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寶雞「小飯桌」有了管理標準

8月29日,小編從市食藥監局獲悉,市政府以規範性文件形式制定了《寶雞市校外託餐機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辦法》),將於10月1日起實施。

10月1日起,寶雞“小飯桌”有了管理標準

《辦法》規定:

校外託餐機構向學生提供託餐服務實行登記備案制度,校外託餐機構開辦前應當向所在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市場監管所)登記備案。

10月1日起,寶雞“小飯桌”有了管理標準

《辦法》要求:

1

校外託餐機構應當設置在安全、衛生的建築物內,食品加工及用餐場所面積要與服務學生數量相適應,不應干擾他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2

食物貯存間、加工間、用餐間和衛生間應當獨立設置;

3

加工場所有固定清洗水池,有通風、排煙設施和防鼠、防蠅、防塵設施;

4

配備能正常使用的消毒、保潔、食品留樣等設施,消毒後的餐具應符合衛生要求;

5

餐廚廢棄物應存放在密閉容器內,及時清理。

( 溫瑤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