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小区投放毒鸡肝,毒死六只宠物狗并获刑三年,对此你怎么看?

山色归读


我还是老观点。我个人认为,放毒固然不对,但是毒狗就判三年刑罪是不是有点过了?请问狗主人对狗管理不当的,约等于放狗咬人的判几年???根据这个情况来裁定,狗咬了人,尤其是贵重名犬,它的主人或许也颇有身份,所以狗咬人往往只打个狂犬疫苗就行了,多的给一二百护理费。而被狗咬伤心了,毒害个流浪狗,宠物狗就判三年刑我不理解。这年头到底狗地位高于人?还是人地位高于狗?😓这个社会是属于狗的王国?还是文明人类的生存之所?没空养父母,但有空养狗🐶!给父母没钱💰,养狗有钱,什么我的~~洗个澡就一百八,每个周洗一次!请问你每个周陪你妈去洗澡了吗?你舍得给妈妈全身按摩做个奶浴花上180吗?

我们跟前就有这么个例子~妈妈生重病住院两个多月,她没空照顾,顾护工照顾,自己悠闲的抱着狗去早餐店,还叫狗:悠悠,来,到妈妈身边来!我就想问她,你让狗跟你叫妈妈,你爸妈同意了吗?你爸妈同意给一条狗当姥姥,姥爷了吗?这个社会怎么了?狗占主导地位了??????

有很多大狗都不栓,大狗主人美其名曰~我家阿旺很温和的,不咬人的。这话我听的特刺耳!我家儿子两岁半被你家狗向前一扑吓得哇哇大哭,你还淡定解释~你家狗不咬人!就算我能懂的,一个两岁半的孩子他能判断多大的狗咬人,多大的狗不咬人吗?我儿子被吓出抽动症了,谁来判他刑?我又要出什么证据来指控他????就算指控结果又会也么样??

公安机关大案要案不去处理,查狗死亡原因倒很迅速,看来这狗的的主人身份不低呀!主人最起码也是市长家的走狗🐶?

记得还有一个例子,我舅舅回来告诉我,他生活的小区(济南市舜耕区),一个三岁的小孩被一条金毛狮王狗把睾丸扯下一半,后来经过官司,小孩被鉴定八级伤残,狗主人包小孩所有医药费,并补偿残疾费,心理伤害费合计32万余元。狗主人安然无恙,现场工作经营。

但是照着这个投毒害死狗案例的社会影响而判三年来衡量的话,那个这济南金毛狮王的主人是不是罪该当诛???

有人会说毒害到小孩怎么办?我想问你小孩的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是干什么吃的?不知道给孩子灌输安全教育吗?是现在很多小孩都是隔辈亲属在带,但是代表孩子就与父母隔绝,父母回家探亲时应该注重孩子的安全教育,1、不食地上任何物品。2、不吃任何陌生人递给的食物。3、不跟任何陌生人走,要跟亲人走也要征得父母的同意。4、玩耍时不得擅自靠近河水湖泊,要有大人在旁边才可以在边上玩耍,作为大人也不可以看手机,说话唠嗑。5.、闻到烟味要赶紧出去,并招呼大人过来观察怎么处理……总而言之,如果你为生活所困,迫不得已把孩子交给父母,那么请你回家探望时,不是一味地买吃的玩的补偿孩子,而是时刻告诫他生活中危险之所在。并叮嘱家中老人时刻注意孩子安全。总不能说有的家长看护不当,孩子被汽车碾压了就取缔汽车在马路上跑吧?所有的问题都不如自己防范于未然更踏实。

文明社会如何文明?曾几何时,养狗成了有身份的特征。故此现在那些有钱的,没钱的均都以养狗为荣耀,反倒没空照顾老的,没空教育小的!这种社会现象是谁助长的???我久久不能释怀!也让我对现今社会经常自嘲的一句感悟颇深~某某我活的还不如富贵人家的一条狗!




予独爱莲出淤泥而不染


题主问到“一名 男子在小区投放毒鸡肝,毒死6只宠物狗 获刑3年,怎么看?”在小区投毒当然是犯罪行为,小区不光有狗,更多的是人,而且在小区玩耍的小孩更多,小区属于公共场所,把毒品投放在小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在小区投毒毒死了六只狗不重要,假如把人毒死怎么办?这种涉及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理应严厉打击,判有期徒刑三年本人支持。本人认为在小区公共场所投毒,即是没毒死六只狗,对这种漠视生命,威胁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应该严惩不贷。


当然狗最近几年,每个城市甚至农村,街道上流浪狗成群结队,各地都有流浪狗在大街上咬伤人的案例屡见不鲜,甚至有些狗是在主人牵到街上遛狗时挣脱主人把人咬伤。从许多案例来看,近几年流浪狗也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某地城管组织打狗队打流浪狗,好多爱狗人士出来反对,本人认为无人监管的流浪狗南街咬人,咬伤人又没人负责,不但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而且流浪狗到处大小便对关键也造成了严重污染,打狗是势在必行,流浪狗必须打,而且越早越好,打光除尽更好。



