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事业人员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有什么发展前途

法院的事业编制比较尴尬,和员额内的法官相比,收入差一大截;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相比,津贴又高一些,也比法院的书记员这种临时工、合同工好很多。

1、法院实行员额制管理。和检察院一样,法院也是实行员额制管理,符合员额制条件的,不仅要是在岗在编的公务员,而且还要有资格,论资排辈也要在前面,因为数量太少。进入员额制的法官,其工资收入、福利补贴、前途都要高出其他公务员一大截。未进入员额制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法院辅助人员一样,收入不是很高,好处是可以排队进员额,希望比较大。

法院的事业人员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有什么发展前途

2、法院的事业编制人员,是法院辅助性岗位人员,比如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信访等,可以在当地政府其他事业单位之间流动,也可以提拔任用。虽然工资比员额制人员低许多,但比其他事业单位津贴高,还是有一定优势的。

3、法院还有一部分临时人员:比如近年来招收的书记员,属于合同制管理,不能使用行政或者事业编制,是编外管理人员,工资收入、福利待遇都要低于正式职工一大截。

法院待遇最好的是员额制的公务员,其次是等待进入员额制的公务员,再下来就是事业人员,排最后的是合同制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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