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再出政策,禁止开发商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

9月19日下午,

西安市房管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

《关于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的通知》

文件一出,瞬间引爆了西安市房地产圈和教育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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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再出政策,禁止开发商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


9月19日下午,西安市房管局、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为进一步规范销售秩序,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不能含有为购房人办理入学、就学等事项的承诺,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相对应的学区或学校,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当年入学政策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无权承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补充协议中约定所售商品房对应学区或学校等事项。


西安再出政策,禁止开发商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



同时,对在广告宣传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入学就学事项的,各工商管理部门应依法严肃查处。各房产管理部门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关联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学区或学校事项的,要立即责令改正,并将相关情况抄送教育及工商管理部门

新的政策发布后,便引起广大市民和网友热议。“打断学区房垄断教育资源,好政策”、“学区房都炒上天了”、“房价是不是要降了?”......

在售带学位楼盘价格会受影响么?


“政策出台的背景,首先是基于过去问题的出现,多因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肆意承诺给购房者学位或学区,但在购房合同当中又没有进行明确标记。在这个过程当中,屡见不鲜的看到,因教育问题导致或产生的维权和纠纷。”易居企业集团西北区域克尔瑞总经理朱郁介绍,政策的发布是进一步对开发商在销售环节,或终端营销过程当中的一种干预、规范、强调和要求,这都是为了市场健康稳定运行亮出的一张牌,但这绝非是底牌,只是现阶段和过去以往的经验表明,应该在这方面予以强化和明确要求,使之能够对购房者产生保护,维护购房者的购房权益不受侵害。

朱郁认为,短期之内,政策不会对楼盘产生在价格表现当中的任何影响,但凡能够买某一楼盘的购房者,普遍都会去考虑它的综合功能和因素,“买这个楼盘究竟上什么学校,心里或多或少是有底的,所以也不是单指这一个政策就能够对整个房价产生影响。”

“该买的仍然会买。”朱郁表示,能享受教育资源优势的楼盘价格都不会太低,这在产品维度当中占重要的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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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二手学区房带来哪些影响

“二手房为何会在某个区域版块,甚至个案当中,能够形成对新房的冲击和价格倒挂的体现,根源在于这种是资源稀缺性和功能均衡性的产品或楼盘,就带有特色标签。”比如周边配套齐全,无论是从生活便利度、快捷度,以及围绕生活起居等多方面提供的功能都能够满足,而教育只是它的一个因素。

例如,北上广知名的学区房,如今都已经涨到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一平米,但即便如此仍面临一房难求的境地,这样的情况同样出现在其他城市,就拿西安来说,目前西安的优质学区房在新楼盘中其实并不多,这也是二手学区房漫天叫价的一个重要原因,其实这些所谓的学区房卖的已经不是房子了,而是卖一个优质名校的位置!因此二手学区房价格上涨是大概率的事件。政策不仅仅是对二手学区房,整体被划分的学区房促成它们后期更稀缺,这是价格上涨的因素之一。


西安再出政策,禁止开发商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



对整个房地产市场将带来哪些变化?


一方面,我们一直在考虑、关切的问题在于教育资源平衡与否,这决定上学难和上什么学校的问题,与购房者有关。第二方面,开发商在营销的时候会少一些说辞。此前与学校有关联是为了能够提升品牌溢价,提高产品溢价,那么现在都不能将此作为营销说辞,营销口径上就会缺失一环,对整个楼盘在销售当中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个是根本性的。除此之外,新政策的规范和要求,一定会让大家看到在教育维权事件当中,一方面可能会集中爆发,一方面可能在更加透明、有力度的管控约束下,形成健康、稳定的运行环境。

学区年年都会划分,如果学位、学区全部整合,重新匹配,那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不过政策没有细化,目前情况并不明确。此外,明着想是房地产市场更规范了,让房价和学校脱离关系,但其实很难,北京、深圳依然是有教育资源的房子吃香,但禁止夸大宣传是好的。然而,可能带来的乱象是没有学区学位承诺,反而人人可以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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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开发商还需要交教育配套费吗?


