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酒店事件,瑞典檢方稱警方無任何過錯,你怎麼看?

白晝之眼


自古就有這麼一句話”兩方交戰,各為其主”,原本這件事兒就爭議較多,雙方站的立場不同。中國遊客曾先生一家表述經過的時候,覺得自己都合理,賴在酒店不離開是因為天太晚了、外面氣溫太冷、父母身體不好、擔心外面不安全……其實這些不是理由,而屬於困難,在異國他鄉遇到困難應該去找我們的使館工作人員,旅店是不負責給你解決困難的。出警的是兩名當地的女警,曾先生覺得不應該強行給他們一家驅離,應該怎麼做,曾先生也沒說出來個一二三四……隨後曾先生在大街上吶喊抗議,也是沒錯的,誰讓你們把我們趕出來的。最後女警就把曾先生一家帶到當地的教堂花園地鐵站附近了……說曾先生一家沒錯的,都是愛國的人,僅此而已罷了!


崔大乘


表示氣憤,其它還能怎麼看。

瑞典自稱是文明國家,但許多做法極不文明,比如對待外國遊客,擺出一副歐洲文明典範的臭臉,我做的就是對的。

9月17日晚,《瑞典晚報》披露最新消息,調查完畢,首席檢察官認為驅逐中國家庭的行為沒有違法,不再調查。新聞中還披露,具體的情節視頻不會公佈,因為他們注重當事人和各種路人的隱私。
針對瑞典官方的“認真”回應,駐瑞典大使在接受瑞典媒體採訪時正式表明態度:對瑞典警方這種說法,我們十分不解。第一,這3名中國遊客被瑞典警察粗暴對待,生命安全和尊嚴都受到了威脅和傷害。難道瑞典法律不尊重人權、不尊重人的尊嚴嗎?警察是執法者,代表政府行事,難道瑞典政府也不尊重人權、不尊重人的尊嚴嗎?第二,如果外國警察以同樣的方式對待瑞典遊客,瑞典政府會作什麼樣的反應?你們會作什麼樣的反應?瑞典政府會同意、認可嗎?瑞典民眾會同意、認可嗎?第三,據我們瞭解,2011年11月,瑞典南部城市布羅斯也發生過一起類似事件。當時受害者是一位瑞典公民,肇事警察被認定為瀆職。

看來,曾姓一家人的遭遇在瑞典也不是頭一回發生。

同樣的事,發生在瑞典國民身上,警察的行為被認定為瀆職,發生在外國遊客身上,警察的粗暴行為就成了符合“標準”的執法。

不覺得瑞典人做事有點滑天下之大稽嗎?

就事論事,事情發生是偶然,但到目前為止,瑞典警方死不認錯,就不是偶然。一是瑞典社會攪進難民之亂,社會普遍有對非本國人的厭惡情緒;二是一直以來瑞典就存在不善待他國遊客,傲慢歧視別人,據有關報道,2015年,一名55歲土耳其男子被斯德哥爾摩警方懷疑販賣毒品,被關押審問6小時後,也被警察送到“林地公墓”“釋放”,最終死於心肌梗塞。一年後,瑞方調查裁定涉事警員執法過程無過錯,引起當事人家人強烈不滿;三、瑞典在歐洲算老牌帝國,欺負別人成了習慣,對鄰居芬蘭,到19世紀還強迫人家從小必須學瑞典語。

看了許多人指責曾姓一家人,並說要遵守別人的規則,大道理沒錯,但有幾個地方搞混了:

一、酒店行為不存爭議,可以叫警察,但警察如何執法存爭議,明顯過度使用暴力。

二、曾姓一家人所有的行為都沒有違反瑞典法律,也沒有違反瑞典國家的相關規定,不能把酒店的入住規則看成國家規則。

三、事情的焦點是曾姓一家人受到瑞典警方不恰當對待,而瑞典警方擺出在我的地盤上,人我想扔哪裡扔哪裡的無賴樣子,現在要求瑞典警方做出解釋,當事人以及權威部門爭的是這個道理。

