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私利,嘉陵两人任性污染环境,被行政拘留5天!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环境保护匹夫有责

但一些企业和个人

为了一己之私利

不惜污染环境

为谋私利,嘉陵两人任性污染环境,被行政拘留5天!

近日,小编从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获悉,嘉陵区公安机关在环保整治行动中,对两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违法行为人采取了行政拘留。

为谋私利,嘉陵两人任性污染环境,被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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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佳冠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6月9日

嘉陵区建设局通知南充市佳冠建材有限公司停止生产。

2018年6月22日

嘉陵区建设局与嘉陵区环保局开展联合执法,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南充市佳冠建材有限公司在继续使用燃煤当燃料,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业整改。

2018年6月26日

嘉陵区环保局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至该公司生产负责人王某手中,由王某本人签收。

2018年8月2日20时许

嘉陵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检查到该公司依旧在使用燃煤运转锅炉设备。

2018年9月5日

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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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私利,嘉陵两人任性污染环境,被行政拘留5天!

四川远急中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

嘉陵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与省执法局交叉执法人员一同到四川远急中艺钢结构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现场有5处焊接点正在作业,车间只配备了一台移动式单口焊接烟尘吸收器,且未使用,直排焊烟到大气中。

2018年9月3日

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康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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