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的男方去世,有三套房子,男方家有三姐妹,男方家三姐妹是否有继承权呢?

凉冷92745506


这个问题的答案,通常情况下,都是否定的,但是,有些时候,却也并非如此。还是要把细节搞清楚,具体分析一下。

首先,需要明确,男子名下的三套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那么,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男子的配偶享有三套房50%的产权,即,三套房中,只能有50%份额是其遗产,能够用来继承分配的。

其次,如果男子去世的时候,男子的父母已经去世,那么,男子名下的遗产只能由其配偶和子女(如果无子女,那么就是配偶一个人来继承)来继承,其他人没有份的。因此,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男子的妹妹们无权参与房产继承,她们此时没有继承权的。

第三,如果男子去世的时候,他的父母还在世,那么,他的配偶、子女(如果无子女,就没有子女这一份)和父母都是继承人,一起来分配他名下的50%产权。此时,男方的妹妹们也无权参与继承,她们此时不是继承人。

只有当男子的父母在继承房产之后,去世了,此时妹妹们作为父母的继承人参与到父母名下遗产的继承中来,她们才可以继承房产的一部分份额。

第四,如果父母在继承男子房子之后,立下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全部留给男子的孩子,那么,此时,即便父母去世,这房子的继承也跟妹妹们无关了。如果无子女,那么,父母立遗嘱给前儿媳也是可以的,当然,如果父母生前什么都没说,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妹妹们就有权参与到父母遗产的继承中来了。

最后,如果三套房都是男子自己的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继承和分配的原则同上,只不过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的继承份额不同。三套房都是男子的遗产,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分配100%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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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想法律


兄弟姐妹直接的继承权肯定是没有的,但是,间接的继承权还是有的。

像题主这个情况,没有儿女,那么丈夫去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男方的父母和妻子。

夫妻有三套房子,其中有一套半,属于妻子财产,我们假设这三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套半为丈夫遗产。

那么遗产情况为,男方父母与妻子平均继承一套半房产,每人分得半套房产,也就是说,男方父母累计分走一套房产,妻子分走半套房产。

我们所说的男方的兄弟姐妹,是不能直接继承自己兄弟的遗产的,但是,他们是有权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的,我们知道,父母继承了男方的一套房产,也就是说,兄弟姐妹可以直接继承父母的这个财产,就等于间接继承了兄弟姐妹的财产。

这个继承也是严格遵照继承法的,假设父亲去世,继承人为三姐妹与母亲。母亲去世,同理。


韩东言


突然让我想到一个真事。丈夫出车祸去世,赔偿了90万,妻子和公婆关系不错,因为妻子还要照顾孩子,所以留下了60万,给公婆30万养老,因为老人年岁也大了,处理丈夫赔偿这件事时,丈夫的妹妹代替父母帮忙跑了几次,最后她把父母的30万私吞了,还美其名曰是她从中帮忙,出了不少力,嫂子很生气,父母也很着急,所以帮助老人和她要回这些钱,这个妹妹还不愿意,说未来要把父母接到身边住,这样30万就不用给了!😢 现在怎么有这么不要脸的人,是你的你就要吗?


鲲之大一盆装不下


我想问一下。我奶奶是去年过逝的,爷爷也在上个月过逝呢,没有任何遗嘱。他们是重新组合的,已经有30多年呢。组合后无子女。但是奶奶有一个女儿。30年基本无联系。前两年老人心愿想看看她。我们通过各种办法找到呢。过来看呢一下奶奶,去逝的时候都是求她来看奶奶才过来的。这么多年都是我爸爸妈妈姐姐在家照顾两个老的。我姑姑因为和奶奶不和几年才回来一次。就待2.3天就走呢。爷爷过逝上山当天就要求我爸给她钱。她马上要走。要求财产的一半。我父母也说呢要分,但是对半分不行。这么多年都是他们亲力亲为照顾老人。是不是只分1/3。姑姑不同意。要打官司。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还有会不会涉及到奶奶一起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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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中的男方去世,如果有三套房子,男方的三个姐姐能不能继承房子,这个问题我是这么认为的:



