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买房?当心赔了夫人又折“房”!

离婚,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直接见证,已经成为当下社会习以为常的现象,然而,不知何时起,离婚群体中出现了这样一种类别,那便是夫妻感情一如既往的“假离婚”群体,这类群体或是因为没购房名额、或是因为预算不够、亦或是因为利息太高,诸多因素让他们走向了“假离婚”之路,只为以优惠的价格多置办一套房产。

“假离婚”买房?当心赔了夫人又折“房”!

用“假离婚”的手段,夫妻中的一方“净身出户”,变身可享受最优惠购房政策的首套购房者,是不少人为了购房而想出的昏招和险招,也是不少中介经纪常用来促成交易的“万能”好办法。对比办理9元工本费的结婚成本,离婚的零成本确实比较有诱惑力,以零成本博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购房资格,确实令很多人难以拒绝。

“假离婚”买房?当心赔了夫人又折“房”!

那么,“假离婚”真的就是万能的吗?当心弄假成真,赔了夫人又折“房”。假离婚”的风险越来越大,日前,针对“假离婚、真购房”的行为,31个部门联合出手,杜绝漏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公布了多个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涉及婚姻登记、慈善捐赠、家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还出台了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飞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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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惩戒措施共有14条,涉及个人招聘录用、从业资格、职务晋升、评先评优、企业审批认证、融资授信、补贴性资金支持等多个领域。这也意味着,伪造结婚证、离婚证等证明,或者带着伪造证件办理结婚、离婚,将会在应聘国家公职人员、出任金融机构高管以及申请贷款、补贴等方面受到严重限制。值得注意的是,31个部门互相配合,实施信息共享,对失信的监控更加有效。“假离婚,真购房”,当心人财两空。

“假离婚”买房?当心赔了夫人又折“房”!

通过“假离婚”谋取利益,不仅可能遭受严重的惩戒,还有可能面临着假戏成真、人财两空的窘境。从法律角度而言,并无“假离婚”这一说法,一旦去办理离婚手续,便都是真离婚,离婚协议白纸黑字无法反驳,这更让“吃亏”的一方在事后基本无法弥补损失。即便有些夫妻为求“双保险”,在“假离婚”前,还私下签订了“补充协议”,但将期望寄托于签署补充协议来规避“假离婚”风险是不可行的,法院并不会采纳这种两人私下的协议。

“假离婚”买房?当心赔了夫人又折“房”!

根据法律规定,人身关系一旦形成且具有法律效力,则不予撤销,即便夫妻二人约定的是“假离婚”,但二人既然领了离婚证或法院做出了离婚判决,那从事实和法律层面来看,就是真离婚。所以,就算夫妻在离婚前签署了“假离婚”协议,法院也不会采纳。这样的协议只有夫妻二人知道,无法获得法定认可,不具备法律效力。

“假离婚”买房?当心赔了夫人又折“房”!

“假离婚”有风险,办理手续需谨慎,当心赔了夫人又折“房”,人财两空泪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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