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小區投放毒雞肝,毒死六隻寵物狗並獲刑三年,對此你怎麼看?

山色歸讀


我還是老觀點。我個人認為,放毒固然不對,但是毒狗就判三年刑罪是不是有點過了?請問狗主人對狗管理不當的,約等於放狗咬人的判幾年???根據這個情況來裁定,狗咬了人,尤其是貴重名犬,它的主人或許也頗有身份,所以狗咬人往往只打個狂犬疫苗就行了,多的給一二百護理費。而被狗咬傷心了,毒害個流浪狗,寵物狗就判三年刑我不理解。這年頭到底狗地位高於人?還是人地位高於狗?😓這個社會是屬於狗的王國?還是文明人類的生存之所?沒空養父母,但有空養狗🐶!給父母沒錢💰,養狗有錢,什麼我的~~洗個澡就一百八,每個周洗一次!請問你每個周陪你媽去洗澡了嗎?你捨得給媽媽全身按摩做個奶浴花上180嗎?

我們跟前就有這麼個例子~媽媽生重病住院兩個多月,她沒空照顧,顧護工照顧,自己悠閒的抱著狗去早餐店,還叫狗:悠悠,來,到媽媽身邊來!我就想問她,你讓狗跟你叫媽媽,你爸媽同意了嗎?你爸媽同意給一條狗當姥姥,姥爺了嗎?這個社會怎麼了?狗占主導地位了??????

有很多大狗都不栓,大狗主人美其名曰~我家阿旺很溫和的,不咬人的。這話我聽的特刺耳!我家兒子兩歲半被你家狗向前一撲嚇得哇哇大哭,你還淡定解釋~你家狗不咬人!就算我能懂的,一個兩歲半的孩子他能判斷多大的狗咬人,多大的狗不咬人嗎?我兒子被嚇出抽動症了,誰來判他刑?我又要出什麼證據來指控他????就算指控結果又會也麼樣??

公安機關大案要案不去處理,查狗死亡原因倒很迅速,看來這狗的的主人身份不低呀!主人最起碼也是市長家的走狗🐶?

記得還有一個例子,我舅舅回來告訴我,他生活的小區(濟南市舜耕區),一個三歲的小孩被一條金毛獅王狗把睪丸扯下一半,後來經過官司,小孩被鑑定八級傷殘,狗主人包小孩所有醫藥費,並補償殘疾費,心理傷害費合計32萬餘元。狗主人安然無恙,現場工作經營。

但是照著這個投毒害死狗案例的社會影響而判三年來衡量的話,那個這濟南金毛獅王的主人是不是罪該當誅???

有人會說毒害到小孩怎麼辦?我想問你小孩的父母,爺爺奶奶,姥姥姥爺是幹什麼吃的?不知道給孩子灌輸安全教育嗎?是現在很多小孩都是隔輩親屬在帶,但是代表孩子就與父母隔絕,父母回家探親時應該注重孩子的安全教育,1、不食地上任何物品。2、不吃任何陌生人遞給的食物。3、不跟任何陌生人走,要跟親人走也要徵得父母的同意。4、玩耍時不得擅自靠近河水湖泊,要有大人在旁邊才可以在邊上玩耍,作為大人也不可以看手機,說話嘮嗑。5.、聞到煙味要趕緊出去,並招呼大人過來觀察怎麼處理……總而言之,如果你為生活所困,迫不得已把孩子交給父母,那麼請你回家探望時,不是一味地買吃的玩的補償孩子,而是時刻告誡他生活中危險之所在。並叮囑家中老人時刻注意孩子安全。總不能說有的家長看護不當,孩子被汽車碾壓了就取締汽車在馬路上跑吧?所有的問題都不如自己防範於未然更踏實。

文明社會如何文明?曾幾何時,養狗成了有身份的特徵。故此現在那些有錢的,沒錢的均都以養狗為榮耀,反倒沒空照顧老的,沒空教育小的!這種社會現象是誰助長的???我久久不能釋懷!也讓我對現今社會經常自嘲的一句感悟頗深~某某我活的還不如富貴人家的一條狗!




予獨愛蓮出淤泥而不染


題主問到“一名 男子在小區投放毒雞肝,毒死6只寵物狗 獲刑3年,怎麼看?”在小區投毒當然是犯罪行為,小區不光有狗,更多的是人,而且在小區玩耍的小孩更多,小區屬於公共場所,把毒品投放在小區,對公共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脅,在小區投毒毒死了六隻狗不重要,假如把人毒死怎麼辦?這種涉及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理應嚴厲打擊,判有期徒刑三年本人支持。本人認為在小區公共場所投毒,即是沒毒死六隻狗,對這種漠視生命,威脅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為應該嚴懲不貸。


當然狗最近幾年,每個城市甚至農村,街道上流浪狗成群結隊,各地都有流浪狗在大街上咬傷人的案例屢見不鮮,甚至有些狗是在主人牽到街上遛狗時掙脫主人把人咬傷。從許多案例來看,近幾年流浪狗也對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某地城管組織打狗隊打流浪狗,好多愛狗人士出來反對,本人認為無人監管的流浪狗南街咬人,咬傷人又沒人負責,不但對公共安全造成威脅,而且流浪狗到處大小便對關鍵也造成了嚴重汙染,打狗是勢在必行,流浪狗必須打,而且越早越好,打光除盡更好。



