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輝:確保市委「九條意見」精神在秭歸落地落實

三峽秭歸在線訊(記者 宋黎立 攝影 文振華)根據市委統一部署,10月15日上午,市委《關於激勵幹部幹事創業的意見》(簡稱市委“九條意見”)精神宣講調研組來秭歸縣開展宣講調研。縣委書記盧輝主持宣講會時強調,全縣上下要深刻領會市委“九條意見”精神,強化責任擔當,狠抓工作落實,加強督促檢查,確保“九條意見”在秭歸落地落實。

卢辉:确保市委“九条意见”精神在秭归落地落实

宣講會上,市宣講調研組組長、市人社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紹剛同志就市委“九條意見”的時代背景、重大意義、精神實質和主要任務進行了深入細緻的闡述。

卢辉:确保市委“九条意见”精神在秭归落地落实

盧輝強調,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領會意見精神。市委著眼於改革發展攻堅克難的迫切需要、找回幹部好作風的迫切需要、營造幹事創業良好環境的迫切需要,在黨的十九大召開之前,專門出臺“九條意見”,旨在落實省、市黨代會精神,引導廣大幹部幹事創業,以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各地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充分認識“九條意見”出臺的重要意義,認真抓好學習宣傳貫徹。要採取集中學習、輔導講座、座談交流、專題研討等形成,認真研讀文件原文,深刻領會精神實質,真正做到學深、學透、學懂,真正使“九條意見”精神入腦入心入行。

卢辉:确保市委“九条意见”精神在秭归落地落实

盧輝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狠抓工作落實。當前,全縣正處在爬坡過坎的重要階段,正處在紮實推進精準扶貧、項目建設、產業發展、生態環保等工作的關鍵時期,全面深化改革任重道遠,發展提速升級迫在眉睫,要實現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目標任務,幹部的擔當作為尤為重要。幹部“幹”的積極性越高,“真幹”“實幹”“創新幹”的幹部越多,目標達成、宏圖成真的日子就越近。“九條意見”緊扣“引導各級幹部擔當負責、幹事創業”進行政策創新和激勵設計,激勵廣大幹部爭做“工匠”“猛將”,彰顯了市委給幹事者鼓勁、為擔當者撐腰的鮮明態度。全縣各級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將貫徹落實與推動當前工作結合起來,切實增強擔當精神,將上級的殷切希望轉化為幹事創業的強大行動力,下足“繡花”功夫,擼起袖子加油幹,推動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地。

卢辉:确保市委“九条意见”精神在秭归落地落实

盧輝強調,要加強督促檢查,全面完成工作任務。“九條意見”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既倡導鼓勵幹部爭做“講政治、善謀事、會創新、敢擔當、能落實”的“工匠+猛將”型幹部,又向不想幹事、不想出力、鬥志衰退、幹勁減弱的幹部亮起紅燈。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壓實責任,完善目標考核機制,深入督促檢查,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督任務、督進度、督成效,查認識、查責任、查作風,確保“九條意見”落地生根,以良好的工作作風和優異的工作業績檢驗學習貫徹成效。

在家的縣“四大家”領導,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物流園管委會主任,其他副縣級領導幹部,各鄉鎮、縣直單位班子成員,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

【相關資料】

中共宜昌市委關於激勵幹部幹事創業的意見

(2017年9月8日)

為激發幹部擔當作為、幹事創業熱情,營造改革創新、務實重行良好環境,加快推進綠色發展、促進轉型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順利實現市第六次黨代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根據黨中央和省委有關要求,結合宜昌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鼓勵幹部爭做“工匠+猛將”。宜昌事業發展需要一大批“講政治、善謀事、會創新、敢擔當、能落實”的幹部。各級黨委及組織部門要堅持原則、打破常規,著力發現、培養、選拔、使用好這樣的幹部,使“工匠”精神、“猛將”作風成為宜昌各級幹部的鮮明特質。具體包括七個方面:具有戰略思維,視野開闊,善於謀劃,會出主意;銳意改革創新,勇於打破常規慣例,敢闖敢試;敢於擔難擔責,在急難險重任務面前不推不閃、主動擔當、攻堅破難;善抓落實,執行力強,推動工作有辦法、落地快、超預期;敢抓敢管,敢於批評,不怕得罪人;具備專業素養,善於鑽研,深耕細作,精益求精;甘當“老黃牛”,潛心靜氣,任勞任怨,不事張揚。(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

