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時節,公益訴訟助推植樹造林

來源丨徐州市人民檢察院

春分时节,公益诉讼助推植树造林
春分时节,公益诉讼助推植树造林

3月21日,正值春分,又是世界森林日。在江蘇豐縣王溝鎮的一塊農田旁邊,兩名濫伐林木的刑事被告人和林業部門的工作人員,正在這裡種植防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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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豐縣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在案件提起公訴的同時,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有效補償和修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根據《環境保護法》和《侵權責任法》的規定,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宋某等九名被告人,栽植數量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濫伐株數(計299)五倍的樹苗(1495棵),並養護成活。如果被告人不能種植,則判令其承擔生態破壞修復所需栽植費用。

該訴求得到了徐州鐵路運輸法院的採納。

林業專家據此出具修復意見,豐縣縣農業委員會出具修復方案,栽植品種為綠化三化樹種欒樹,總計1495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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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名被告人在開庭審理之時,均認罪悔罪。兩人表示自願按照修復方案栽植樹木,恢復生態環境。另外七名被告人,則自願繳納栽植費用3萬餘元人民幣,由林業部門代為種植。

代理審判員李嬌嬌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這個案件,凸顯了檢察機關的公益訴訟對於保護生態環境所發揮的作用。九名被告人主動願意補種臺灣欒樹或用繳納種植費的方式來彌補生態環境的損失,法庭在刑事量刑方面也予以了充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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