还有小孩被狗咬了,两年后孩子狂犬病发作死亡的案例,别说流浪狗,就是有主人的狗挣脱跑到街上咬人的案例最近两年时有发生。



在公共场所投毒和狗上街咬人同样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但是目前没有一例因饲养者失职狗咬伤人,给狗主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的案例;

既然你养了狗,就有义务把狗监管好,就要负责把狗圈好,养了狗不履行监管义务,就是监管人的责任,狗主人明明知道把狗带到街上就有咬伤行人的可能,但是有些狗主人还是喜欢把狗带到街上,这种行为就等于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人在公共场所投毒,毒死狗判刑三年本人支持,更支持以后由于监管人的失职狗在大街上咬伤人,给狗主人(监管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我认为同样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理应同样处理。欢迎各位在评论区留言参与讨论。


草根赵小武


想来就来:

一名男子在小区投放毒鸡肝,毒死六条宠物狗并获刑三年,对此你怎么看?

这名邹姓男子在儿子家被狗咬过,所以他把鸡肝用鼠药漫泡过后投放到小区草坪上,毒死了5户居民6条宠物狗,是的,他是被狗咬过,那应该是打被碗说碗,打破碟说碟,二码事,谁的狗咬他就找谁,何必胡子眉毛一起抓?一只狗咬你,其余五只狗都该死?这是他做得不对头,判刑活该,其实物权法还有规定,不能被坏别人的私有财产,狗也属于私有财产,你让人家私有财产受到损失还要给予赔偿,现在法院判他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有人又会问,狗咬死了人该判什么罪?孩子年龄小犯了罪是大人监管不力,大人要承担法律责任,而狗呢?狗主人没尽到责任管好狗,那也是狗主人的责任,这种说法不错吧?各负其责,现在是爱狗的,恨狗的,见面谈起狗就互相掐,有必要吗?都心平气和一点,以平常心对待,何必搞得箭拔弩张,象八辈子的仇人?


秋实18202042318


这哥们有点冤,判的有点重了,我经常在评论中提倡的是异烟肼加香肠,你怎么就看不到了,怪我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异烟肼加香肠,人吃了都没事,就是狗吃了会玩完,投放也很简单,自己吃着香肠,不小心掉了一块,动作也小。


小登科44292391



济世论事


按法律规定判刑没问题!现在买条狗动辄上万,几十万!吃得喝的玩的比人都好,说白了可比中国偏远山区贫困地区的孩子们生活要好的多,多往这里想想吧,毕竟我们是同胞好多还在温饱线下挣扎呢!


麒麟34484111


判三年有点太轻了,应该判斗年,关于流浪狗咬人的事件,其实流浪狗都不会主动攻击人,因为没主人的狗胆子狠小它不敢咬人,咬人的狗大多整都是有主人的,有时主人一时没看好跑出来伤人,最冤枉和无辜就是流浪狗,人们都拿流浪狗当成替死鬼,狗咬人的时候没有人一成认是自己的狗因为要花钱看病,所以人们都以为是流浪狗,关于邹男子说被狗咬过,我们谁也不知道,我想只是个措口,象他这种人渣应该判最少十年扰乱社会,给国家人民添麻烦。


手机用户59804368829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来,人命没有狗命值钱。这个社会啊!


中国我的骄傲


男子邹某因曾被儿子家居住的小区的小狗咬过,便用氟乙酸类鼠药浸泡制成毒鸡肝,投放于小区草坪,不料小区5名业主饲养的六只宠物犬误食毒鸡肝死亡。经法院一审判定:邹某被认定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查,邹某原意是想毒死儿子小区曾咬过自己的流浪狗,结果毒死的是另外6只价值不菲的宠物狗。针对三年刑期的判决,很多反对养狗的人士愤愤不平:狗比人高贵?狗主任由宠物狗随地拉屎不处理,这样的行为就不判刑吗?狗咬人不管,人杀狗却抓人坐牢?如此维护狗的尊严权力难道不是损害了人的尊严和权力?照此类比不知道肉联厂的人是不是也应该判刑?等等

其实,此案客观冷静地看,尽管邹某目的是想毒死流浪狗,其投放的老鼠药毒性也不是特别大,但是他没有考虑到投放毒鸡肝可能被人(比如小孩)捡起来吃或是被毒死的狗还有可能被人吃的严重后果;并且毒物投向的草坪属于属于业主集体共有的具有开放性、流动性的公共场所,足以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侵犯和威胁,所以法院认定邹某基于自身喜恶,故意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认定并无不妥。

但是,个人以为,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系初犯、偶犯,其认罪态度较好,完全可以从轻处罚。再者,被告人并无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本案应认定其为罪行较轻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甚至施以缓刑似乎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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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色归读


养狗确实挺烦人,也没有人管,这是把人逼的没办法了,养狗也不拴着,到处随地大小便,支持灭狗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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