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质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自由定价弊端多,相关部门如是说!

近日,南昌市民曾先生向相关部门提出对去年发改委放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定价权的质疑,曾先生表示:

“随着去年发改委放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定价权,一些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放开物业服务定价的初衷可能是好的,希望发挥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制定合理的物业服务价格,但是实践中却可能无法达到初衷。物业服务市场并不是一个完全开放的双向自由选择市场,至少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前是一个开发商指定前期物业服务公司的局部垄断市场。目前整个南昌市的现状是很多小区都没有业主委员会。南昌县昌南新城有约二十几个楼盘,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凤毛麟角。

平安象湖风情小区从入住至今有十余年,先后有三、四批业主尝试筹备业主委员会都因为开发商的阻拦和居委会、房管局的不作为而失败。在这样的状况下,如果任由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制定服务价格,将会出现物业服务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危害。现在不少新建的楼盘小区,车位只售不租,或者为了促使业主购买车位指定非常高的停车价格(比如:最近江西二套《都市现场》报道的九龙湖地区九龙十一庭小区,业主停车费高达每小时5元无包月)。希望发改委在放开小区物业服务价格的同时,针对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出台政府指导限价,更好地维护小区居民的权益。”

对于南昌市民曾先生的质疑,南昌市相关部门做出了及时回复,回复称:

“物业小区收费情况确实不同程度的存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也在探索改进管理办法和服务水平,希望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行政机关工作必须按照权限行使职能。物业小区的定价,我们必须按照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江西省定价目录》(赣发改价调〔2018〕310号)精神,物业小区的价格是放开的,只有进入政府定价目录的项目才能进行定价,否则是超越权限的。以上所涉文件均可到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查阅。

放开不等于不管。对于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和反垄断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群众正当价格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环境。 ”


南昌市民质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自由定价弊端多,相关部门如是说!

延伸阅读:

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 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当中包括资产评估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涉及房地产领域业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