二、以“事”為中心發現和使用幹部。完善幹部實績考核考評體系,對連續三年履職盡責考核確定為優秀等次、所負責部門或單項工作破解本地難題、作出突出貢獻、在全國全省進位顯著的幹部,可推薦作為擬提拔重用人選。建立在中心工作中發現識別幹部的常態機制,優先提拔使用在黨的建設、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產業發展、生態環保、脫貧攻堅、徵收徵遷、維穩處突、民生改善等方面實績突出的幹部,對錶現特別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使用。堅持“三不三看”,即,不唯票數、不唯年齡資歷、不求全責備,看實績、看能力、看潛質,及時提拔重用那些出於公心、敢於碰硬、不怕得罪人的幹部,埋頭幹事、不事鑽營的幹部,敢想敢幹、善作善成的幹部。(責任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市目標辦、市委政法委、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經信委、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招商局、市環保局、市扶貧辦)

三、綜合運用正向激勵。對全國全省綜合排名靠前或名次提升顯著的縣市區和市直部門,在改革發展方面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記功和通報獎勵。建立重大專項獎勵制度,對招商引資、徵收徵遷、項目建設、向上爭取、維穩處突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個人年度考核直接定為優秀等次,不佔單位優秀比例,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職級。實行差異化獎勵制度,領導班子履職盡責考核和目標管理綜合考評被評為優秀等次的,所在單位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優秀比例可提高到20%。各單位對市級年度考核獎金,依據考核等次和實績貢獻,可制定差異化分配方案,適當拉開收入分配差距。實行優秀幹部“點名調訓”制度,以優質資源培訓優秀幹部。每年從經濟社會發展一線選樹一批工作突出的典型,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進行通報,加大宣傳力度。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可採取多種方式大力選樹、廣泛宣傳工作突出的典型,營造創先爭優、真抓實幹的濃厚氛圍。(責任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委黨校、市改革辦、市目標辦、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經信委、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招商局、市環保局、市扶貧辦)

四、充分釋放幹部活力。以開放包容的理念培養使用幹部,打通幹部在黨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之間的流通渠道,建立開放融通的幹部流轉體系。對於宜昌高新區管委會、三峽旅遊新區管委會、宜昌新區推進辦公室、三峽樞紐港管委會(籌)、三峽臨空經濟區建設推進辦公室,可採取行政事業體制、企業化管理辦法,將績效管理和薪酬管理有機結合,激發幹部內生動力。允許機關、事業單位設立一定比例特設職位、崗位,通過直接引進、公開選拔、聘任、掛職等辦法,吸引“高精尖缺”人才任職或兼職。表現優秀、實績突出,符合調任條件的企事業單位人員,經考核合格,可優先調任機關或參公管理事業單位擔任相應領導職務。(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宜昌高新區管委會、三峽旅遊新區管委會、宜昌新區推進辦公室、三峽樞紐港管委會(籌)、三峽臨空經濟區建設推進辦公室)