看这个图就能明白了,男方如果去世,主要看他父母是不是还活着,如果男方死时父母已经去世,三套房由第一顺序的妻子和孩子继承。

如果男方去世时父母还健在,那他的父母会继承男方遗产的三分之一,他父母继承遗产后如果有一人不幸去世了,男方的三个姐姐可以共同继承去世之人的份额。如果不幸父母继承遗产后同时去世了,那三个姐姐可以继承男方父母所持有的遗产。

这也同样适用于女方,如果女方不幸先于父母去世,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女方父母也有权继承。

所以说,不管你心里能不能接受,如果你不幸先父母去世,你的财产并不是都给你唯一的孩子的 。

如果想把自己夫妻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孩子,而不是孩子的姑姑舅舅这些亲戚,那只有提前立合法遗嘱这个办法。记住:遗嘱一定要合法!


我真的碰到过一位在一线城市生活的小姑娘,她想继承他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房子,必须要她爷爷奶奶出具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但是他大伯不同意,因为如果爷爷奶奶放弃了,以后爷爷奶奶去世后他大伯就继承不了了。到现在她爸爸的房子也不能买卖,因为房产需要别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法院判决书,没有判决书就不给买卖过户。

小姑娘的大伯说让她拿一笔钱就可以同意放弃。他爷爷奶奶想着已经死了一个儿子了,就剩他大伯这一个儿子,如果不听他的怕以后儿子不给养老。

不管你认不认可这个事,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不要在死后给孩子留下麻烦,提前立遗嘱就可以避免麻烦了。

其实大部分亲戚都会签“放弃继承”的,毕竟剩下的孤儿寡母已经很可怜了,也不忍心再去分人家的财产。


双滤核桃


1. 如果题主问的是现在的话,那么肯定男方的姐妹们是不会有法定继承权的。因为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而非第一顺位继承人。

2. 但是男方的姐妹有可能会通过遗赠获得一部分的财产或者在未来有可能会间接地获得一部分男方的财产。但是在未来间接获得男方财产的情况并不是对男方财产的继承而是继承的其父母的财产中从男方那里继承过来的部分。

3. 如果男方的父母在男方死亡之前均已经过世的,那么此时男方的遗产,一般也就是三套房产中的一半或其相应的价值的继承人就是他的妻子和孩子,他的姐姐或者是妹妹都是没有继承权的,之后也不可能获得男方的遗产财产。

4. 如果男方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在男方死亡当时还在世,那么男方死亡后,其父母将会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一定的财产份额。在之后,男方的父母去世之后,男方的姐妹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得到这笔财产。

总的来说,就目前来说,男方的姐姐肯定是没有法定继承权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题主。


刘辉律师


三套房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百分之五十归女方,另百分之五十作为遗产进行分配!男方父母、妻子、子女共同平均分配;男方父母继承遗产后死亡,这部分遗产再度分配,仍然是夫妻,父母,子女享有继承权!这时有个问题就是儿媳和孙子女如果尽了应尽的养老义务,貌似也是有继承权的!其实,这样按比例分下来400万的房子,200万为妻的,剩下两百万(如果以父母健在,只有一个孩子为例)有一百万归妻儿,一百万归父母,归父母的一百万进行再分配,假使妻儿不得钱,两老百年之后三个女儿大约每个约三十三万;若是农村儿孙观念重,女儿一分钱得不到;一般情况下即便妻儿未尽养老义务,男方儿子仍然可以继承一部分两老的遗产的!换另一种说法,三四线城市现在三套房大约四百万!若是换在北京上海,这个官司有得打!


杨烟


这三套房子,男方去世,女方首先拥有百分之七十五的产权,一半是自己的,另外一半的一半是继承老公的,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五。。再说咋分配


老杨hnzzlc


有人来问这个问题证明有人掂记房子。象我家小姑子一个样,虽然自己两套房,但说要拿来出租,然后呢和他爸妈和我们一家三口住我家唯一的房子!谁曾想到一个未婚女人视钱如命到如此地步。我们的房子是婚前我老公借钱付首付款,借款是我帮还,婚后供房,即使是这样,万一有一天我老公比我先走,我们母子估计被大姑子小姑子扫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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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债务,看他们还挣不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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