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驾车偷玉米被抓,被老农用镰刀搂死,你怎么看?

内蒙犀利哥


驾车偷玉米被抓,被用镰刀搂死,确实死得不值得。

为了几棒子玉米,自己丢了性命,杀人者也会因此付出代价乃至生命。到最后,玉米比人更值钱了。在这里,不是人命轻贱,而是人的尊严丧失。

盗窃者,为了获得不义之财,不惜开车老夫妻一起出马去偷,实在太不应该。

玉米地的主人,因为自己辛苦种植的粮食总被盗走,心中愤懑。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抓住小偷以后,大可以扭送公安机关,又何必自己动手惩戒呢。

到最后,把自己也搭了进去。实在太可惜。估计在班房里,杀人者也是悔之晚矣。但是这世上从来没有后悔药。所有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其实,像这样半夜偷盗粮食的人确实是大有人在的。而且其中不乏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人。

我认识一个人,专做加工生意的。平时为人老实,白天不喜欢出门。

但是此君到了晚上,就喜欢带着编织袋,骑摩托车出去溜达。他专门去周边菜农种植区。碰到有大片蔬菜的,就下车去摘,常常是一袋一袋的带回家。

吃上一个星期后,菜吃完了,再去菜地里去摘取。

人家菜农辛辛苦苦种植的菜,就这样丰富了他们家的餐桌。

我也认识一对老年夫妻,他们生活在郊区。因为平时没什么事,男主人就在江滩开荒种地,每天上午都去忙碌半天,中午回家吃饭。

因为勤劳,他们常常都有新鲜的蔬菜品尝。但是后来,我看他们种得越来越少了。问女主人原因,才知道,菜总是被偷,有时自己还没有吃到口,菜就被一次性偷完了。所以后来也懒得种了。

即使种,也是种一些不好采摘的菜或作物,例如:红薯、花生等等。

可见,总喜欢偷取别人劳动果实的人是非常可恨的。


子兰爵


不得不说,一把年纪,都六旬老汉了还去做偷鸡摸狗的事情,真是让人觉得耻辱。

还是开车去偷玉米,这代表第一,还没有穷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否则你可以卖车啊,第二,代表此人不是为了偷一两个玉米,是准备偷很多,用车拿。


估计这事更多人关心的是,算不算正当防卫?

我看了下,目前事情描述只有其姐姐
这段描述可以透露出两个信息

一个就是,杀人的刀具是王国林也就是玉米地的主人的。

还有个就是,到底怎么杀人的,并不清楚


然而到底是怎么杀人的,决定了这个事情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甚至就是一个意外的过失杀人都有可能。

情况一

如果是小偷意图逃跑,也没打算反抗,玉米地主人在抓住小偷后,在小偷没有还手的情况下,为了泄愤,还要刺小偷,那么这就是故意伤害。

情况二

如果是小偷看见王国林拿刀后,意图反击杀死王国林,然后王国林为了保命,只好把小偷刺杀。

那么王国林就是正当防卫

情况三

如果王国林当时并没有把刀拿出来,然后两人争执中,刀无意中滑落,最后小偷还不小心被刀刺死。

那么这就是意外,最多算过失致人死亡罪。



这一切,到时候尸检,各种情景还原,现场勘察就会得知。

但是无论是哪一种,相信都会轻判,一个老人种点玉米不容易,时常被人偷,还要半夜三四点的去看玉米。太不容易。

就一个玉米多值钱呢,这些做贼的也太可恶了。


廖彩琳律师


开车偷玉米?这是得多缺德。你可能只是为了饱口福,农民的辛苦却要因此付诸东流。

站在个人情感上,我不同情那个被镰刀搂死的男子。不过偷玉米的6旬男子虽然有错也罪不至死,作为玉米地的主人,老农也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

目前案件所给信息十分有限,具体责任认定还要等案情结果公布了。

下面几个问题的真相将直接决定案件的结果:

1,只知道镰刀是老农携带的,老农携带镰刀的目的是什么还不太清楚(目前只是一面之词,应该还会有后续的调查)。此外,不清楚偷玉米男子是否携带凶器。

2,二人期间是否发生了争执,如果有肢体冲突是谁先动的手?(如果是偷玉米男子先动的手,那么老农的行为便属于正当防卫,最多是防卫过当。如果是老农先动手,恐怕多半会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来认定。)

