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辉:确保市委“九条意见”精神在秭归落地落实

三峡秭归在线讯(记者 宋黎立 摄影 文振华)根据市委统一部署,10月15日上午,市委《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简称市委“九条意见”)精神宣讲调研组来秭归县开展宣讲调研。县委书记卢辉主持宣讲会时强调,全县上下要深刻领会市委“九条意见”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九条意见”在秭归落地落实。

卢辉:确保市委“九条意见”精神在秭归落地落实

宣讲会上,市宣讲调研组组长、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绍刚同志就市委“九条意见”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任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阐述。

卢辉:确保市委“九条意见”精神在秭归落地落实

卢辉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市委着眼于改革发展攻坚克难的迫切需要、找回干部好作风的迫切需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迫切需要,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专门出台“九条意见”,旨在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引导广大干部干事创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九条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要采取集中学习、辅导讲座、座谈交流、专题研讨等形成,认真研读文件原文,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学懂,真正使“九条意见”精神入脑入心入行。

卢辉:确保市委“九条意见”精神在秭归落地落实

卢辉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当前,全县正处在爬坡过坎的重要阶段,正处在扎实推进精准扶贫、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等工作的关键时期,全面深化改革任重道远,发展提速升级迫在眉睫,要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干部的担当作为尤为重要。干部“干”的积极性越高,“真干”“实干”“创新干”的干部越多,目标达成、宏图成真的日子就越近。“九条意见”紧扣“引导各级干部担当负责、干事创业”进行政策创新和激励设计,激励广大干部争做“工匠”“猛将”,彰显了市委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的鲜明态度。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将贯彻落实与推动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担当精神,将上级的殷切希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行动力,下足“绣花”功夫,撸起袖子加油干,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卢辉:确保市委“九条意见”精神在秭归落地落实

卢辉强调,要加强督促检查,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九条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既倡导鼓励干部争做“讲政治、善谋事、会创新、敢担当、能落实”的“工匠+猛将”型干部,又向不想干事、不想出力、斗志衰退、干劲减弱的干部亮起红灯。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目标考核机制,深入督促检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九条意见”落地生根,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优异的工作业绩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在家的县“四大家”领导,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物流园管委会主任,其他副县级领导干部,各乡镇、县直单位班子成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相关资料】

中共宜昌市委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

(2017年9月8日)

为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热情,营造改革创新、务实重行良好环境,加快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转型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实现市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党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结合宜昌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干部争做“工匠+猛将”。宜昌事业发展需要一大批“讲政治、善谋事、会创新、敢担当、能落实”的干部。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坚持原则、打破常规,着力发现、培养、选拔、使用好这样的干部,使“工匠”精神、“猛将”作风成为宜昌各级干部的鲜明特质。具体包括七个方面:具有战略思维,视野开阔,善于谋划,会出主意;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打破常规惯例,敢闯敢试;敢于担难担责,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不推不闪、主动担当、攻坚破难;善抓落实,执行力强,推动工作有办法、落地快、超预期;敢抓敢管,敢于批评,不怕得罪人;具备专业素养,善于钻研,深耕细作,精益求精;甘当“老黄牛”,潜心静气,任劳任怨,不事张扬。(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以“事”为中心发现和使用干部。完善干部实绩考核考评体系,对连续三年履职尽责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所负责部门或单项工作破解本地难题、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国全省进位显著的干部,可推荐作为拟提拔重用人选。建立在中心工作中发现识别干部的常态机制,优先提拔使用在党的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保、脱贫攻坚、征收征迁、维稳处突、民生改善等方面实绩突出的干部,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使用。坚持“三不三看”,即,不唯票数、不唯年龄资历、不求全责备,看实绩、看能力、看潜质,及时提拔重用那些出于公心、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干部,埋头干事、不事钻营的干部,敢想敢干、善作善成的干部。(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目标办、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招商局、市环保局、市扶贫办)

