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拐卖儿童判死刑或无期徒刑,你觉得应该吗?

公母山下


拐卖儿童和贩卖人口是个世界性的犯罪和难题,尤其对于传统观念“传宗接代”的贫困边远地区,买卖儿童现象,尤其是男童,是比较猖獗的。

目前我国刑法对拐卖儿童,量刑一般是分为三档的。

轻的:一般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重的:有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特别严重的:有特别严重的情节,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仅对于严重情节以上的才会判处无期、死刑等。

法律上的严重情节一般指这8种情况: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儿童(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儿童(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儿童(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6.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从目前判刑的情况来看,只是对首要分子,拐卖3人以上的,暴力胁迫的,至被拐卖者重伤或死亡的,才会被判无期或死刑,并且有些还是死缓。

因此,有部分人觉得现在对打击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判得太轻了,打击力度不够,应该不论情节统一死刑或无期,给予重刑打击。

我能理解,大家对人贩子的痛恨,尤其是拐卖儿童的。但无论情节轻重,一律一刀切的做法,不是法治作为啊。

个人觉得是可以在此罪里,需顶格判刑,加大打击力度,能够死刑尽量判死刑,提高死刑的判决比例,以警示潜在人贩子。

但恐怕要消除拐卖儿童的现象(犯罪),还需要做好三点:

一是加大被拐人员的破案力度,做到“儿童拐卖案100%破案”。

只有被拐的案件都破了,人贩子知道犯案必会破案也会被抓,那他们就没有侥幸心理去冒险犯罪了。

二是大力宣传,让人贩子知道如果拐卖那是重罪,提高社会重视程度

同时加强对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密集区的儿童保护,对儿童拐卖案发生地,采取治安环境升级和强化工作,减少拐卖案件的发生。

三是提升身份信息的技术采集手段,婴儿、儿童的信息保护和比对,可以更加高效。这样能高效地筛选出并保护被拐儿童。


你对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判刑,怎么看,有什么建议,请在下面评论(留言)~


本人有16年的财法工作经验,在主板上市公司做过高管、法律顾问,如有咨询和交流,请加关注或私信。

左会计右法律的牛老实


对于拐卖妇女和儿童的人,一旦被抓,证据确凿,不用浪费太多人力物力,直接就地枪决!只有这样,才能震撼那些丧尽天良的犯罪分子!一个妇女,一个儿童,关系着几个家庭的生活质量,此恶行给社会,给N个家庭都带来了毁灭性的伤害!试想,做这样的事,带来的经济利润可谓是无本万利,法律方面不给予重判,没有人跟钱多有仇,如果好吃懒做的人都心生恶念,都干此勾当,被抓若只是失去行动自由几年以后又获得新生,跟获得的金钱相比,这无疑是小KS,为绝了那些干害人利己的勾当的人或是有此念想的人,只能是重判,枪毙!给世人一个警醒,勤劳才能丰衣足食,没有捷径可走!


金华127397685


虽然不止一次回答这种问题,但我还是不厌其烦地回答,因为人贩子实在太可恶了,可以说是十恶不赦,对这样的人,笔者以为,无论给予其什么样的惩罚都不为过。

关乎孩子的事情,可以说是牵动着所有家庭的心,一旦某地发生有关孩子的悲剧,大家的心情都是一样悲伤难过,这就是同理心,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希望自己孩子无忧无虑、平平安安的同时,也希望其他孩子一样如此!

所以,就这一点来说,人贩子是全民公敌,如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人人皆曰可杀!

虽然刑法规定,对于人贩子可以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但是都有限定条件,而这种限定条件,都是以孩子受到了伤害为前提条件。我们期盼人贩子受到严惩,但是却不希望孩子受到伤害。

如果可以对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实行一刀切,起点就是死刑或无期,这样震慑力会更大,再通过实行买卖同罚,也就是说对收买儿童的人员,与人贩子一样处罚,双管齐下,斩断源头,也许就可以达到天下无拐的理想境界了!


打虎拍蝇


无期徒刑是轻的,必须死刑才行,不然受到伤害的家庭怎么平复他们的心情呢?


