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晁堤口、李庄、艺苑社区启动征收!10月7日开始签订补偿协议!

为实施棚户区改造,牡丹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牡丹区2017-3号地块(二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范围为

青年北路以东、清华园及大学嘉园以南、牡丹路以西、牡丹区2017-3号地块一期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为准)

征收范围


菏泽晁堤口、李庄、艺苑社区启动征收!10月7日开始签订补偿协议!


青年北路以东、清华园及大学嘉园以南、牡丹路以西、牡丹区2017-3号地块一期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为准)。


房屋征收部门

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菏泽市牡丹区城市开发征收服务中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期限

2018年10月7日至2018年10月16日

牡丹区房屋征收部门将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依法实施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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