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心生怨氣校內殺害女兒同學,對此你怎麼看?

冰焰


人的心,有時深不見底,因為你無法揣測他的想法;有時又非常淺顯,因為你的“小舉動”觸碰到他的底線。

近日,發生了一起惡性案件,犯罪嫌疑人女兒和葉某發生口角,前者被後者打到眼部,嫌疑人心生怨恨,持刀報復葉某,間接造成葉某死亡。

客觀來說,這絕對是一件小事引起的大災難,受害者不僅是兩個涉事人,他們雙方的家庭也毀了,這個報復來的太過沉重。

孩子之間的事情上升到這樣的地步,不知道嫌疑人到底是如何的心路歷程。一個成年人想報復一個10歲兒童還需要帶刀嗎?

嫌疑人或許把女兒當成了最重要的人,或許也是長期積攢的壓抑得以爆發。其實想避免惡性案件最好要找到源頭,而不是僅僅看到表面。


大眼大世界



9月21日下午16點左右,在隆山小學三樓廁所內,36歲的林某某用水果刀殘忍地將女兒10歲的男同學殺害。只因之前傷到女兒的眼睛(無破損,沒影響上學)。作為家長,林某某是不稱職的,不負責任的,無能的。

林某某自以為是給女兒報仇,保護自己的女兒,實際上對女兒也是極大的傷害。殺死了女兒的同學,我想也不會是女兒的本意。女兒從此很有可能沒了爸爸,失去了父愛,面臨著家庭破碎,想到這一切都是因為自己所致,心靈上留下的創傷一輩子都不會癒合。


對於殺害的男童,林某某欠下的血債是要用血來償還的。10歲的男孩,尚屬於年幼無知的階段,即便是屢次欺負女兒,可以找學校的老師溝通,找男孩的家長理論。如果老師不管還有校長。如果家長蠻不講理,怨氣也不應撒在孩子身上。拿刀對準10歲的孩子就是無能!

對於兩個家庭來說,都是陷入了滅頂之災,難以醒來的噩夢。只因一時的衝動毀了兩個家庭。人們都說孩子從一降生到長大都要經過九九八十一難,也就是說人來到世間都需要經歷磨難,一生中好多事情都需要自己去獨立處理,壽命再長的父母也跟不了子女一輩子。孩子的事情最好是由孩子自己去解決,希望大人不要辦蠢事!
歡迎您加入討論留言,謝謝您的點贊、關注!


赤橙黃綠青藍紫518


故事前情回顧:9月21日16時許,在隆山小學三樓一廁所內,有小孩受傷。接警後,處警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36歲,仙降街道人)。傷者葉某(男,10歲)被120急救車送往醫院,經全力搶救無效於19時許死亡。

經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交代了因其女兒週三在學校與葉某發生口角時被打致眼部疼痛(傷勢輕,未就醫,正常上學)而心生怨氣,為此於今日下午攜帶水果刀到學校尋找葉某報復,用水果刀傷害葉某。

在這裡很感嘆,導致悲劇的並非大惡不赦的狂徒,而是人的錯誤心理:

1.林某對女兒愛得盲目而衝動。愛自己的孩子是一個父親正常的本能。但是,衝動的愛明顯是害人的,它往往矇蔽了人的正常思維。

女兒與10歲同學葉某之間發生口角而受輕傷,林某因為愛女心切,竟然直接帶刀去報復。這種莽撞而衝動的行為,實在不應該。

2.被傷害者的年齡過小。一個10歲的孩子竟然就能激起對方的仇恨。這到底是孩子的之前所犯錯誤太過呢?還是林某的臆想脫離了實際呢?

一個正常中年成年人,因為上小學的女兒和同學之間的矛盾,竟然自己拿著刀去對付一個10歲的男孩,只為幫女兒出氣。在如此力量懸殊的情況下,不知道他是如何對一個小男孩下得了手的。實在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也許,有時候需要被教育的不僅僅是孩子,還有我們思維不成熟的家長。

正是因為大人的錯誤,而導致了兩個家庭的悲劇,一個家庭失去了兒子,而自己的家也將失去自己這位父親。

本是愛人,結果卻害了人。衝動是魔鬼,還請且行且珍惜。


子蘭爵


家長心生怨氣,校園內殺害女兒同學。性質惡劣,令人髮指,必須嚴懲。

無論是什麼原因,家長介入孩子的糾紛,使用暴力手段報復其他孩子,這都是錯。像這裡邊林某,她的女兒曾經和被害的孩子發生過口角而被打成眼部疼痛,疼痛的這個傷勢比較輕,也沒有就醫,正常上學。這就說明這個孩子受的傷並不是很大,沒有必要家長這麼在意,沒有必要家長要出面拿著水果刀去報復人家的孩子。

