這幾種「避稅」方式都屬於偷稅,已有企業被嚴罰!


這幾種“避稅”方式都屬於偷稅,已有企業被嚴罰!


從本案例可以看出,企業通過虛列人數、虛增工資的方式虛增薪資費用, 並分攤高薪員工的薪水,為企業達到增加稅前扣除,減少利潤進而少交企業所得稅,併為高薪員工“節約”個稅,正可謂打著“一箭雙鵰”的如意算盤。

面對這種情況,絕不能對此仁慈,要繩之以法。


這幾種“避稅”方式都屬於偷稅,已有企業被嚴罰!


一、企業有這些行為將以偷稅論處理

1、虛增費用、

2、虛假申報、

3、少繳企業所得稅款

稅收徵管法明確規定,納稅人在帳簿上多列支出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屬於偷稅。

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並根據金額數量進行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企業為員工偷逃個稅風險

企業幫助員工偷逃個稅,也存在著被處以偷稅罪的風險。

稅收徵管法規定,扣繳義務人在帳簿上多列支出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罰款。

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這幾種“避稅”方式都屬於偷稅,已有企業被嚴罰!


三、 會計人員的風險

會計法規定,會計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會計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其中的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小編在此建議,企業、會計都應該按實際員工薪資發放情況計提費用、申報個稅,老老實實交稅,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四、請禁止這三種避稅方法!

目前這3類個稅違規手段是企業最常犯的,一經查出,必定受罰。

1、找發票抵稅,造成費用異常

這樣操作很多企業都感覺比較簡單,比如每個月員工找2000元發票去報銷, 很多會計圖省事,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計入什麼福利費、差旅費等。如果長期大額處理的話,會造成企業期間費用異常。

之前爆料過,一家互聯網企業的油費超過物流公司了。不查你,查誰啊?

2、故意不用銀行發工資

當移動支付成為潮流的時候,你們還在苦苦的用現金髮工資。你自己想一下正常嗎?

公司銀行賬戶都有,員工也不少,公司也不在偏遠山區。據不完全統計,不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企業,不申報個稅、少申報的情況基本都存在。此類企業請注意,再有這樣的做法,你就危險了。

3、補貼不申報個稅

也許是因為會計稅法不熟悉,也許是企業故意不申報個稅。總有部分企業把企業的飯補、話補、房補、結婚補貼、生日禮金沒有合併工資進行納稅申報,你們公司有嗎?有的話,一定要儘快整改了,免得被稅局盯上!

溫馨提示

早在2017年8月國家通過了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建設總體方案。這些便宜佔不得,2018年重點個稅稽查,專治各種“工資、獎金”避稅。

隨著第二輪“稅務稽查”全面展開,你的所有收入都在稅務監控之下!

所以,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要依法納稅,做誠信的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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