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廈門市醫療救助辦法》7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

新《廈門市醫療救助辦法》7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

新的《廈門市醫療救助辦法》將於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這是最近很多人都在關注的一則新聞。

來科普下

A、醫療救助是指政府和社會對因病而無經濟能力進行治療或因支付數額龐大的醫療費用而陷入經濟困難的居民實施專項幫助和經濟支持的一項社會救助制度。

B、醫療救助包括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救助和住院救助。

同安民政局:這一新政將進一步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減輕參保人員因自付醫療費過重而產生的經濟負擔。

市民甲:這真的是一件大好事啊。聽說國外有的人就怕生病,因為病不起,我們當然也怕生病,但真的病了,還有多重保障體系呢。

市民乙:我一直在關注這條新政,感覺越困難的群體,救助力度也越大,真是暖心啊。

市民丙:我感覺除了真正幫助到老百姓以外,新的辦法還有一個優點是服務越來越貼心了,這也是件好事。

市民丁:聽說醫療救助沒有對病種進行限制,這就是一種真正的惠民措施。

新《廈門市醫療救助辦法》7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

專門學習了一下,發現此次新政有幾個亮點:

★增加了救助對象,將特定的職業病病人納入救助範圍

★大幅提高了普通殘疾人的救助額度。

★救助對象將可享受“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實現“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

小編希望這種真正為老百姓著想的政策能夠落到實處喲!

附此次《廈門市醫療救助辦法》政策的要點:

1、實現“一站式”即時結算

通過信息化的便捷服務,實現醫療救助對象“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的優化服務。

新《廈門市醫療救助辦法》7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

對象管理

由民政、計生、殘聯等各部門認定各類對象後,人工提供給民政部門手工錄入醫療救助系統,調整為由醫保經辦機構升級現有醫療救助系統,自動對接各部門醫療救助對象數據信息。

結算方式

由醫療救助費用“一站式”即時結算,醫療補助費用由個人到醫保經辦機構前臺審核結算,民政部門、醫保經辦機構分別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調整為統一“一站式”即時結算,資金由醫保經辦機構參照醫保資金結算方式,一併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廈門市醫療救助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實施以後,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救助對象憑社會保障卡在廈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即可享受“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醫療救助對象只需支付個人自付部分。符合醫保支付規定但無法即時刷卡結算的個別情況,醫療救助對象先以現金墊付須由醫療救助支付的醫療費用,再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審核報銷。

2、整合保障對象,擴大保障範圍

《辦法》將原來的三類補助對象和四類救助對象整合統一為五類救助對象。第二類救助對象增加了革命“五老”人員遺偶。非重度殘疾人統一調整為第四類救助對象。”

新《廈門市醫療救助辦法》7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

《辦法》還增加了“參加本市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已經不存在或者無法確認勞動關係,且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這一對象,擴大了保障範圍。

醫療救助對象

第一類:特困供養人員;

第二類: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重點優撫對象(含革命“五老”人員及其遺偶);60年代精減退職救濟對象(含矽肺病救濟對象);計生特殊家庭成員,指獨生子女死亡、傷殘或計生手術併發症家庭的成員;重度殘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為二級及以上或精神、智力三級殘疾的本市戶籍居民;

第三類:低收入家庭成員;

第四類:參加本市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且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未被認定為重度殘疾人的本市戶籍居民。因病支出型貧困常住人口,指經民政部門認定,扣除當年家庭成員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後,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財產低於本市低收入家庭標準的,在本市就業或創業、持有效居住證滿1年並具有固定住所、近2年內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且當月正常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非廈門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在本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且當月正常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廈門戶籍在校學生;

第五類:參加本市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已經不存在或者無法確認勞動關係,且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當年度月退休金或養老金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本市戶籍退休人員;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齡在70週歲以上(含70週歲)的本市戶籍滿5年的居民。

統一救助標準,兜住民生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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