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韭菜根
债务人不还钱,无其他资产,能否执行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
俗话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如今社会有好多人欠债却成了大爷,而且不还钱,以为人家给他钱似的,还给人家脸色看,想见就见,想关机就关机,简直就是混蛋!
当今社会对欠债不还的顽固分子,进行了强制性的打压,限制其自由出入,其实对这一部分人应该还要加大打击力度,让其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建立一个诚信的社会,这才是一个人人共享的和谐社会。
对于债务人不还钱,而且没有其他房产,能不能执行其宅基地上的农村的房产?对于这个问题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的时候,有八种情况不得强制执行,不得扣押、查封、冻结,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哪八种情况,对这个问题就一目了然了!
1、债务人及家属生活必需的物品;
2、债务人及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这个额度主要是根据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为标准,高于部分可以扣押,查封;
3、债务人及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债务人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作品;
5、债务人及家属因残疾用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债务人的勋章、荣誉表彰的物品;
7、一些条纹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8、法律、司法规定的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从以上也可以看出,债务人不还钱,有无其他房产,是可以执行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的。但农村的房屋是不能进入流动市场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抵债,因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而且国家也已经有明文的规定,农村的房产是不可以买卖的,城里人不能到农村进行,买卖宅基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