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經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董事長及一致行動人增持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長春經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7月12日接到公司董事長吳錦華先生通知,計劃自2018年7月13日起未來6個月內,通過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集中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計增持數量不少於5,000,000股、不超過12,000,000股(含2018年7月12日已增持的2,700,000股)(公告編號:2018-035)。

● 截止2018年9月17日,吳錦華先生已累計增持公司股份4,650,24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

2018年9月17日,公司接到董事長吳錦華先生通知,其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公司股份共計4,650,24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一)增持主體:吳錦華先生及一致行動人萬豐錦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豐錦源”)

(二)增持主體已持有股份的數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計劃實施前,萬豐錦源持有公司股份101,736,96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1.88%。

本次增持後,吳錦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50,24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吳錦華先生及一致行動人萬豐錦源合計持有公司股份106,387,2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2.88%。

二、 增持計劃的實施進展

截止 2018 年 9 月17 日,吳錦華先生已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增持部分公司股份,具體情況如下:

注:以上增持金額不包含交易手續費。

三、增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公司於2018年7月13日披露了《長春經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董事長及一致行動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後續增持計劃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35),主要內容如下: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吳錦華先生及一致行動人以自有資金增持公司股份,是基於對公司持續穩健發展的信心和對公司長期投資價值的認可,同時為提振投資者信心,切實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和資本市場穩定。

(二)增持股份的種類:公司無限售條件 A 股流通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數量:累計增持股份數量不少於5,000,000股、不超過12,000,000股。

(四)增持股份的價格:增持價格不設限制,增持主體將基於對公司股票價值的合理判斷,並根據公司股票價格波動情況及資本市場整體趨勢,實施增持計劃。

(五)增持股份計劃的實施期限:自2018年7月13日起6個月內。

(六)增持股份的資金安排:自有資金。

四、增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

本次增持計劃實施可能存在因證券市場發生變化等因素,導致無法完成增持計劃的風險。

五、其他說明

(一)本增持計劃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二)本次增持行為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三)吳錦華先生及一致行動人承諾:遵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在增持行為完成後的6個月內,不轉讓增持部分的公司股票。

(四)公司將持續關注吳錦華先生及一致行動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關情況,並將根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長春經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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