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明各项纪律要求

节日期间,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违规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公款吃喝送礼、隐蔽场所“一桌餐”或“二次宴请”;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中秋国庆期间突击花钱、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各类消费卡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及微信红包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违规到企业、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组织和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出入私人会所、参与赌博活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聚焦反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等方面问题。

二、压实主体责任,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钉钉子精神牢牢看住“四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找出可能反弹的风险点,研究新方法,坚决防止回潮复燃、卷土重来。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方面的学习贯彻,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把压力传导到末梢。严明各项纪律要求,对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警示,自觉杜绝节日腐败。

三、监督执纪问责,释放违纪必究信号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节日期间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抽调精干力量,对重点人员、重要场所和易发多发问题,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点穴式检查,及时释放信号、传导压力、发现问题。畅通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公开公布举报电话,密切关注网络舆情,集中发现和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线索。对顶风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形成强有力震慑。坚持“一案双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既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6-12388

举报网站:neimeng.12388.gov.cn

举报信箱:赤峰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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