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一個大宋的基層公務員是如何被逼成殺人犯的

宋江原本是大宋最基層的公務員,職務:押司。有人可能覺得押司只是個吏員,連官都不是,不足一提。

這是對當時基層的治理結構不太瞭解。在一個縣治裡面,押司已經屬於特權階層了!諸君可聽過“破家縣令”的說法?對於普通的老百姓來說,即便是一個小吏,那也是人上人了。

原本,宋江可以舒舒服服地過著自己的小日子,卻被閻婆逼活生生地逼成了殺人犯。

水滸:一個大宋的基層公務員是如何被逼成殺人犯的

閻婆惜之死,死於愚蠢。

第一,閻婆惜與母親,流落無依,是宋江在最困難的時候幫助了他們。閻婆便把女兒“送”給了宋江。按照當時的“規則”,閻婆惜就是宋江的人了。可她卻勾搭上了宋江的同事張文遠。

宋江對閻婆惜有沒有真感情?不好說。但是自己的一件“私有物品”被他人染指,豈能忍之?還真以為宋三郎能寬宏大量到這個程度?

其時,宋江已經起了殺心,這縷殺心埋藏極深,可能他自己都沒有感覺到。

第二,當時,宋江宿於閻婆惜處,二人和衣而睡,一夜無語,這樣反常的表現,哪怕宋江再愚鈍,也應該能想個八分明白了。

第三,宋江遺落招文袋,裡面有他和晁蓋的通信。閻婆惜以此要挾,提出三個條件:一是要回賣身契,要嫁給張文遠。二是宋江送給他的東西物件,不許討還。三是把晁蓋送給宋江的100兩金子交出來。

這三個條件,充分表現了閻婆惜的智商。這等事情,在相對封閉的縣治,對一個男人來說是奇恥大辱,可“懦弱“的宋江還是許了。閻婆惜便得寸進尺了!

偏偏那100兩金子,宋江是真沒有接受。在閻婆惜這樣的人看來,哪有人把到手的錢吐出去?便以告發相威脅。勾結匪寇,這可是滅族破家的大罪啊!

於是,她成功的激怒了宋江。

宋江左手早按住那婆娘,右手卻早刀落;去那婆惜顙子上只一勒,鮮血飛出,那婦人兀自吼哩。 宋江怕他不死,再復一刀,那顆頭伶伶仃仃落在枕頭上

動作是不是很熟練?手法是不是很嫻熟?幹得是不是很鎮定?下手的時候是不是很老練?

閻婆惜和宋江,原本可以“雙贏”:閻婆惜拿了好處去跟張文遠雙宿雙飛,宋江屁事沒有繼續當他的押司。

可閻婆惜偏偏要把宋江朝死路上逼,完全不給宋江一點選擇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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