還有小孩被狗咬了,兩年後孩子狂犬病發作死亡的案例,別說流浪狗,就是有主人的狗掙脫跑到街上咬人的案例最近兩年時有發生。



在公共場所投毒和狗上街咬人同樣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但是目前沒有一例因飼養者失職狗咬傷人,給狗主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的案例;

既然你養了狗,就有義務把狗監管好,就要負責把狗圈好,養了狗不履行監管義務,就是監管人的責任,狗主人明明知道把狗帶到街上就有咬傷行人的可能,但是有些狗主人還是喜歡把狗帶到街上,這種行為就等於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結果發生,人在公共場所投毒,毒死狗判刑三年本人支持,更支持以後由於監管人的失職狗在大街上咬傷人,給狗主人(監管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我認為同樣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理應同樣處理。歡迎各位在評論區留言參與討論。


草根趙小武


想來就來:

一名男子在小區投放毒雞肝,毒死六條寵物狗並獲刑三年,對此你怎麼看?

這名鄒姓男子在兒子家被狗咬過,所以他把雞肝用鼠藥漫泡過後投放到小區草坪上,毒死了5戶居民6條寵物狗,是的,他是被狗咬過,那應該是打被碗說碗,打破碟說碟,二碼事,誰的狗咬他就找誰,何必鬍子眉毛一起抓?一隻狗咬你,其餘五隻狗都該死?這是他做得不對頭,判刑活該,其實物權法還有規定,不能被壞別人的私有財產,狗也屬於私有財產,你讓人傢俬有財產受到損失還要給予賠償,現在法院判他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有人又會問,狗咬死了人該判什麼罪?孩子年齡小犯了罪是大人監管不力,大人要承擔法律責任,而狗呢?狗主人沒盡到責任管好狗,那也是狗主人的責任,這種說法不錯吧?各負其責,現在是愛狗的,恨狗的,見面談起狗就互相掐,有必要嗎?都心平氣和一點,以平常心對待,何必搞得箭拔弩張,象八輩子的仇人?


秋實18202042318


這哥們有點冤,判的有點重了,我經常在評論中提倡的是異煙肼加香腸,你怎麼就看不到了,怪我的宣傳力度還不夠大,異煙肼加香腸,人吃了都沒事,就是狗吃了會玩完,投放也很簡單,自己吃著香腸,不小心掉了一塊,動作也小。


小登科44292391



濟世論事


按法律規定判刑沒問題!現在買條狗動輒上萬,幾十萬!吃得喝的玩的比人都好,說白了可比中國偏遠山區貧困地區的孩子們生活要好的多,多往這裡想想吧,畢竟我們是同胞好多還在溫飽線下掙扎呢!


麒麟34484111


判三年有點太輕了,應該判鬥年,關於流浪狗咬人的事件,其實流浪狗都不會主動攻擊人,因為沒主人的狗膽子狠小它不敢咬人,咬人的狗大多整都是有主人的,有時主人一時沒看好跑出來傷人,最冤枉和無辜就是流浪狗,人們都拿流浪狗當成替死鬼,狗咬人的時候沒有人一成認是自己的狗因為要花錢看病,所以人們都以為是流浪狗,關於鄒男子說被狗咬過,我們誰也不知道,我想只是個措口,象他這種人渣應該判最少十年擾亂社會,給國家人民添麻煩。


手機用戶59804368829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來,人命沒有狗命值錢。這個社會啊!


中國我的驕傲


男子鄒某因曾被兒子家居住的小區的小狗咬過,便用氟乙酸類鼠藥浸泡製成毒雞肝,投放於小區草坪,不料小區5名業主飼養的六隻寵物犬誤食毒雞肝死亡。經法院一審判定:鄒某被認定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據查,鄒某原意是想毒死兒子小區曾咬過自己的流浪狗,結果毒死的是另外6只價值不菲的寵物狗。針對三年刑期的判決,很多反對養狗的人士憤憤不平:狗比人高貴?狗主任由寵物狗隨地拉屎不處理,這樣的行為就不判刑嗎?狗咬人不管,人殺狗卻抓人坐牢?如此維護狗的尊嚴權力難道不是損害了人的尊嚴和權力?照此類比不知道肉聯廠的人是不是也應該判刑?等等

其實,此案客觀冷靜地看,儘管鄒某目的是想毒死流浪狗,其投放的老鼠藥毒性也不是特別大,但是他沒有考慮到投放毒雞肝可能被人(比如小孩)撿起來吃或是被毒死的狗還有可能被人吃的嚴重後果;並且毒物投向的草坪屬於屬於業主集體共有的具有開放性、流動性的公共場所,足以對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侵犯和威脅,所以法院認定鄒某基於自身喜惡,故意投放危險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的認定並無不妥。

但是,個人以為,被告人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且系初犯、偶犯,其認罪態度較好,完全可以從輕處罰。再者,被告人並無投放危險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觀故意,本案應認定其為罪行較輕的故意毀壞財物罪甚至施以緩刑似乎也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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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色歸讀


養狗確實挺煩人,也沒有人管,這是把人逼的沒辦法了,養狗也不拴著,到處隨地大小便,支持滅狗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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