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結夥實施盜竊,目標全是貨車司機

去年6月份以來,南寧市海吉星和五里亭批發市場頻頻發生大貨車司機被盜案件,給當地正常營運秩序帶來了不小影響。隨後,南寧警方將實施盜竊的黃某等4人抓獲。 今天上午,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兄弟”结伙实施盗窃,目标全是货车司机
“兄弟”结伙实施盗窃,目标全是货车司机

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去年6月26日凌晨3點,被告人黃某和陳某在南寧海吉星批發市場附近,趁被害人沈某和其丈夫葛某在大貨車駕駛室睡覺之機,盜走一臺OPPO牌R9型手機、一條黃金項鍊和一個挎包,裡面放有現金、身份證和銀行卡等物品。7月3日凌晨12點多,被告人李某和範某又在南寧市五里亭批發市場故技重施,趁大貨車司機張某在車上睡覺之機,盜走了他的手機和3000多元現金。去年6月至8月,被告人黃某等4人一共作案5起,案值達數萬元。作案過程中,受害者手機電子銀行裡的錢也被他們洗劫一空。

被告人 陳某

就是拿裡面的微信錢包轉賬嘛。(如果有手機密碼的話,你們還能實施嘛?) 不能。(把錢轉完之後,你們怎麼處理手機?)有的扔掉,有的都不知道放哪裡。

據瞭解,黃某等4名被告人全部為玉林市福綿區人,相互認識已經有十餘年,平時,他們在南寧各大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打工為生,由於經濟收入來源有限,這才動起了歪腦筋。此前,黃某等人曾受到法律制裁,可這幾人還不思悔改又繼續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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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

本院認為,被告人結夥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4名被告人的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責任。

本案將擇日宣判。

記者:李永新 於永軍 實習生 陳露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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