今天是一個特殊的日子,“九一八”,國恥日。

87年過去了,國人不可妄自稱大,但受到欺負也不必忍聲吞氣。

應該向瑞典警方討個說法。


布衣吳新建


1 這家人有沒有問題不重要,願意反思的可以反思,願意吐槽的繼續吐槽, 從警方的反應來看,這家人最多就是賴著不走, 肯定沒有威脅到店員安全等等的地步, 不然就不會仍在某個墓地公園, 其實這個墓地公園在哪裡也不是重點。

2 旅館方基本沒什麼問題,最多就是服務質量不能令人滿意,這個旅官方, 在溝通無效的前提下,是絕對有權利要求警方強行將人帶走的, 因為這裡是私人場所。 無需講其他道理, 至於這旅館以後生意好不好, 符不符合行業標準,也不是我們該關心的事。

3 問題主要集中在警察身上, 警察處理類似案件, 一定會有合法流程,比如是否進行有效溝通,是否有其他更人性化解決方法,在這方面,警察沒有自由選擇方式的權利,必須要合規辦事, 而且很重要的一點還是,歐洲很多國家很重視公平法案,也就是類似事件處理方式必須一致, 不能對任何群體有不一樣的處理,比對本國人一個樣,對外國人另外一個樣, 或者對某一國人, 某一個族群,有不一樣的待遇, 這個是值得深究的,也就是存不存在對中國遊客的特殊歧視上, 所以這才是外交部嚴正交涉的正當理由, 和那家人的處事方式沒有直接關係。簡單理解就是,如果是老美老英或者老德來了, 是不是都是同一個處理方案, 如果不是,就有問題了。

至於中國遊客的碰瓷兒式躺法以及帶“女留學生”都不是考慮的事兒。

得第一票的回答,還是得客觀一點,好吧?


每天雞湯一點點


瑞典檢察院只是說警察執法沒有違法,中國遊客也沒有違反瑞典法律,並未調查執法過程是否合理和不當!按照國際慣例,瑞典警方執法肯定是違反了人道主義援助精神,作為外賓遊客,瑞典政府有義務保證在瑞典遊客的安全!因半夜中國旅客在預訂酒店房間提前入住而未能辦理入住的情況下!按照當地規定不得提前入住和在酒店大堂休息,雖然瑞典酒店不人性化,天天喊人權的國家,服務這麼沒人性:但必竟沒有違規違法,酒店沒有義務救助外國友人。但是作為酒店的客人,客戶是上帝的口號在瑞典成一句話空話?還是瑞典人確實服務素質低?就算是難民,半夜要求在酒店休息一下也無妨的呀?哦,我知道了,這是絕對不可能的,瑞典人只講規矩的,不會給與需要幫助的人。他們沒有義務,也不會幫助別人,他們的祖先是海盜.他們骨子裡就是冷漠無情,他們高傲的看不起任何國家的人.天天偽善的天天喊人權,對他國指手劃腳!

再來說一下警察執法,你們有權把不能進入私人場所的人強制送到墓地?酒店顧客已預訂了,只是提前幾小時來,不能入住不能在大堂休息,雖不符合酒店規定但未違法吧?驅逐自己顧客的酒店全世界我第一聽說……作為警察,沒有違法,合法入境瑞典的人,不管是什麼人,你們有絕對的義務保證他的人身安全!酒店可以不接納無助的外國友人,政府和警方有義務保證我國公民在瑞典的安全,這個是國際公約。凌晨二點半夜把人丟到墓地什麼意思?既然說中囯旅客沒有違法,為什麼不給與人道主義救援?不救援,至少引導到其他酒店和營業場所,也可以通知對方國領事機構!整天說自己是民主人權至上的國家,扯你媽的皮。海盜本性.順便普及下歷史,瑞典這個國家形成在公元1100年左右,並且剛開始還是以海盜為主的形態!搶遍了差不多整個歐洲!


