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通報

中秋節、國慶節將至,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進一步嚴明紀律,警示震懾,防止“四風”反彈,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現將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原調研員於志強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5年至2016年,於志強收受轄區2家廢品收購站負責人禮金共計1000元;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向轄區多家廢品收購站負責人索要好處,共計2000元。此外,於志強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8年9月,於志強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降為科員,違紀款分別予以收繳、責令退還。

二、南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審批辦主任蔡子鵬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8年1月,蔡子鵬接受社會人員張某某請託,幫忙清理存在安全隱患的“殭屍車”,收受張某某微信轉賬2000元,用於個人花銷。2018年7月,蔡子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三、呼蘭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主任王春等人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2016年4月,呼蘭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違規向本中心幹部職工發放補助費共計7.5萬元,並以呼蘭區黑土地保護利用試點項目專家指導和項目驗收的名義核銷。2018年5月,呼蘭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主任王春,副主任肖勇、李大偉,黨支部副書記李道順,土肥站站長顧顯權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會計張明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四、五常市民樂鄉紅光村黨支部書記於長軍、村委會主任南七峰公款吃喝問題。2015年至2016年,於長軍和南七峰借清理村集體垃圾之機,與個別村民聚餐,事後以招待費名義核銷餐費共計4480元。2018年5月,於長軍、南七峰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五、阿城區公安局雙豐派出所民警魏立革公車私用問題。2017年3月8日17時許,魏立革駕駛車牌號為黑A5210警的警車到某酒店與同學聚餐,餐後讓未取得駕駛證的同學駕駛警車送其回家,途中被省公安廳督察人員檢查發現。2017年3月,魏立革受到行政記過處分,雙豐派出所所長杭玉永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六、巴彥縣民政局黨委書記、局長馬建國違規借用下屬單位公車問題。2013年4月至2017年1月,馬建國任巴彥縣衛生計生局局長期間,向下屬單位巴彥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所借用車牌號為黑LCA140長豐獵豹吉普車一臺長期使用。2018年7月,馬建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七、雙城區同心鄉新富村村委會主任金福東借買樓之機操辦酒席問題

。2018年3月22日,金福東以買樓為由,在新富村自家禮堂操辦酒席7桌,招待50餘人,收受禮金1.08萬元。2018年5月,金福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禮金責令退還,村黨支部書記李娟受到批評教育處理。

八、巴彥縣教育局副局長姚仲元以升學為由收禮問題。2018年3月24日,姚仲元以孩子升學為由,在巴彥縣某建築設計有限公司二樓設賬收禮,未設置酒席,收受禮金7300元。2018年5月,姚仲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禮金責令退還;縣教育局黨委書記段文慶、紀委書記高昊分別受到通報批評處理。

九、阿城區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劉福軍違規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問題。劉福軍任阿城區公安局副局長兼交警大隊大隊長期間,從2016年1月開始,在區公安局大樓和交警大隊各設一間辦公室。截至2018年1月15日檢查時,劉福軍同時佔用兩間辦公室。2018年6月,劉福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辦公用房責令騰退。

上述9起典型問題有6起發生在2017年以後,有4起發生在黨的十九大之後,說明“四風”問題存在頑固性和反覆性,頂風違紀現象依然多發。全市各級黨組織要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作為重大政治任務,聚焦問題,精準發力,標本兼治。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保持清醒頭腦,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嚴以律己。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堅持越往後執紀越嚴,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問責力度,對節日期間頂風違紀行為,從嚴從重從快查處,用嚴明的紀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中共哈爾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哈爾濱市監察委員會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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