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查處無證無照教育機構

根據鞍山市查處取締無證照經營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2018年全市開展掃黑除惡鬥爭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鞍查無辦發〔2018〕6號)文件的部署,鞍山市教育局決定在全市教育系統開展掃黑除惡鬥爭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專項行動。

市教育局查處無證無照教育機構

據介紹,市教育局將根據摸底排查情況,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突出重點、分類處理、疏堵結合、依法查處”的原則,實施集中整治。

市教育局查處無證無照教育機構

具體為:

1.涉黑涉惡的教育培訓機構要立即停止辦學行為,並報公安等部門處置。

2.無證無照的民辦幼兒園,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指導其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依規辦理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責令其立即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同時做好幼兒的分流安置工作。

3.有證無照的民辦幼兒園,符合辦園條件的,指導其在一定期限內辦理法人登記;

4.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幼兒園,要立即停止辦學行為,馬上整改。

5.有照無證(或證照齊全)的教育培訓機構開辦學前教育的,責令其立即停止超範圍辦學行為。

6.教育培訓機構的整治按《鞍山市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執行。

北方晨報·印象鞍山/吳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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