財狼皇


糾正一點:回應的是認定警察沒實施犯罪行為,而不是說沒有過錯

針對中國遊客在瑞典一家酒店被驅逐,並疑似遭警方粗暴對待扔到墓地一事。瑞典檢方媒體官員表示,瑞典檢查機關對案件進行評估後,認定警察沒有實施任何犯罪行為。他還表示,檢方只會調查警察是否犯罪,不會討論其行為是否得當。

簡單解釋一下瑞典檢方的話:我們承認處理方式確實有失妥當,但是執法過程沒有犯罪行為,所以沒什麼好調查的。

本來這就是一件不值一提的類似醫鬧事件,可偏偏曾先生一家把事捅到大使館去,大使館的做法也確實很暖,可是不可否認的是曾先生一家是由於自己的失誤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1. 明知會提前抵達,不早早的再預定一晚的房間。

  2. 剛開始瑞典也讓他們在咖啡廳暫時休息,尋找酒店,可曾先生一家一進去就想賴著不走。

  3. 開門做生意講究個規矩,如果人人想怎樣就怎樣,那不亂套了。溝通無果,人家只能選擇強行抬出去,抬得人還是選擇兩名女性去執行,可見也是害怕男人粗手大腳傷害到別人。

別讓“碰瓷、戲精、造假、哭鬧、抄襲、偷竊……”一次次淪為中國人形象的“代名詞”,炎黃子孫都有責任維護本源民族的尊嚴。只有祖國強大,人民素質提高,才能獲得更多的尊重。

保險島


當事人應該很快知道訂房失誤,然而並沒及時補救,而是直接去了酒店,到了酒店,說明情況,酒店也收留了,但此君出一趟門又帶了一流浪女回酒店,酒店的態度就在此刻轉變。

這事,酒店收留你是做慈善,不收留你也無可厚非,酒店既然不願收留了,你應該馬上離開,然而即便酒店報警,警察來了,此君不但不走還大吵大鬧。

試想如果你是警察你該咋辦?此君半夜吵到別人,無理侵佔私有領地,有人會說警察該送此人去找另一家酒店,對於三個根本就很健康的成年人來說,警察沒權力浪費納稅人的錢為這三人服務。既然此君不願出錢又大吵大鬧,警察送他們到地鐵口或公園教堂附近這些不用花錢的地方已經做得很不錯了!


牽手44236


為什麼很多中國人去支持瑞典警方,因為99%的中國人跟瑞典警察不會有任何交集。反而是那些明明無理,卻非要靠著撒潑耍賴,無理佔三分的人在生活中比比皆是。遇到這樣的人,大家心裡當然巴不得這樣的人趕快去死算了,區區一個被扔墳場又怎麼了!


王棟樑


要看事情的前前後後.是由旅館方報警後警察強制驅離引起的一系列的衝突,即然瑞方己說曾氏一家沒違法,為何還採取強措施呢?這就是西方民主和人權?為什麼不是勸離和協助安排一下呢?這裡面可能有深層次的原因。不管你表榜你多文明,多民主,多尊重人權深夜將三人拋到離住地八公里的野外,就顯的毫無人性可言了。


寤言軒主


典型的機械思維方式,此事可分為兩段:一於酒店糾紛,二向警察求助兩部分,糾紛得到解決求助卻辦的太沒人性,總的來說瑞典人民是友好的,就是警察太機械了。


花開荷香


這件事引發至兩國的面子問題,瑞典🇸🇪肯定不會公開認錯,中國也沒必要死啃住,當事人這麼一搞也沒拿多大好處,受事件影響自己更大,當事者肯定繫有種受寵慣的心理才會把事件搞大,如果還記得中國古訓大事化小或許會撈回一些好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