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農戶,告贏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拆遷「民告官」典型案例

拆遷補償很低不合理可以告嗎?

強制要求只能貨幣補償合理嗎?

沒有任何通知直接拆房合法嗎?

拆違建把合法房屋也拆了怎麼辦?

最高人民法院用真實案例向您展示:

拆遷農戶,告贏政府!

拆遷農戶,告贏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拆遷“民告官”典型案例

一、拆遷補償標準偏低——可以告

典型案例:孔慶豐訴山東濟寧泗水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決定案

原告孔慶豐因不滿泗水縣人民政府的補償標準,從而對泗水縣人民政府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查明,泗水縣人民政府決定的補償金額明顯低於當時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因此審理法院判決撤銷泗水縣人民政府對原告的房屋徵收決定。

拆遷農戶,告贏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拆遷“民告官”典型案例

法官權威點評:房屋補償面積可以按一比一,原來多大返多大。(安置房)超出的面積,可以約定優惠價或者按市場價補差價。原告因安置方案(拆遷補償)太低,可以提起訴訟。

京平律師建議:補償不合理,不能保障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拆遷戶有權拒絕,同時請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

二、強行要求貨幣補償——可以告

典型案例:何剛訴江蘇省淮安淮陰區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案

被徵收人選擇產權置換的方式補償,但是淮陰區政府卻強行決定以貨幣形式進行補償,所以被徵收人對淮安市人民政府提起訴訟。

法官權威點評:要錢還是要房子,老百姓可以選,有選擇權。達不成協議,可以起訴補償決定,本案中原告認為補償決定侵犯了其選擇權。

京平律師建議:

拆遷徵收補償方式,是可以自由選擇的,不論是貨幣補償,還是房屋安置,都是可以自由選擇的。如果選擇權被剝奪,權益受損,請及時諮詢,依法維權。

三、執法程序錯誤——可以告

典型案例:葉姓三人訴廣東省仁化縣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強制案

法院經審理調查確認,被徵收葉姓三人的房屋為非法建築,但是仁化縣人民政府在未通知、未張貼告示的情況下,於凌晨實施強制拆除,在程序上存在嚴重瑕疵,因此判決仁化縣政府實施強制拆除的行政行為違法。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規定,採取強制拆除前應向被徵收人發出強制拆除通知,並張貼相關公示。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強制執行。

拆遷農戶,告贏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拆遷“民告官”典型案例

法官權威點評:不論是行政程序還是補償標準,不管是實體上還是程序上,都應嚴格依法進行。

京平律師建議:法律法規對行政機關執法有嚴格的程序要求,哪怕真的是違建,也必須履行嚴格的法定程序,否則涉嫌違法。

四、不該拆的拆了——可以告

典型案例:廖明耀訴江西省龍南縣人民政府強制拆除房屋案

江西龍南縣因建設醫院,計劃拆遷原告廖明耀的部分違法建築,執行過程中對原告的合法房屋進行了部分拆除,導致該房屋喪失了正常使用功能,廖明耀因此提起訴訟。

在審理過程中,龍南縣政府未能提供強制拆除房屋行政行為的相關證據和依據,因此審理法院判決隴南縣人民政府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為違法。

拆遷農戶,告贏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拆遷“民告官”典型案例

法官權威點評:法院審理中,首先審查職權,審查政府有沒有權限,有沒有法律授權;其次審事實,審證據,徵收方需要提供作出徵收決定基於的事實,出於公共利益需要也應提供證據證明。

京平律師建議:國家的徵收拆遷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是利民惠民的,只是某些部門具體實施操作中變了味道。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真實案例,告訴大家,權益受損,依法維權,縱使弱小的拆遷農戶,拿起法律的武器,足以將不守法的拆遷方告上法庭。

拆遷農戶,告贏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拆遷“民告官”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在徵收拆遷類案件中,公平補償原則應貫穿全程,無論是有關征收決定還是補償決定的訴訟,法院一旦發現補償方案確定的補償標準明顯低於法定的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即便對於影響面大、涉及人數眾多的徵收決定,該確認違法的堅決確認違法,該撤銷的要堅決撤銷。

為了爭取公平合理的補償,為了全家人的生活有保障,請勇敢堅定地邁出第一步,拆遷維權路上,京平與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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