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賣假貨會被判刑 你知道嗎?「普法微小說第624期」

朋友圈賣假貨會被判刑 你知道嗎?「普法微小說第624期」

"我真的很失望!我們怎麼也是朋友啊,你怎麼能用這種假東西騙我呢?"打開微信,江紅很激動地衝著自己的圈內好友何菲菲喊道。她倆有一個共同的朋友,在見了幾次面之後也算熟人了,正是出於對何菲菲的信任,江紅才會在她這裡買了一個名貴的LV包包,到現在才知道這個包竟然是假的!

"怎麼會是假的呢!我們都是有憑證的啊!"那邊秒回了一個信息。

一看這話,江紅頓時間覺得自己的火氣上來了,簡直像是在火堆上澆上了一桶汽油,她打開了語音,喊道:"我現在都已經找人鑑定過了,這東西它本來就是假的!況且了,真的LV,怎麼可能用了兩個月裡面的拉鍊就壞了呢?"

"說實話啊,拉鍊壞了能說明什麼呢?這樣的東西本來就是脆弱的,稍微不珍惜的話就會出現問題的啊!如果說把拉鍊壞了都歸咎到東西是假的上面,那世界上就沒有真的東西啦親!"何菲菲希望通過最後的這個"親"字來表達親暱,但是這番話還是深深地傷到了江紅的心裡,她一激動,眼睫毛狠狠地抖動了一下,也懶得用微信和何菲菲這麼溝通了,乾脆在幾百人裡面翻找出了何菲菲的手機號,撥了過去。

說起何菲菲的情況,和她好幾個大學同學一樣--當起了家庭主婦。她現在是個名副其實的全職主婦,操勞著家裡的一切事務,而在看孩子之餘,她也很想有一份屬於自己的工作。在發現朋友圈內越來越多的人做起了買賣之後,她也心動了--半年前,她看到廣州朋友在朋友圈賣包包,於是和廣州朋友合計,成了中間代理。她通過自己兩個微信號,在朋友圈轉發各大名牌包包、手錶和高檔化妝品的信息。然後,她再把顧客的需求發給廣州朋友,由朋友從廣州直接發貨給買家,而她賺取差價。

在短短半年的時間內,何菲菲就在朋友圈內賣出了不少的東西,自然也掙了一筆錢。如今,她更加打定主意要將這個"工作"發揚光大了!

當然,像江紅這樣買了包包之後又回頭說是假貨的人也不少,但何菲菲都沒放在眼裡--她家中就屯了貨,放著十幾個包包,當然知道這些東西根本不是什麼真品,但是在她看來,朋友圈的東西和淘寶上的東西又不一樣,沒人追究你的責任,就算東西不是真的,已經賣出去了還能退不成?大不了拉黑了!

不過,她怎麼都沒有想到,這次惱火的江紅卻要和她追究到底了!江紅在當天下午就報了警,很快,公安機關來查了,在何菲菲的住處查獲了假冒LV、CHANEL等15件商品。

"我真的不知道事情會鬧成這樣,我原想著她一個人在家,忙點就忙點了,至少佔住一個心眼,哪能想到會到犯罪的地步呢!"律所內,何菲菲的丈夫林威痛心疾首,悔不當初!如果早點讓妻子告別朋友圈,哪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張朝軍也很感慨:"現在微商確實挺亂的,主要原因還是由於門檻低,一些商家的產品沒有經過正規流程檢驗,也不需要納稅,監管起來很困難,這就導致商家更加'隨意'。"

"唉!不怕你笑話啊張律師,我自己的朋友圈都把我媳婦給屏蔽了的,真的挺煩的!"苦笑著,林威趕緊問,"張律師,那你看,我媳婦這個情況到底嚴不嚴重啊!這有啥嚴重後果不?"

張朝軍一副公事公辦的語氣:"您妻子這個情況吧,不樂觀。賣家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權益法》涉嫌消費欺詐,買家可申請退一賠三。此外,賣家還涉嫌侵犯了他人的'商標權'。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在25萬元以上的,則屬於'數額巨大',應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聽這個,林威感覺自己的眼淚都快下來了:"啥?還得判刑啊?"

"這要看您妻子到現在為止收買的總貨款得到了多少。"

林威苦著一張臉:"那如果這東西不是假的,是A貨呢?這個情況會不會輕一些?"

張朝軍搖頭:"假貨'明買明賣'仍違法,從誠信的角度來看,賣家雖然明確表明自己的商品是'A貨',不存在欺詐行為。但其售賣假貨,這一事實仍然屬於違法行為,一旦'東窗事發',明買明賣的'誠信作風'並不能減輕其刑責。"

"那……那要是在買之前消費者就知道這東西是假的呢?"

"噢,作為消費者,如果明知道自己購買的是假貨,事後卻要求商家賠償,這種'知假買假'的做法法律是不支持的。"

林威臉上抽搐了一下:"看樣子,還得等公安機關詳細地調查之後才知道結果啊……"

"是啊,單憑您剛才的那些話,我也不知道您妻子的情況到底有多嚴重,所以,您可以再耐心等等。"

林威嘆口氣,嗯了一聲。

=======慧問提示=======

消費者應該首先認清微信購物的種類,然後認準最權威的渠道進行購物。對於微信購物的消費者來說,"微信小店"比較便捷,註冊門檻低,相對權威。而朋友圈內的貨物則難以分辨,需要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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