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瑞典旅客事件,你是怎麼看的?

行者l路自在腳下


我剛才認真地看了一遍,某記者對瑞典遊客事情當事人曾先生的採訪報道。俗話說事出有因,我認為有必要在這裡把事情的起因簡單概括地說一下。

曾先生和他的父母大概是晚上將近12點的時候到達該酒店,可當他辦理入住登記的時候,發現自己的預定日期弄錯了,當天是1號可預定的是2號。酒店已經客滿工作人員表示不能入住,於是曾先生給工作人員說好話,讓父母在裡面坐一會兒,自己出去找酒店。

曾先生自己說在外面找酒店的時候,遇到了一位正在找酒店的中國女留學生,於是曾先生就把這位女留學生也帶到這個酒店裡來避寒。這個時候酒店的工作人員就不同意了,並請這位女留學生出去。女留學生出去之後,就來了兩位警察,請曾先生一家三口出去不要待在酒店大堂。

這個時候,曾先生就有堅持說好話不想出去的意思。於是警察就強行將他的父母抬出去,抬到達酒店門口地上的時候,曾先生就倒地大哭失去理智,大喊警察殺人了。接下來的事情就有視頻在網上,大家都看到了我就不贅述了。

通過事情起因的細節,我們可以看出,曾先生在開始做的是很不妥甚至是非常錯誤的!你把酒店日期訂錯了,人家讓你們能安靜的在大堂坐著休息,還調小了大廳的音量,這難道還不人性化嗎?可你曾先生倒好,出門不好好找旅館,卻去拉一個女留學生進來,這是啥意思?得到了酒店工作人員的允許嗎?

據你曾先生自己說,人家女留學生本來也在找酒店,你們為什麼不抓緊時間去找酒店?而是返回來在酒店大堂裡待著,這難道不是想呆一晚上的意思嗎?你的這種無理的舉動,對得起酒店工作人員對你的關照嗎?那位女留學生在沒有核定身份的時候,有和你一起呆在這個酒店的理由嗎?

顯然,曾先生利用了別人對他一家的同情與關照,後來出現警察對他父母的不尊重,可能與這有關。我認為即便這樣,你也不應該誣陷人家警察說他們殺人了啊?這恐怕就是自取其辱的根本原因!雖然我對你們一家後來被警察丟到墓地感到同情,也對警察的粗暴不理智感到憤怒!

在這裡,我們也必須對瑞典警察不能理智妥善地處理這件事,而且對曾先生的父母有毆打行為,表示強烈遣責!不過關起門來自己說,在這件事情上曾先生是的確有錯在先。


山人的生活感悟


請大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說說他們違反了瑞典那條法律?說說瑞典那條法律規定違法後要丟到墓地。說不出來就維護瑞典警察的人就是個辣雞。


回不到的從前有座山


維權一定是在佔理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不佔理的情況不叫維權,叫耍賴。中國式維權一哭二鬧三上吊在歐洲法治國家沒人鳥你。這種人回國以後一家三口都要好好接受教育,重點是禮義廉恥,自己幹出這麼丟人的事還讓大使館給你們背鍋,這種事情多了怎麼讓別的國家看得起東方禮儀之邦和他的子民!?什麼東西!


DarkPasseng196899947


你的看法我有同感,為什麼有那麼多洋奴才,不為我有這五千年文明,自古就有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的國家還有那麼多賣國求榮,做洋奴的敗類,我要問一問你們好好學學歷史,做一個真正的中國人。


有夢闖天下旗旗137549856


姓曾的通過自己的行為把自己的身份從遊客變成了難民,而瑞典警察用處理難民的方法處理了遊客。


hsbzdwss


討論這個話題首先從道德觀念講,不同國度有不同的道德觀念。瑞典某酒店某警察對待中國旅客中的老人首先是觸犯了人類的底線,不尊重老人。但當今有些中國人加之敵對國與叛逃的誤傳,聲譽不那麼好,尤其在誠信和物質面前的不同雖求有出入,忽悠與碰瓷手法時有發生。凡此種種,反之,我們中國人要堂堂正正做人,做事要對得起祖國和民族,一時的敵對或誤會是會逐漸消除的,明天會更好。


AA兆全


作為一箇中國人,如果因為我的原因,酒店拒絕我的請求,我會立即離開。我寧願露宿街頭也不會找酒店的麻煩。這不是經濟問題而是做人的尊嚴。

非常非常不理解的那仨個人,從徬晚一直到次日凌晨,被拒絕了那麼久還不離開,這需要臉皮有多厚?

依據中國大使的調查,距離入住時間不過才幾個小時,這幾個小時完全可以在機場或某個公共場所渡過。出國旅遊就是累,就是吃苦,身體不好,最好別出遠門,省的給別人找麻煩。


老樂160608971


出門就要遵守規則!一起因為不遵守規則而導致的事件給多少人帶來麻煩和困擾,連中國大使館都頻頻出動了……中國一天有多少人出國,今後大使館什麼都不要做了,就為這些不守規則的人善後估計都忙不贏吧!出門在外代表的是中國,別把在國內的那一套帶出去要求所有人都將就你,為國家和你自己留下尊嚴和麵子吧


蘋果73689951


此事讓我無語,和火車上的換下鋪事件及公交車上的給老人讓座事件怎麼那麼像?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然後進行道德綁架,所以才那麼理直氣壯。無賴嘴臉表現無疑。

中國有句老話叫入鄉隨俗,既然你到了人家,就要守人家的規矩。一樣的道理,我們國家也有我們國家的規矩,那外國人來我們國家也按他們的習慣,國人能認可嗎?

北歐人做事嚴謹,不懂變通,無賴這一套在中國能吃的開,但在瑞典就不好使了。

真服了這個哥們了,應屬於有知識沒文化的一類人,丟臉都丟到外國去了,還發到網上尋求國人的幫助,無賴之極!


步入夕陽3


(1)如果犯法了,可以拘留(2)如果沒犯法,可以協助或離開(3)扔墳地,什麼鬼? 表面上很多人在說“因果”,實質表達的卻是;用大惡可以對小惡報以顏色。我覺得應該一分為二,這家人的惡自當得其報,但瑞典警察的惡卻也不能沒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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