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目前徵收遺產稅的呼聲越來越高,如何合理有效地省錢,把房子過戶給子女?

y1個人的海枯石爛


徵收遺產稅呼聲越來越高,如何合理有效省錢把房子過戶給子女?

房產過戶的方法有好幾種。經歷了最近三年多的超漲,現在老百姓持有不動產,處在比較尷尬的境地,如果為了合理規避遺產稅,把老人的房子提前過戶到子女或者孫子女的名下,那麼即將出臺的房地產稅,又怎麼面對呢?對於後者來講,可能時間點更加急迫,如果不出意外,三到五年必有分曉,快得話可能兩年就會面向社會。無論怎麼操作,也不過是省了這頭、付出那頭,沒有什麼太大區別。

在說這個問題以前,想說點“無關”的事情:

前些年,我們的國家,借米國無力插手東亞事務的有利時機,以10%以上的平均速度,向前狂奔了二十年,這期間,每個老百姓都分享到了國家高速發展的紅利,更有許多人從中積累了鉅額財富,堂而皇之的走進“一部分先富起來”圈子中,他們享受高端生活,佔據優質資源,消耗社會福利,往國外輸送鉅額財富和自己的後代,到大洋彼岸安度餘生。但是更多的普通人,還是賺著微薄的薪資,揹負著養兒敬老的沉重負擔,每月交著不菲的房貸,過著不敢吃、不敢喝、不敢穿的“負翁”生活。

從法理上說,我們的國家是人民當家做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的權力屬於全體人民,而如何行使這個當家做主的權力,是靠我們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他們是代表人民群眾行使權力的國家和地方機關。而我們作為國家的一個細胞,除了享受國家的權力,養家餬口、扶老攜幼,還要承擔為國家出力和奉獻的義務。

當今的國際國內形勢,與十年前已經完全不同,現在我們的國家正在和平崛起,面對的是以米國為主的西方勢力的強力打壓,和許多看不慣中國崛起的蕞爾小邦,我們每個人都有義務保衛自己的祖國。有人說,我們與西方的貿易戰,實際上是“國運之戰”,也不算誇張。

從散見於媒體的各種零星消息中,可以想見國家的困難,離岸人民幣兌美元一直在跌落,社保基金池連續紅線預警,老齡化趨勢加劇帶來的有效勞動力不足,挽救人口紅利開展的二孩政策效果不甚明顯,還有房地產業對國家社會的潛在危險,居民消費槓桿高企導致的消費一蹶不振,這一系列的問題,如何解決?都需要我們跟國家“共履時艱”、共渡難關。

為了應付這些問題,國家正在做的,其實就是全面調整當前的社會制度和經濟制度,收緊信貸和稅制改革,就是其中重要的方面。從房子來看,個人交易所得稅已經通過,房地產稅、遺產稅就在不遠的路上。通過這些稅收手段,來協調和改變以往的通過買賣地皮、企業高額稅率等方式的財政來源,開闢新的稅源渠道,改變對房地產業的依賴,也藉此打壓通過房地產炒作謀取高額利益和囤聚居奇的奸商。

這些都是國家正在進行的重大財政改革,也是一盤大棋。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在這個棋盤上,我們都有屬於自己的位置,誰又能避得過呢?只有我們每個人都盡到自己義務和微薄力量,我們的國家才能渡過難關,而只有國家繁榮昌盛了,每個人才會過得更好。是不是這個道理?

最後來回答題主大人的問題:老人把房產過戶給子女大約有以下幾種方法

一是贈予,將老人名下的房產產權贈與給自己的子女。這種方法,需要出具雙方身份證明材料和親屬關係證明材料,婚姻存續的還需要婚姻關係證明,還有公證處的贈與公證書,繳納相關稅費後辦理過戶手續。

二是買賣,作為買賣雙方,老人將房產賣給自己的子女。這種方法,要當地房產部門出具可以購房的限購證明材料,還有雙方身份證明材料和親屬關係證明材料,婚姻存續的還需要婚姻關係證明,繳納相關稅費後辦理過戶手續。

三是繼承,老人去世以後,房產自然過戶到子女名下。估計題主不是想要這種方式。這種需要被繼承人的戶籍地派出所死亡註銷證明書,然後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所有有法定繼承權的人都要到場,並出具親屬關係證明書,遺囑繼承還必須由公證處對遺囑內容進行公證。

以上所需材料,只是大概一說,具體還要看當地的要求。當然了,選擇哪一種過戶方式,還需要題主大人根據房產的實際和當事人的實際情況做出選擇,一般來說買賣是比較經濟實惠、方便快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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