五、精準提升幹部能力。按照“訓用結合”的原則,運用精準理念,突出高端培訓,重點開展“一帶一路”戰略、供給側改革、實體經濟發展、創新驅動、生態保護、自貿區建設等專題培訓,不斷提升各級領導幹部的專業能力。聚焦綠色發展、轉型跨越、脫貧攻堅、項目建設等主戰場,建立幹部實踐鍛鍊體系,在幹事創業的實踐中提高幹部能力素質,形成重視基層一線的幹部成長導向。加大力度選派各級領導幹部到中央和省直部門、大型國有企業和沿海發達地區學習培訓、掛職鍛鍊,開闊思路、更新理念。大力推進市直、縣直部門中層幹部交流輪崗,推行“個人申報+組織定崗”方式,開展中層幹部跨部門跨行業交流任職。探索幹部跨條塊跨領域流動,組織黨政機關與國有企事業單位之間幹部的交流任職,開展黨政機關與非公企業、新社會組織之間幹部的互通鍛鍊,使幹部在不同環境不同崗位開闊眼界、增長才幹。(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工商聯、市委黨校、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市經信委)

六、優化要素資源配置。堅持以“事”為中心,推動編制、幹部、財力等資源向幹事創業集聚。對照“十三五”規劃和事業發展需要,科學設置工作部門、內設機構和部門職責,合理核定人員編制。堅持“嚴控總量、盤活存量、優化配置”,採取動態增減、橫向調劑、政府購買服務、養事不養人等措施,騰出部分編制調劑到重要領域、重要區域、關鍵部門,重點保障綠色發展、轉型升級、脫貧攻堅、項目建設、安全穩定、民生服務等用編需求,推動編制資源向基層和一線傾斜。對湖北自貿試驗區宜昌片區、三峽保稅物流中心、三峽臨空經濟區等市級層面重大改革創新平臺以及重大產業、重點工程,在人財物配置上實行優先集聚配置,在用人方面可打破編制、身份、領域限制,採取組織選派和聘任相結合的方式,統籌配置幹部、人才資源。(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宜昌高新區、湖北自貿試驗區宜昌片區、三峽保稅物流中心、三峽臨空經濟區)

七、改進考核評價方式。建立務實管用、簡便易行的科學化考核評價體系,堅持過程管理和結果管理相結合,注重採取現場拉練、社會評價、第三方評估、滿意度調查等方式,重點考核關鍵人、關鍵事、關鍵項目,引導幹部騰出更多精力和時間幹事創業。全面清理和規範各類考核檢查、明查暗訪,下大力氣精減會議,每月確定“無會周”,切實減輕基層和幹部負擔。建立考核檢查反饋倒查機制,縣、鄉兩級可分別對市、縣兩級組織的檢查考核活動進行反饋評價,對形式過重、負擔過重的考核,基層可通過一定方式進行監督和舉報。(責任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紀委、市監察局)

八、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堅持“三個區分開來”的原則,正確對待幹部在幹事創業中出現的失誤和偏差,對黨規黨紀、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符合中央和本地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經過集體民主決策程序、沒有為個人或單位謀取私利、積極主動採取措施消除影響或挽回損失等情形,實行容錯糾錯。凡符合容錯糾錯情形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其各類考核、考察、推薦、表彰不受影響,職務、職級、職稱、崗位不受影響。市委成立由市委專職副書記牽頭,市委主體責任辦、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市審計局等部門組成的容錯糾錯認定協調小組,對需要容錯糾錯的事項進行協調認定,市紀委、市監察局負責日常工作。(責任單位:市紀委、市委主體責任辦、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市審計局)

九、推動幹部能上能下。定期開展崗位履職分析研判,對履職成效不明顯的幹部及時調整,堅決不用“庸官”,騰出崗位大膽選用事業發展急需的各類人才。堅持把履職盡責考核作為幹部提拔使用初始提名的主要依據和發現、認定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的主要渠道,通過年度履職盡責考核,確定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幹部,啟動幹部調整程序;連續兩年確定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的人員,可直接認定為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採取調離崗位、免職、降級等方式予以調整;當年確定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人員,應當採取教育提醒、函詢或誡勉措施,督促糾錯改正;對履職盡責考核過程中發現的幹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應及時談話提醒。加強免職降職幹部的管理,及時跟蹤考察,對錶現優秀的重新安排領導崗位。(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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