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野生林蛙保护集中整治行动

晨报融媒体讯(记者 谌忆龙 孙鲁宁) 为进一步确保我市林区内野生林蛙及栖息地安全,规范林蛙养殖秩序。9月20日,我市林业部门开展了野生林蛙保护集中整治行动,清除700多米长的“旱亮子”(拦截猎捕林蛙的塑料薄膜围挡),并对我市辖区内各县(市)、区林蛙养殖场点和经销商进行了全面核查。

9月20日下午,市林业公安局、东安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安管理所等多个部门执法人员分兵两路,分别对市三道关林场和东安农贸市场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在对三道关林场巡查时发现,在三岔河管理站南沟山脚下,有不法分子设下高近1米、长700多米的塑料薄膜围挡,用以拦截捕猎林蛙。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种塑料薄膜围挡俗称“旱亮子”,是在林蛙进入河流的必经之地设置的障碍。因为林蛙跳跃高度无法通过这个塑料薄膜,会始终在沿途徘徊,然后掉进被捕蛙人事先挖好的深坑里最终被轻松捕获。这样的捕捉方式,一方面可导致幼小的林蛙因不能通过重返山林,冬季在山中被冻死,另一方面大量被捕获。林蛙不能到河床,来年春天没有林蛙产卵,山林中林蛙数量会骤减,对生态平衡危害极大。随后,执法人员将围挡全部清除。

在东安农贸市场,执法人员对两家销售林蛙商户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林蛙养殖许可证等养殖、经营手续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其养殖销售行为合规合法。

按照相关要求,近期,市林业部门加强了源头管理,加大野生林蛙栖息地巡查、巡护力度。通过强化林业工作站、国有林场等林业机构保护野生林蛙职能,进一步增强野生林蛙巡查巡护力量。加强入山管理,增加日常巡查和巡护路线,确保巡查、巡护工作不留死角,有效预防破坏野生林蛙资源的案件发生。

下一步,我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采取高压态势,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打击活动,在全林区加大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林蛙等行动。对一切违法捕猎野生林蛙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并对林蛙养殖场点采取逐户清查的形式进行全面核查,对不符合规定、只批不建、只捕不养、非法买卖的养殖场点要坚决依法吊销其养殖许可证,对养殖手续不齐全的养殖户要逐步进行规范。重点清理以合同代替林蛙养殖许可证等行为,坚决禁止以养殖名义非法捕捉野生林蛙的行为。

今晨快语:“护蛙”绝非小题大做

秋分时节,林蛙下山,作为东北“蛙界明星”——林蛙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让一些捕猎者在此时也不安分起来,动起了歪心思。

为了让野生林蛙顺利下山,安全过冬。昨日,我市林业部门牵头,开始了巡山林、走市场的“护蛙”行动。或许有人疑惑,小小的林蛙是否值得各部门如此敏感、大费周章。事实上,中国林蛙已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易危物种,是森林变化的重要指示性物种,对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护蛙”绝非小题大做。

虽然,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龙江讲话精神,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保护意识、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但仍不排除少数人还停留在思想洼地。我市开展的保护野生林蛙的专项行动就是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在破坏生态行为上严防死守。不仅要做到“大而全”,更要达到“专而精”、“小而劲”,因为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一个环节的忽略都可能在未来收到大自然多米诺骨牌式的惩罚。

“护蛙”行动让公众看到了职能部门保护野生动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同时,我们也应当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并非一朝之功,或凭一己之力便可一蹴而就。作为公民来讲也应当广泛支持和参与,首先就是拒绝野生林蛙产品的销售买卖。只有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才能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的美好未来。

(马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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