三、综合运用正向激励。对全国全省综合排名靠前或名次提升显著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在改革发展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记功和通报奖励。建立重大专项奖励制度,对招商引资、征收征迁、项目建设、向上争取、维稳处突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个人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单位优秀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级。实行差异化奖励制度,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考核和目标管理综合考评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可提高到20%。各单位对市级年度考核奖金,依据考核等次和实绩贡献,可制定差异化分配方案,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实行优秀干部“点名调训”制度,以优质资源培训优秀干部。每年从经济社会发展一线选树一批工作突出的典型,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通报,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可采取多种方式大力选树、广泛宣传工作突出的典型,营造创先争优、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党校、市改革办、市目标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招商局、市环保局、市扶贫办)

四、充分释放干部活力。以开放包容的理念培养使用干部,打通干部在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流通渠道,建立开放融通的干部流转体系。对于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宜昌新区推进办公室、三峡枢纽港管委会(筹)、三峡临空经济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可采取行政事业体制、企业化管理办法,将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有机结合,激发干部内生动力。允许机关、事业单位设立一定比例特设职位、岗位,通过直接引进、公开选拔、聘任、挂职等办法,吸引“高精尖缺”人才任职或兼职。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符合调任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经考核合格,可优先调任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担任相应领导职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宜昌新区推进办公室、三峡枢纽港管委会(筹)、三峡临空经济区建设推进办公室)

五、精准提升干部能力。按照“训用结合”的原则,运用精准理念,突出高端培训,重点开展“一带一路”战略、供给侧改革、实体经济发展、创新驱动、生态保护、自贸区建设等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专业能力。聚焦绿色发展、转型跨越、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主战场,建立干部实践锻炼体系,在干事创业的实践中提高干部能力素质,形成重视基层一线的干部成长导向。加大力度选派各级领导干部到中央和省直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和沿海发达地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开阔思路、更新理念。大力推进市直、县直部门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推行“个人申报+组织定岗”方式,开展中层干部跨部门跨行业交流任职。探索干部跨条块跨领域流动,组织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的交流任职,开展党政机关与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之间干部的互通锻炼,使干部在不同环境不同岗位开阔眼界、增长才干。(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委党校、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

六、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坚持以“事”为中心,推动编制、干部、财力等资源向干事创业集聚。对照“十三五”规划和事业发展需要,科学设置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和部门职责,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配置”,采取动态增减、横向调剂、政府购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等措施,腾出部分编制调剂到重要领域、重要区域、关键部门,重点保障绿色发展、转型升级、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安全稳定、民生服务等用编需求,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对湖北自贸试验区宜昌片区、三峡保税物流中心、三峡临空经济区等市级层面重大改革创新平台以及重大产业、重点工程,在人财物配置上实行优先集聚配置,在用人方面可打破编制、身份、领域限制,采取组织选派和聘任相结合的方式,统筹配置干部、人才资源。(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宜昌高新区、湖北自贸试验区宜昌片区、三峡保税物流中心、三峡临空经济区)

七、改进考核评价方式。建立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科学化考核评价体系,坚持过程管理和结果管理相结合,注重采取现场拉练、社会评价、第三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方式,重点考核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项目,引导干部腾出更多精力和时间干事创业。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考核检查、明查暗访,下大力气精减会议,每月确定“无会周”,切实减轻基层和干部负担。建立考核检查反馈倒查机制,县、乡两级可分别对市、县两级组织的检查考核活动进行反馈评价,对形式过重、负担过重的考核,基层可通过一定方式进行监督和举报。(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察局)

八、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正确对待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和偏差,对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符合中央和本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经过集体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等情形,实行容错纠错。凡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其各类考核、考察、推荐、表彰不受影响,职务、职级、职称、岗位不受影响。市委成立由市委专职副书记牵头,市委主体责任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容错纠错认定协调小组,对需要容错纠错的事项进行协调认定,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主体责任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

九、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定期开展岗位履职分析研判,对履职成效不明显的干部及时调整,坚决不用“庸官”,腾出岗位大胆选用事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坚持把履职尽责考核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初始提名的主要依据和发现、认定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主要渠道,通过年度履职尽责考核,确定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启动干部调整程序;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人员,可直接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采取调离岗位、免职、降级等方式予以调整;当年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人员,应当采取教育提醒、函询或诫勉措施,督促纠错改正;对履职尽责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谈话提醒。加强免职降职干部的管理,及时跟踪考察,对表现优秀的重新安排领导岗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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