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開車禁止使用電子產品,網約車還能約嗎?

煙花雪夜892


交通安全法規定禁止使用電子產品,我認為主要針對開車手持電話,一是單手握方向盤,對不擇緊急情況處理受影響,二是開車打電話,容易分散注意力,尤其是情緒激動時,更加危害安全行駛。而網約車使用的電子產品,與車載導航相似,影響駕駛安全的程度相應小些。再則,在制定交通安全法規時,這些問題沒有出現,或者是疏漏的方面,又例如出租車上使用的計程器、打票機也屬於電子產品之列,既是將來修改交通安全法規,只會做出說明,也不會禁止使用。


影像抒情


你的這個問題有些籠統,交通法只規定開車不能用電子產品,坐車的可以用。如果安全措施到位的話,看乘客自己的實際要求了。


曉雨191660667


這個狗屁規定本身就有問題,汽車本身就有很多電子產品,不用車能走嗎?手機裡導航那麼好用為何不能用?


Sky_mooncake


真心可笑,哪個網約車司機不是邊開車邊看手機接單的(開的慢網約車),這算不算開車使用電子產品?問一問交警


沙漠的帆


道路安全法規定開車時禁用電子產品,並不是禁止網約車約車,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一是約網約車很多時候,司機並不在開車,可能停車某地。二是就算是開車時有電話約車,可以把車停下來接電話。三是行車中司機不能接打電話,同乘車人可以接電話或查看信息後轉告司機。


隨風60928


最近悟空推薦的少數問題,實在沒辦法回答,也不知道是不是智能機器人自動生成的,不需要考慮一定邏輯性的。

關於開車禁止使用電子產品的規條,說實在話我查到眼花,也沒查到石錘東西(應該是我沒認真看仔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機動車安裝和使用影響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正常監測的裝置、材料以及妨礙行人或者其他車輛安全通行的照明、音響等裝置。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違反此規定的,除罰款二百元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強制拆除其非法裝置、設備,並予以收繳。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其中規定: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一次記2分。 判斷開車打電話主要依據是“手持電話”,即手離開了方向盤。有交警對此有所解釋:原則上,只要是影響安全駕駛的行為都要處罰,比如一手抽菸,一手握方向盤,等等。

所以,可以聯想到的網約車有可能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


1、在車上安裝了不應該安裝和使用的設備裝置;

2、開車的進程中,手持手機聯繫約車人,或手持手機等設備進行導航,等等;

這和是不是網約車,好像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只要是個司機,法規禁止和警察有所發現的,不行就不行,網約車為什麼要躺這個槍?

我還是沒什麼底氣,還是要在接著學習,到底這《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如何規定的?或者其他答者,能有更準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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