刘德华演过一个电影,讲述的是自己的孩子丢了,千里寻子的过程,整部电影看得人非常的压抑,不是为了别的,正是因为一个孩子牵动的是3个家庭甚至是更多。孩子的父母,父母双方的父母。


一个孩子的丢了,自己的父母肯定吃不下,睡不着。看着自己父母如此,父母的父母肯定心疼自己的孩子和孙子,一定也是这样的状态,这样一整个家族或许就会衰落了。因此对于拐卖儿童的人一定不能姑息。


拐卖儿童的人,对于他们来说拐卖任意一个儿童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个买卖,一次赚钱的机会,成功了钱赚到了,如果惩罚力度不够,失败了他们过段时间又被放出来了,那就会继续去祸害其他人,这样只会有更多的家庭被他们祸害,因此不能轻判。


我建议,对于曾经有过,或者帮助过人拐卖儿童的,再脑门上印上拐卖两个字,一辈子都不能抹掉,这样谁看到都让孩子可以远离,抓起来也好抓。大家说呢?


老王侦查记


应该判死刑,生儿育女,一旦生出来,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倾注了大量的抚养辛苦,和爱心心血。孩子一旦丢失,对父母乃至整个家庭,甚至现在2到3个家庭。近十位老人产生巨大的震撼。让失去孩子的父母生不如死,家庭无以为继。生活毫无希望所以,要求,最高可以判死刑。


大陈大军


拐卖儿童应该零容忍,不留法律空间,拐卖儿童给社会带来恐慌,给被拐儿童带来灾难,给被拐卖儿童的家庭带来无限的痛苦,拐卖去的儿童干什么?收养?肢残?买器官?当乞丐?什么都有可能。能容忍吗?只要是拐卖儿童就应该处以极刑。


湖北咔嚓


支持枪毖,虽然人贩子没有杀人,但因此给一个家庭带来间接影响太大了,甚至受难家庭成员不止一人受到打击而郁郁而亡,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因此对拐卖、偷窃妇女、儿童的人渣决不能手软。


自然而然有点傻


什么还判无期!?对这种人渣、一点人性都没有的畜生,只有抓到一个直接枪毙一个,必须还要在最短时间給枪毙了,看看还会有那么多的人贩子!!还有那么多的人贩子再敢去贩人了!!抓一个杀一个!肯定比什么都好使!


涛哥145448814


直接死刑,还要公布畜牲家人信息,不要说什么它的家人是无辜的,被拐儿童的家人更无辜,可是却要受着失去孩子的锥心之痛!所以必须要严惩,中国的法律不能对罪犯和畜牲太人性化!尤其是拐卖儿童的畜牲!!!


培培156096958


我不支持枪毙人贩子,就算对人贩子施以重刑,但也改变不了这个行当的暴利,有需求就一定有供给,就一定有人顶风作案,我认为应该着重打击需求方,轻判人贩,让购买者承担重刑的风险,这样可以降低人贩的利润,利润低了自然就没有人愿意顶风作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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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少人都回复了,还有认为我是人贩的,我也不想解释什么,你们想怎么认为是你们的自由,我不干涉,只想从解决问题的角度上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下理智的分析~~

首先声明,从个人情感上说,我也痛恨人贩子,恨不得把人贩子千刀万剐,但是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甚至可能会造成反效果,只要利润足够大,就一定会有人敢践踏一切法律~

如果你认同这个观点,就请继续往下看,反之,你就当我是人贩子吧,看了也没用~~

假如对人贩子一刀切,都施以极刑,那么对于小孩已经被拐卖的家庭来说,除了能出口气之外,没有任何改变~

但是对于未来有可能被拐卖的儿童和家庭来说,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因为对于人贩子来说,一旦被抓到肯定是个死,所以人贩子需要自保~

同时,为了巨额利润,又想要顶风作案~

所以,只要人贩感到危机,觉得事不可行的情况下,很大可能会撕票,然后逃之夭夭~

我想,这应该不是大家所希望看到吧!

只有减轻人贩子的法律风险,再把极刑的风险施加到买家身上~~

造成风险的不对等,注意,是风险不对等~~

这样才能把人贩子的利润降到最低,同时又降低了人贩撕票的风险,我认为,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回复我,相互间可以理智沟通~

如果带着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那就请自便吧,这是你们的言论自由~~

我是来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法的,不是来吵架的,因为我不认为吵架能解决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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