3,偷玉米男子死在驾驶室里,他是为了逃跑还是为了开车撞人?(这个鉴定结果也很重要)

4,男子偷玉米存在一定过错是案件的起因,老农的行为属于为保护财产而采取的自力救济,本来无可厚非,但后续发生了杀人事件,案件性质已经发生转变。虽然最终有可能会酌情减轻一定处罚,但情况仍不容乐观。

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自己不缺钱却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的人,碰到老实人只会害人害己。之前发生在秦皇岛的“一案三命”,起因仅仅是老两口因为一个西瓜纠缠不休,追骂超市员工反被捅死,结果超市员工也跳河自杀。最终,闹得个两败俱伤的结局。

这起案件恐怕最终也是两个家庭都受连累,令人唏嘘,只不过大众对这种死者真的很难同情起来。


夜雨如书


首先,一年的辛苦,让他偷了,不气吗!不过是偷个玉米啊,也不至于刺死 ! 非得一刀致命吗?偷人玉米故然可恨,但杀人就是犯罪,性质完全变了。

其次,怎么看都不算正当防卫,人已经跑了,又被老汉抓回来了,这样的事情怎么能算正当防卫呢?因为老汉手里有镰刀,所以老汉的胆量就会更大了一些,才会导致把人杀死。

最后,看看网友们的此事的看法:

1 再怎么的也不能杀人,除非他也拿刀了;

2 小偷是可恨,偷别人的劳动果实,但罪不致死;

3 没有经济来源的农民老者,视粮食如生命,总是被偷,己经急眼,抓住小偷,恶从胆边生,弄死他,看他还偷不,什么法律,什么后果,他根本不会去想,因为想生存被气傻了。

4 在我们老农民眼里,我们的粮食比它们的宝马价值高的多。粮食比任何东西珍贵!

5 不要自认为小偷没有死的危险,最讨那种认为小偷小摸没有死罪的说法!


游戏大咖王


一再发生因小恶而发生的命案,作恶人被杀了,确实“罪不至死”,可问题是既然“罪不至死”那要怎么治罪呢?恐怕是没有吧,半个西瓜三条人命,熊孩子被同学家长杀了,偷玉米的被玉米的主人杀了,凶手在事情的起因上本来是受害者,一旦忍无可忍爆发了就成了杀人凶手,是不是只有杀人这种极端血腥的方式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如果不是,那该怎么解决?非常不幸的是,面对所谓“罪不至死”的小恶非要死了人同归于尽反而安静了,甚至是解脱了吧?


立志成虫


唉,可怜王国林了,因为这一点小事失手把人杀了,先不说会不会判死刑,但是10年以上的刑期是最少的了。虽然这一对儿60岁左右的夫妻“开车偷玉米”虽然可恨,但“罪不至死”啊,王国林真的不应该“这么冲动的用镰刀砍死他”,他可以选择让他赔偿或者报警啊。希望各位以后遇到这类事不要冲动,一件小事一死一被抓,间接影响了1-3个家庭的生活,与其说是王国林或这个老夫妻的不是,不如说是一部分人的道德品质缺失造成此次案件的罪魁祸首。

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就是,王国林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或是正当防卫,还是意外造成。这个是必须要搞清楚的, 毕竟动了刀,杀了人,所有的事情是需要弄明白的。毕竟王国林家玉米丢了是事实,这一对儿老夫妻被抓也是事实,“王国林的镰刀”看似了这个60岁左右的老人也是事实。

但是从这件小事上,我们是不是要做一些思考?虽然王国林家的玉米被人偷了很多,但是要不要这么过激的将人傻了呢?凡事应该冷静一些,能和平解决的问题就和平解决,不要为了一些“垃圾人”而搭上自己的性命。

而且这对儿60岁左右的老夫妻“开车偷玉米”,你们俩可真有正事,我对这个男子的死表示遗憾,虽然我心里想的是死的好。但是从理智的角度思考,如果起初知道贪小便宜“偷玉米”会是这个下场,那打死他们夫妻也不会去偷玉米。贪小便宜吃大亏啊,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一切只是因为几棒玉米,你真的有那么穷么?

