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不同聲音的瑞典警察粗暴執法,如果當事人是你和你的父母,你會怎麼做?爲什麼?

媒眼觀瀾


如果是我發現自己搞錯了入住時間,第一選擇是立刻在旅館多開一個房間。如果旅館爆棚,可以請求讓旅館推薦別的旅館或酒店。實在是別的旅館也一個空位沒有,還能請求別人給點建議看怎麼處理。萬一不走運遇到噁心的人,要求我立刻滾,那也就只能立刻滾。國內可能不習慣,覺得你打開門做生意怎也能叫我滾?實際上在國外,很多這種經營場所真的有權這麼幹。甚至是別的公共場所,如果保安或者管理人員驅逐你,你也要遵從。滾了以後,你可以投訴可以給他曝光甚至你覺得他動粗了侵害你了還能報警。當然人家要求你滾你不滾,甚至如果態度比較激動,人家就可以認為你是潛在危險,報警讓警察處理。這個區別是這樣的:不管是商家還是他們請的保安,只能文明地要求你離開,在你做出暴力動作時可以制止你。但是如果你沒有過激行為他們是不能粗暴對你的。敢打你甚至粗暴點的肢體接觸的話,你可以報警。但是一叫警察就不一樣了。警察是可以強制你離開的。

好了,萬一我情緒太激動,把警察也招來了,警察說你得走那我就得走了。賴著的結果就是被強制帶離。被弄出旅館後,你可以投訴可以要求警察協助找到棲身的地方或者幫助你找到出租之類的。但是你不要在大街上鬧,尤其不要在深夜的大街上鬧。警察是有義務把這種擾民的情況處理掉的。至於怎麼處理,哼哼,大家看到新聞了。

西方國家都很講規則,規則之下再講人情。如果你是遵守規則的,請求別人幫助你是不難的。但是不遵守規則的人,首先就會被要求回到規則的框框內,然後再跟你講人情。像國內希望別人在規則外給你通融的,在國外可能會變成大問題,就不展開說了。所以出門在外,最好遇事首先是保持冷靜友好的態度,不要要求別人為你改變規則,因為西方人對這種要求還是比較反感。但是可以請求幫助,一般都會盡力協助你的。當然,遇到覺得被不當對待了,還是首先要保持冷靜。在國內可能很多時候立刻採取對抗姿態就挺管用,因為事後你去投訴可能真的沒用。在西方國家你立刻採取對抗姿態只會帶來麻煩。在國外你需要了解規則的框框在哪裡,人情只能在框框裡講。

最後,萬一受到警察粗暴對待,你錄下證據去投訴吧。警察代表的就是強力機關,形象一點說,警察對你的要求就是那個框框,你得服從。如果你認為他的對待不妥當,你可以要求伸張你的權利。但是態度激動甚至跟警察對抗,吃虧的一定有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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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受過高等教育人,帶父母在歐州旅遊7,8個國家,應該知道住旅館的基本規定,當旅館不同意你免費住大廳,報警要求你離開,為什麼不能像人那樣站著求助警察或想辦法另找旅店,父有病聯繫醫院,而用這麼下三爛的手段,打滾耍賴,為這種人討說法,討回的是什麼?/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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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曾先生就去先走出旅館,當然是帶父母離開一起離開,再向警察打聽附近的24小時營業的麥當勞,在那裡吃點東西,坐等天亮吧。何必鬧得不可開交呢?

根據最新的資料,曾先生說瑞典火車無故取消,以至他們到達酒店晚了,如不然按原定計劃晚上八點到達發現訂錯了日子,可以馬上再找旅館,不會這樣被動了。

又按,瑞典方面的報道,旅館經理說,他們已經幫助了曾先生一家,但旅館前臺服務員看出他們一家三口要坐在大堂直到天明,就說明不允許,要求他們立刻離開。

現在,根據大使館與旅館核實的資料,曾先生一家在零點五分到達旅館,報警後警察到是一點四十三分,在一個半小時的時間裡,曾先生沒有找到合適的旅館。卻與旅館服務員發生了爭執,他提出了買一些食品換多休息一些時間,用房間預付款抵扣在沙發上休息的費用,坐在大堂直到下午入住旅館等方案,均遭對方拒絕。