孩子之間的打打鬧鬧很正常,他們在一起玩很少不鬧的,可是孩子之間沒有什麼深仇大恨,沒有什麼經濟利益糾紛,沒有你爭我鬥。他們就是純真的玩,不摻雜一點個人恩怨。孩子們往往鬧過去後,很快就會好了,而且是自動和好,見面再在一起玩,並且很開心。所以孩子之間的事情根本用不著大人參與,大人一攪和,沒有的事情也會鬧出來,簡單的事情也會鬧複雜鬧惡劣。

你的孩子是孩子,人家的孩子也是孩子,現在孩子死了,這對孩子的父母造成多麼大的傷害,別說孩子的父母,我們聽到孩子的逝去就很悲傷、很痛苦,這讓孩子的父母怎麼承受這個事實。36歲的男人了,做出這麼魯莽、愚蠢、惡劣、甚至可以說沒有人性的行為,實在是可惡至極,國家的法律會給予應有的懲罰的。


平原春秋


人性的暴戾真的是無法預估的!人的心理狹隘程度真的是無法預測的!良知的泯滅真的太可怕!

原本是孩子放學要度過中秋佳節的日子,10歲的小男孩葉某卻永遠離開了他的家人,實在令人惋惜和悲嘆。

因為葉某和殺人者林某的女兒在學校鬧了矛盾,最後動了手打了其女兒,導致他女兒眼睛受了傷,後來經過查驗只是輕傷。氣不過的父親林某覺得女兒受到了天大委屈,決定去教訓教訓小男孩。就在週五放學的時候,他帶著水果刀到了學校廁所,殘忍的殺害了小男孩。事後也沒有對男孩進行搶救,而是坐在一邊抽菸,還向別人指責男孩欺負他女兒!

都看看這個帶著眼鏡裝斯文的惡毒男人!

孩子之間鬧矛盾甚至發生口角和肢體動作太常見了,難道這時都需要家長出面擺平事件然後替自己的孩子出氣嗎?所有的事情都是靠武力來解決的嗎?以暴制暴的思維真的是太可怕了!尤其是針對一個年僅10歲的孩子,不知道你怎麼下去的手!你的心真的是太歹毒了!

為了孩子出了氣,但是自己也會面臨正義的制裁,一命償一命,不知道這位眼鏡男此刻還覺得自己所做的值得嗎?


如意島會理財


這起兇案,與其說是為了女兒被欺負而報復殺人,不如說這個家長就是自己精神失衡找機會製造事端,女兒受傷只是找到了行兇的藉口而已。

其女兒受傷的情況遠不是什麼大事,正常人再憤怒放大一百倍也不至於行為失常到去殺人。

而從其殺人後沒有報警或叫救護車、而是坐在現場抽菸的行為來看,他是在靜等最後的結果呢,完全不是情緒激動不能自控的狀態。

如果是報仇,當然要選擇對等傷害程度,肯定不該升級到殺人的程度;如果是激憤殺人、或瞬間神經病,在殺人之後也會有清醒後主動減少犯罪後果的積極行為。

也就是說,殺誰、為什麼原因殺對他都不重要,他只是想要那個殺人後被審批的結果。

換個角度,如果是為女兒報仇,必然要想到報仇之後女兒的處境(以他的模式那個被殺男孩的父親是不是該將女孩全家滅門?),所以說這個家長是為女兒殺人的理由就不成立了。

再說,如果是報仇,是會盡量選擇不給第三方造成麻煩的——選擇進入校內殺人,學校就要承擔很大的未能保護學生生命的責任,這樣會給學校帶來多大的麻煩、給他女兒以後製造多大的麻煩?

所以,再次證明,這個家長就是要殺人鬧事的,與女兒的事無關。

這種充滿戾氣的人,並不是認真生活的人,只想借某個理由去找死,在美國就是那種端掃射人群的惡棍,在歐洲就是開車衝撞人群的恐怖份子,在中東就是鑽進人堆的人肉炸彈。

勿以惡小而為之,就可以避免那個男孩與女孩的矛盾衝突。

警惕負面情緒,遠離垃圾人,是我們每個人都需要時刻留意的,只有這樣才能儘自己最大努力減少危險的靠近。


理得心安


那當然構成犯罪,定什麼罪,已有殺害的故意,是激情引起的故意犯罪。主觀上要殺人就是殺人罪,主觀上僅是傷害就是傷害罪,如因傷害致死,就定傷害致死罪。具體要看情節,法官是根據情節來判定的。至於怨氣,什麼樣的怨氣,是具體量刑時考慮的。而不影響定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