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看了那么多轰轰烈烈的爱情,我还是更喜欢我们的故事。
他姓云,我姓水。
第一次见面,他居然迟到了十分钟。
相约的地点是一家日式的榻榻米茶餐厅。
一张有着质感略带厚重的木桌,一杯热茶,一杯冰镇的可乐。
望着窗外的似火骄阳,我百无聊赖的翻着手中的小说。
忽然,窗外出现一个急促的背影。
背着挎包,大步朝餐厅门口走来。
天蓝色的长袖,浅卡其的休闲裤,一副褐框眼镜,呼呼地喘气,边朝我的对面放下包,边坐下着说。
他:“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哈,我迟到了。路上堵车。”
说是堵车,我选择相信。
“你在看书啊?”
“嗯”
“看什么书啊?”
我合好书本,旋转了一下角度推向他。
“这本”(《油烟情书》)
“唉,这本我听过哎”,他说着,哽咽了一下,右手便拿起可乐往自己的嘴边送。
喝着的同时,他微抬起了左手,又一次向我示意着他的不好意思。
就这样,我静静的看着他,一杯冰镇的可乐,竟能喝出一个世纪的感觉。
在他快要放下杯子时,又拿起杯子,似乎没喝够似的补了两口。
我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终于他放下杯子。
“就是那本,好像很多作家写给他的...嗯...好像爱人吧,还是家人”,他打着嗝儿说,“哎,反正还蛮好看的”。
“对啊”,我回答道。
于是,就着我手里的那本书,我们居然聊了一整个下午。
后来我问,“那你呢,你喜欢什么样的作家?”
他的双手掌合在一起,放在木桌上,听到这个问题后他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回答道:“我都看漫画哎”。
这个弯转的令人猝不及防。
一笑而过,就这么着,我们认识了双方,喜欢上了彼此。
Part.2
我喜欢古典音乐,他便带着我逛遍了整个城市,只为挑选我最喜爱的黑胶唱片。
他喜欢流行音乐,我便陪着他听了以前从未听过的那些摇滚和朋克。
交往下去,发现我们的共同爱好,其实并不多。
但共同语言,其实并不少。
他不太行赏我的一位闺蜜,然而,我也不太感冒他的几位发小。
但是我们达成了一项共识,那就是:这一切都没什么。马蹄声响,在意的是归人,而不是过客。我们是彼此的归人,并非过客。
我们都喜欢跑步,在一起跑过的那一段草坪的时候,看见那些嬉笑烂漫的孩子,他从我的眼神里看出了渴望。
我们都喜欢孩子,但都觉得,可以稍等几年,两个人都有些事,想在两个人的时候完成。
有时候,享受下相濡以沫;有时候,不妨相忘于各自的江湖。
他加班,我会帮他留点宵夜。
我去聚会,他会提前查好天气,出门的时候,顺手往包里塞把伞。
他不会时刻提醒我他的存在。
但需要的时候,他一定会在。
一天晚上,正做着饭家里的灯泡坏了。
他拿起板凳,准备站在上面修灯泡。
“我帮你”,我赶忙过去扶他,手里拿着手电照向他,而他站好在椅子上的时候很平淡的回我说:好,谢谢你。然后,又继续修理着灯泡。
那一刻的满足和幸福是用语言无法形容的。
Part.3
我说过最煽情的话,是我们间的距离,最近的时候是眼里有你,最远的时候是心里有你。
当然我们也会吵架。
大多数是他先道歉,我也不会纠缠。
有了一把锁,需要的是一把钥匙。而不是再上一把锁。
爱情需要保养。
我们会买承担得起的最喜欢的东西。
这样不会觉得委屈了自己。
我们都懂得保养也懂得珍惜。
不管是一颗钻石,还是一盆水。
都能物尽其用,这也是一种乐趣。
相比,“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和乃敢与君绝”
我更喜欢云在青天水在瓶这一句。
云和水,各有各的姿态,各有各的脾气。
云想飞向远方,
水会在河道心有相映。
水想归于大海,
云会在天空沉静的看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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