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
满足群众期待
提高民生福祉
安康高新区
近日出台
系列
购房优惠政策
最大优惠幅度高达
1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新时代中省市人才发展战略,全面激发人才推动创新发展的核心力量,充分体现对优秀教师和优秀卫生技术人才的尊重,切实保障优秀教师和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安居乐业,持续推动教育、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优秀教师
- 1.安康中学、安康市第一小学、汉滨初级中学正式聘用教职工。
- 2.高新区各中小学(含公办、社会力量办学)正式聘用教职工。
- 3.高新区民办普惠幼儿园正式聘用员工(民办普惠幼儿园以认定文件为准)。
优秀卫生
技术人才
- 1.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指入住的各医疗卫生机构)、市中医医院的正式聘用备案制人员(指编制内、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
- 2.高新区重点医疗卫生机构:高新国际医养医院、高新国际中医医院正式聘用人员。
上述正式聘用人员是指与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保一年以上。
本办法中优惠房源指高新集团开发的商品房项目中的普通住宅(8层以上楼盘),符合条件人员每人限购一套。
优秀教师优惠标准
1.在高新集团售楼部挂牌价格基础上(不含市场化销售的优惠折扣,下同),享受基础优惠10%,区级骨干教师(指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下同)优惠11%,市级骨干教师优惠13%,省级骨干教师优惠15%。
2.属重点院校(指部属师范院校,985、211、双一流类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优惠比率上浮2%,硕士学位优惠比率上浮3%,博士学位优惠比率上浮5%。
3.工作岗位在高新区辖区内的优秀教师,从正式进入高新区辖区所在单位的岗位工作之日起,每增加2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优惠比率上浮
1%。优秀卫生技术
人才优惠标准
1.在高新集团售楼部挂牌价格基础上(不含市场化销售的优惠折扣,下同),享受基础优惠10%,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优惠11%,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优惠13%,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优惠15%。
2.属重点院校(指985、211、双一流类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优惠比率上浮2%,硕士学位优惠比率上浮3%,博士学位优惠比率上浮5%。
3.工作岗位在高新区辖区内的优秀卫生技术人才,从正式进入高新区辖区所在单位的岗位工作之日起,每增加2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优惠比率上浮1%。(上述1 2 3款可同时计算 个人累计优惠比率不超过15%。)
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和优秀卫生技术人才,购房时个人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的,优惠比率上浮
1%;获得省级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优惠比率上浮3%;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优惠比率上浮5%。本条所列优惠比率每人仅限就高享受一项,不叠加计算。省级骨干教师和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购买高新集团开发的8层以下楼盘(含)高品质住房,可按照上述优惠标准减半执行。
实施程序
由本人申请,填写《购房优惠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社保缴费凭证,并签署审核意见;高新集团审批优惠额度并签署审批意见;员工持审批表到售楼部办理购房手续。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电话 侯鉴轩15721988820 / 王 莉13309152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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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安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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