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欲吃「霸王餐」,被山東無棣警方拘留!

兩男子欲吃“霸王餐”,被山東無棣警方拘留!

3月20日,無棣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兩名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人張某康、王某國。

3月8日15時許,無棣縣公安局佘家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在佘家鎮某燒烤店內有人酒後滋事並打砸店內物品。”接報後,佘家所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場。

到達現場後發現嫌疑人已逃離現場,民警遂兵分兩路,一路及時調查固定證據,一路對違法行為人實施抓捕。辦案民警最終在北海新區一工地宿舍將王某國、張某康抓獲。到案後,張某康、王某國兩人對其吃飯後因不想結賬,故意與店主引發爭執,並將店內暖瓶、桌子、玻璃等物品砸壞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之規定,無棣警方依法對張某康、王某國行政拘留十二日並處罰款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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