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事故 整秩序 保平安」老年人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事故案例

「压事故 整秩序 保平安」老年人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2018年1月9日1时45分许,马某某(男,63岁)驾驶晋L465**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开元街霍东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行至贾村桥西侧时,将前方同方向高某某(女,49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撞到(乘坐人刘某某,女,45岁),造成高某某、刘某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成因分析

马某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高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之规定,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之一,应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刘某某不负本起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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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安全出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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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较年轻人而言,老年人在步幅和步速上都明显下降,通过道路时动作缓慢,往往才走到路中间,人行横道的红灯就亮了。看见车辆又常常心慌意乱,犹豫不决,不能准确判断车辆的速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

老年人日常出行时要根据自己的生理年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60岁以上如果身体欠佳,最好就不要再骑自行车、电动车,当然要根据各人情况,不能一概而论。有的老年朋友经常参加公园早锻炼,由于早晨车辆不是很多,但车速往往较快,在过马路时一定要小心、走人行横道线,并且最好等车子通过以后,再小心过马路。有的老年朋友还在“发挥余热”继续参加社会工作,经常出行的,那更要量力而行,不该骑车就不要骑车,或改乘公交车。有的老人每天要上菜场,经常出门、过马路,那么更要注意安全,实在不行,还是要请成年子女陪同。

同时,在马路上要自觉听从交警的管理、指挥,一定要走横道线,如果不行的话,可以求助执勤民警护送一下,搀扶过马路。千万不要逞强,更不要乱穿马路、争道抢行。 开车老年人也要注意,随着年龄的增长,视力、听力等都会受到影响,老人开车时反应不如年轻人快,交警给出老龄驾驶人几条建议:尽量选择自动挡、座椅调节方便的小型轿车;牢记交通安全法规,做到心中有数;开车时集中精力,一旦走神易出事;不要疲劳驾驶,开车2个小时就要休息一下;开车并线时,要在有足够空间的情况下,再并;堵车或等信号灯时,别跟前车太近;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尽量不要超车,超车时最易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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