(我個人表示很奇怪呀,一樣出錢買食品不能去麥當勞嗎?早點去更安全,磨磨蹭蹭到了凌晨三點更不安全了。坐在大堂直到下午入住更是旅館服務員明確反對的,不存在要再商量的必要。只有這用預付款抵扣坐沙發的費用,是曾先生真實的意思。一般人都知道預訂房間不住了要退款不可能的。他一家在九月二號晚些時候要坐飛機離開。二號下午二點入住的房間對他們意義不大,性價比太差了,不住用以抵扣某些費用是最合算的做法了。按百度貼吧瑞典吧的帖子裡網友說這個旅館一樓的酒吧餐廳是其他經營者的,不買杯咖啡就不好意思去坐。房間的預付款去抵扣坐沙發休息的費用,有點一廂情願。)

我有時,也會有曾先生這種想法,但協商不通,肯定會有變通嘍,被警察強制執行,過程中很容易被拽出淤青的,我可不願意這樣皮肉吃苦,同時我也不願意我父母皮肉吃苦,我當然願意先與警察溝通,如警察要求我們先出去,我們就先出去,再做其他安排,這時馬路上還有不少人(據曾先生說有圍觀他們的人,後被警察趕走)可以向他們求助,找一個麥當勞店坐坐休息一下。

學過行政法的人都知道對警察的指令先服從,如感到不妥再投訴或起訴或行政複議。所以,我不會硬與警察對抗的。

(他父親在警察強制執行前沒發病)


太后秋波顧盼


我不會發生這種情況,因為我會訂房,既便賓館免費允許我在大廳留宿,我自己都睡不著,更何況帶著老年人,還有心思去外面溜達?還能帶回來一個女人?我敢說這個女人在國內絕對不是一般家庭女人,能去歐州的人,都是有相當財力能力的人,女人就更是了。所以曾先生胡說八道,曾先生什麼意圖,自己心知肚明。


起舞的日子181613743


題主的消息滯後了,酒店剛開始是同意讓曾先生一家三口在大堂休息的,還特意調小了音量,後來曾先生出去找酒店的過程中路遇了一位女留學生,將她帶回了酒店,酒店這才下了逐客令,至於為什麼,我們不知道。

首先這種事情不可能發生在我身上,我帶父母出去自由行,連紅眼航班都不會定,更不可能讓他們不睡覺坐大廳一晚了。再據使領館披露,曾先生不能入住的原因是他定錯了日期,他是1號半夜到達的,已經過了0點,實際應該是2號了,其實他應該定1號入住,2號離開就對了,但是他定成了2號入住3號離開,而2號入住就只能在下午3點以後入住,所以他只能在大廳等候了。

比如這張火車票,20號晚上00:49開,其實是19號晚上噢
我想說作為一名自由行的熱愛者,經常定機票,賓館,日期我都會反覆核對,就怕會出現差錯,一旦出差錯,不光損失金錢,後面的行程全部要跟著變,

特別是這種過了半夜0點的訂單,其實過了0點就是第二天,很容易迷惑人,所以訂單在付錢之前,我都會仔細核對,不讓自己犯這樣的錯誤,畢竟錢付出去想退也很難。

是貧窮讓我如此認真

好吧,就算由於種種原因,酒店不讓我在大堂呆,我會先好好溝通,溝通不行,我也不會硬懟,因為吵架不會有任何結果,我只能出去繼續找酒店了,我想再找一個房間總不會那麼難吧?至於警察麼,

我更不會跟警察吵了,警察來了讓我走人就走人唄,異國他鄉的,跟警察鬧什麼呢?還讓警察把老父親手腳並用抬出來,簡直是開國際玩笑!