目前新的政策并没有对开发商在开发投资环节中关于教育配套费明确指出,因此这一部分仍是一个盲点,“也希望政府在出台文件对这方面管控和要求的同时,应该对开发商到底是否还需要交教育配套费进行明确。”作为开发商来说,这也是关切的问题。无论是投资、开发、建设,教育配套费如何来解决都没有明确,这在日后还需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上哪所学校不能由开发商说了算


为了孩子上学,不少人会购买学位房或者学区房,对于学位的约定,有些是开发商口头承诺,有些是写进《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有一些写进补充协议中,承诺购买房子有配套学位。但是当几年后业主需要使用学位的时候,配建学校已经出现学位紧张的情况,一位难求,有些开发商会多方协调兑现承诺,也有不少根本无法兑现当初的承诺。

一位教育业内人士表示,三部门出台的文件,就是对这一现象做出明确规定——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相对应的学区或学校,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当年入学政策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无权承诺。

该教育业内人士称,文件规定开发商不能宣传承诺学位房,并不是说不能附带学位,而是明确一个意思,房子所附带学位在需要用的时候想用就能用,不是由开发商说了算,而是以教育部门当年发布的政策为准。

“学区房”这个概念怎么来的?


学区房是依托于“就近入学”这个政策的。而这个政策的提出,当年其实是为了教育公平。

1953年,政务院发布《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要求“今后首先着重办好城市小学、工矿区小学、乡村完全小学和中心小学”。同年,教育部提出《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些中学和师范的意见》,从而确定了全国重点中学194所,占当时全国中学总数的4.4%。

1962年12月,教育部发出《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全日制中、小学校的通知》,自此,重点中小学的概念开始诞生。

之后,随着一系列重点学校政策的出台,最终形成我国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的“层层重点”的重点学校格局,拉大了学校差距,使优质教育资源被少数人占有。

20世纪90年代起,重点学校突出的教育效益吸引着大量家长不惜交纳重金或者动用社会资源将孩子送进重点学校就读,产生了“分择校”、“权择校”、“钱择校”等择校方式,择校生分为“指标生”、“条子生”、“关系生”、“票子生”等五花八门的种类。

在这些乱象的背后,“就近入学”的概念逐渐萌生。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次从法律意义上对“就近入学”政策进行了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学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这标志着就近入学政策纳入法制轨道。

至1993年,小学阶段基本实现了就近入学。

然而,就近入学政策落实了,但其实行的前提“尽可能缩小区域内各个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却并未解决,于是不少家庭为替子女选择理想的学校,到重点学校、名校所在社区购置房产,以满足“就近入学”政策的户籍条件。

房地产开发商也借由买房择校热,推出“学区房”概念,因为附加有名校学位,好的学区房价格普遍高出其他房源20%,尽管如此,仍供不应求。此外,学校和地产联姻在当下的房地产市场上也越来越普遍,很多开发商在广告时极力突出宣传周围的名校,借此抬高“身价”。


西安再出政策,禁止开发商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


政策通知原文


各区县住建(房管)局、教育局,各工商分局、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销售秩序,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按照《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应严格按照《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要求正确宣传,不能含有为购房人办理入学就学等事项的承诺。

二、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相对应的学区或学校,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当年入学政策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无权承诺。

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补充协议中约定所售商品房对应学区或学校等事项。存在将商品房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行为的,应立即停止。

四、对在广告宣传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入学就学事项的,各工商管理部门应依法严肃查处。

五、各房产管理部门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关联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学区或学校事项的,要立即责令改正,并将相关情况抄送教育及工商管理部门。

综合:西安市房管局、西安市教育局、网络等,以上除特别标注外,图片资料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您的点赞和转发,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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