最后希望,各位网友遇到此类事件时,首先要让自己冷静下来,先协商,协商不成直接报警即可,没必要去其发生纠纷。如果这个60岁有做的老人身上有刀,要是反过来将王国林捅死的话,那更不值得了。王国林最后怎么处置,还是看公安局的各种鉴定结果定吧。


实体店老王


有一这样的说法,做贼者心都狠。没那么容易让你抓到的,往往都是抓贼者受害。要是抓贼者受害,贼逃之遥遥,这个公道向谁讨。贼受害了,抓贼者看情节负不同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贼来偷东西,我们得好酒好菜招待着,给贼商量着说,我家条件也不算好,别拿了。现今的贼者不是穷的分文没有,而是靠偷发财。让我说,死了话该。


大凡磊一


六甸男子驾车偷农民玉米,被盗主王国林当场用镰刀刺死偷玉米的男子,对此案的判断,作为被盗方王国林使用凶器将盗玉米的男子致死,在法律上不称作防卫过度,王国林正确的处置方法应当选择报案为上策,或者高声惊动周边邻居的方式,如果偷玉米的人反抗用暴力或凶器对王国林行凶,在这时如果王进行自卫过度将对方刺死,这才能称为防卫过失,致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法律在量刑时可酌情考虑防卫过度,量刑会轻一些。作为王国林一方对偷玉米男子致死,王超越了国家法律,不管犯罪的有多大,有多可恶,行使法律机关代表国家才有权对罪犯制裁职责,置人于死地,王国林越了法,应当受到法律的公正惩处。


林海雪原185164327


看到这个问答,自己心里特别不好受。

其实自己也是个农民,家里也种着玉米,最近玉米快熟了,也和这个老农一样,地里的玉米被人偷的差不多了。

而且我知道玉米肯定是村子里的人偷的,有时侯真想像这个老伯一样,呆在玉米地里抓贼,但一想,都是一个村里的,要是这样被抓了,以后还怎么在村里呆,以后见了面都不知怎么面对。眼不见,心不烦,偷就偷吧!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再说也卖不上几个钱。即使抓住了你又能把他怎么办?

看一下这件事,

王国林,身患多种疾病,平时靠种地为生,村民对他的评价是非常老实,基本不和人吵架。

而死者是退休职工,在村附近有一处平房,应该是不差钱,开着汽车偷玉米。偷玉米的目的是为了喂养自己的鸡和鸭。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死者应该是经常偷玉米,因为鸡和鸭是每天都要吃的。

而王国林之所以拿着镰刀是因为附近有大型犬。这个很好理解,王国林不可能因为玉米被偷就起了杀心,农民没有那么心狠。

第一次吵架打架时,附近的渔民拉开了,但第二次就出了人命。

王国林辛辛苦苦种的玉米被别人偷了,难道就不能说两句吗?为什么那个下岗职工被发现后还和王国林打起来了,被发现了就应该归还玉米,农民种玉米不容易,而且王国林靠这些庄稼生活,又没有退休工资。

开车偷玉米,实在可恶。自己有退休工资,为什么还去偷,而且是偷穷苦人的玉米,这比黄世仁还坏。另外,我怀疑这个退休工人本来就有偷鸡摸狗的行为,或许他不偷别人东西,晚上睡不着。

同样作为一个农民,我希望法律能轻判。


乡村小二哥


自己辛苦劳作的成果被人偷肯定很气愤,老农也是气不过把车主搂死;车主典型的贪小便宜,不是差那点钱,而就是那点偷盗心理,贪小便宜。在我们外人看来这很悲剧,但在双方角度考虑,相信老农也不是非要车主赔偿的心理,而是很气愤之下犯下错误;另外车主就大家都明白,心里肯定想着不就这点玉米吗?至于要我命?但聪明反被聪明误,他没有考虑到老农的气愤而丧命。说实话,出现命案是我不愿意看到,但同时又觉得大快人心。但只能说在法律面前,老农注定逃避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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