所以說,這件事是一步一步發展到最後那個地步,但凡前面有一步做對了,後面的事情都不會發生。


看小明


環球屎報不論出入什麼目的也不該欺騙國內民眾,取章斷意,煸風點火。曾家三人是從挪威坐火車過去瑞典的,到達灑店是2號凌晨0點零5分,按規定是2曰14時以後才能辦理入住,也就是提前14個小時到達。酒店在客滿情況下經過協商同意三人在大廳沙發上暫時休息並調喑燈光調小音響聲音。曾某在1點2O多從外面帶回一年青女子進來。酒店前臺值班人員見後對女子大聲斥責,女子無言以對,曾某與灑店人員發生爭吵,在通知保安到達後要求曾某三人離開。雙方大聲爭吵幾乎動手打罵。在酒店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協時報警求助。在出警的兩名女警員認為酒店方無過錯後,勸說三人離開,曾驥父母躺著不予理彩。警員與保安分別架著其父母離開大堂將其放在店外馬路上。環球某報說曾父心梗發病暈迷是否說謊?接下來的鬧劇表演開始,真相都在視頻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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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不會是我和我的父母。你可以不要臉,但不要把所有人都想的和你一樣不要臉。我不需要將自己代入一個自己不可能扮演的角色然後再去找對策。


花開如血


現在是曾家的錯誤不能提不能說。一說就會被愛國婊說成不愛國。我為瑞典對一個主權國家的外交照會置之不理這種傲慢行為憤怒譴責聲討這就是愛國。我如果為了愛國而愛國忽略無視曾家的無賴行為那是不要臉。你對別人錯誤的行為還想換來別人正確的對待?書都讀到狗身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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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肯定要話分兩邊說,一邊是瑞典警察的粗暴執法肯定有責任。從這意義上說,我國駐瑞典使館的嚴正交涉是完全合理的。另一方面,作為當事人及其父母在行為舉止上確實有欠妥之處,在某種程度上也折射了我國國民文明和精神素質的底下。



首先,對於瑞典這麼一個文明以及長期標榜自由、民主、人權的國家來說,警察這樣的執法無論如何都是極其粗暴的。退一步說,即便在當事人及其父母的一些舉止不良的情況下,瑞典警察也還是必須維持一些基本的專業素養。



坦率說,這幾年歐洲各國隨著各種事情的發生,其中包括大量難民的湧入,其專業執法機構和公共服務機構的素質確實在嚴重下降。最近幾年,我幾次到歐洲,有十分明顯地感覺到這一趨勢惡化的嚴重性。

但從當事人及其父母的角度看,從亞洲抵達歐洲的航班,大多在夜間起飛,到達歐洲的時間多半是清晨。這樣,抵達酒店一般都會在上午九點左右。這個時候最好的辦法,是提前多訂一天酒店;如果不行,那麼就可以把行李寄存在酒店,給父母做一些適當的洗漱之後,如果精力足夠,可以出來走走;如果體力不支,那就可坐在大堂的咖啡廳或沙發上休息,但以不干擾酒店的秩序為原則。從網上公佈的視頻來看,這對父母及其兒子顯然已把國內的各種陋習帶到了國外,這無論如何都讓人十分遺憾。



從這個意義上說,我既不贊成有些人一面倒指責這對父母及其兒子,同時我也不贊成有些輿論認為,反思國民素質不應干擾對瑞典警察粗暴執法的譴責。其實,在這個事件中,瑞典警察粗暴執法和這對父母及其兒子的舉止不妥,構成了事物的一體兩面,很難區分孰輕孰重。倒是把兩個問題拆開來各自處理和反思比較好。


邱震海


如果是我會先徵求父母的意願,考慮父母的身體狀況和長途旅遊的疲勞,不會選擇出國,畢竟文化,習俗,語言,飲食對父母來說都不可能習慣,我會選擇氣候宜人風景優美的城市觀光,讓父母住得舒適,享受生活,至於曾先生和父母的遭遇只能讓我不理解和疑惑,也許按中國人的情感意識覺得瑞典警方執法過度,歧視華人,沒有人情味,可曾先生想過自身問題沒有?事態的升級你沒有過錯嗎?你有妥善解決糾紛的意願嗎?你內心還是想和父母賴在大廳睡一晚把,後面還在地上打滾和你母親一起大喊大叫就更不應該了,人無完人,誰都有犯錯的時候,犯了錯要敢於認識,走到那都要學會尊重,學會了尊重才會收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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