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里挖出「金龜」實爲騙局 一男子詐騙多人獲刑

懷化新聞網訊若心懷不軌,妄想利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終將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近日,漵浦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詐騙案,被告人伍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2017年3月24日10時許,被告人伍某夥同劉某、肖某攜帶定位測量儀器和用紅布包裝好的“金龜”、藏書,駕駛摩托車來到漵浦縣兩丫坪鎮王排村覃某家中 ,冒充國家電力工作人員,以電力公司需要在覃某家屋後修建電塔為名,邀請覃某夫婦到屋後幫忙挖坑修建電塔。肖某在替換覃某挖坑後,趁覃某夫婦不注意將事先準備好的“金龜”和藏書扔在坑內,接著肖某把“金龜”挖出來藉機吸引大家來平分“金龜”。被告人伍某假裝聯繫香港老闆來收購“金龜”,肖某假裝聯繫電力公司來誤導覃某夫婦對“金龜”的認知。隨後,伍某等人以分“金龜”買黃金為誘餌,騙取覃某夫婦人民幣51000元和黃金戒指一枚。經鑑定,被騙黃金戒指價值人民幣1350元。

同年,伍某夥同他人以同種方式,騙取李某夫婦人民幣10000元、吳某夫婦人民幣20000元。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伍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夥同他人共同騙取公民財物,且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伍某曾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且被告人伍某多次詐騙老年人財物,可酌情從重處罰。但被告人伍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當庭認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近年來,以老年人為犯罪對象的詐騙手法一直在不斷更新。犯罪分子通常利用老人法律意識淡薄、防範心理不強,容易輕信他人的弱點,虛構事實騙取財物。廣大市民應提醒家中老人提高防範意識,切勿輕易相信以高額回報為誘餌的各種虛假投資。

(夏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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