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棚戶區改造,牡丹區人民政府決定徵收牡丹區2017-3號地塊(二期)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範圍為
青年北路以東、清華園及大學嘉園以南、牡丹路以西、牡丹區2017-3號地塊一期以北(以規劃部門劃定的紅線為準)。徵收範圍
青年北路以東、清華園及大學嘉園以南、牡丹路以西、牡丹區2017-3號地塊一期以北(以規劃部門劃定的紅線為準)。
房屋徵收部門
菏澤市牡丹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房屋徵收實施單位
菏澤市牡丹區城市開發徵收服務中
簽訂徵收補償協議期限
2018年10月7日至2018年10月16日
牡丹區房屋徵收部門將按照《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菏澤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的規定對被徵收人的房屋依法實施補償,保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做好房屋徵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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