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斗争亮阶段“成绩单”

18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集中展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侦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7个,打掉恶势力团伙34个;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案件1件7人,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7件61人;全市审判机关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48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23件,初核111件,查实办结22起,处理31人,党纪政务处分30人,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市纪委监委

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23件,处理31人

市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密切协作,协同联动,成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案组。

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23件,初核111件,立案审查调查26起,查实办结22起,处理31人,党纪政务处分30人。其中,“保护伞”问题9起14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2起15人,工作推动不力问题1起2人;开除党籍1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留置4人。

专项行动以来,市纪委监委对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赵振充当“保护伞”问题,宁阳县葛石镇原党委委员、原武装部长刘德合等3人为“村霸”许超充当“保护伞”问题,岱岳区河道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军等2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等9起13人进行了公开通报曝光,形成了震慑。

全市检察机关

共批准逮捕涉黑案件1件7人

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7件61人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检察院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在固定场所集中办公。市院对4件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全市检察机关对涉黑涉恶犯罪,一律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案件1件7人,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7件61人。起诉涉恶案件5件29人。判决涉恶案件1件8人,涉黑案件1件31人。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对11个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提前介入。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加强诉讼监督,共监督立案1件,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犯1人,书面纠正违法3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44件,全部均已按照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全市法院

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4件48人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法院坚持重拳出击,突出打击重点,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等11类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将打击的矛头始终对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48人,其中周尚全等3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判决已经生效,该案系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审结的第一例涉黑案件;周传智等8人恶势力集团敲诈勒索案已一审宣判;其余两件将于近期宣判。同时,全市法院还注意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全市公安机关

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7个

打掉恶势力团伙34个

自1月23日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集全警全力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战。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组建了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广扩线索来源,加大对重点区域、行业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尤其瞄准群众最痛恨、影响最恶劣的农村宗族恶势力攫取把持农村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的“土霸王”和扰乱金融秩序、侵占公私财物的“套路贷”狠狠打击。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全市二审判决黑社会组织性质案件1起,一审判决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起;在侦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7个,打掉恶势力团伙34个,其中,打掉涉黑涉恶村支部书记8人、村主任3人,其他村“两委”成员7人;立九类涉恶刑事案件267起,刑事拘留697人,批准逮捕154人,移送起诉418人,查扣涉案资金3000余万元,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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