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不努力,將來睡工地,工地有個好處就是我們無論什麼假都得輪流值班,甲方最大,搞久了,也習慣得很,都是不加班不舒服司機。。。
但加班也發現有問題,雖然是領導說是嚴格按勞動法加倍算,但法律也不告訴我們應該按什麼算,能按個人實際工資平均到每天,再翻倍麼?
如果國慶七天,中秋三天,連續幹十天,發我三千塊
這麼算,相信我能加班加到單位破產。。。
據《勞動報》報道,記者昨日獲悉,今年中秋加上國慶,兩個假日加在一起共有10個加班日,如果市民全部放棄休息選擇上班,則可以拿到相當於24天的日工資。
根據節假日安排顯示,今年中秋節放假時間為:9月24日,與9月22日、9月23日連休。而今年的國慶節放假安排則與往年相同,從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
從9月22日到10月7日,在16天裡出現了10個加班日。根據規定,9月24日中秋節和10月1、2、3日均為法定假期,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9月22日、23日和10月4、5、6、7日,用人單位可選擇給予補休或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因此,如果10天全部加班,就可以拿到24天的日工資收入。
來源丨網絡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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