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貨公司稱仍在銷售 醫生吐槽鴻茅藥酒遭跨省抓捕

此文轉自澎湃:廣州醫生吐槽鴻茅藥酒遭跨省抓捕一案持續發酵。

1月10日,39歲的廣東醫生譚秦東,因發帖稱“鴻茅藥酒是毒酒”,被該企業所在地警方——內蒙古涼城警方跨省抓捕,隨後被刑拘、逮捕,目前該案已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

譚秦東涉嫌的罪名為損害商品聲譽罪。支持這項罪名的主要理由是,鴻茅藥酒公司報警稱,譚秦東發佈那篇帖子後,有2家公司、7名個人退貨,給鴻茅藥酒公司造成損失共計140餘萬,嚴重損害鴻茅藥酒的商品聲譽。

4月14日、15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向相關公司和個人逐一核查,7名個人中,3人表示確因看到文章後,退掉了已購買的鴻茅藥酒;而兩家公司中,吉林省海山醫藥有限公司則表示,確因該文章向鴻茅藥酒公司退貨,但目前該公司仍在銷售鴻茅藥酒,業務正常;另一家杭州蕭山保康醫藥有限公司一位財務人員表示,並未向鴻茅藥酒退過貨。

三人稱因“毒酒”文退貨

2017年12月19日,譚秦東在“美篇”上發佈一篇名為《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原文如此)帖子,並將該文分享到微信群。截至1月16日,譚秦東的妻子劉璇屏蔽該賬號,帖子閱讀量為2241。譚秦東的賬號只有5個粉絲。

譚秦東沒有料到,這區區一篇閱讀量僅2000多的帖子,讓自己身陷囹圄。

涼城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的受案登記表顯示,2017年12月22日,內蒙古鴻茅國藥有限公司一員工受公司委託報案。該員工稱:近期多家公眾號對“鴻茅藥酒”惡意抹黑,甚至宣稱鴻茅藥酒是“毒藥”,大肆散播不實言論,傳播虛假信息,誤導廣大讀者和患者,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總金額達827712元,造成公司銷量急劇下滑,市場經濟損失難以估量,嚴重損害公司商業信譽。

據相關詢問筆錄,受這篇帖子影響,在深圳、杭州、長春三地,共兩家醫藥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貨。這兩家公司為吉林省海山醫藥有限公司、杭州蕭山保康醫藥有限公司,兩公司分別退貨14000瓶、43200瓶,涉及貨款827000元、2983392元;7名市民分別要求退貨1瓶到12瓶不等。

內蒙古豐鎮興豐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會計鑑定書》做鑑定結論稱,若兩家醫藥公司履行合同,鴻茅藥酒方能贏得淨利潤1425375.04元。

澎湃新聞記者向7位退貨市民核實,3位表示,確因看到《鴻茅藥酒:是含67味好藥的非遺神酒,還是“來自天堂的毒藥”?》帖子後,退掉了購買的鴻茅藥酒。另外4人電話或無人接聽、或已停機、或接通後掛斷。

深圳市民黃女士告訴澎湃新聞,她哥哥身體不好,此前一直喝鴻茅藥酒,在看到“鴻茅藥酒是毒品”一文後,向藥店退掉了已經購買的1瓶鴻茅藥酒。此外,杭州的高女士證實,因該網帖,向藥店退掉了已經購買的6瓶鴻茅藥酒。

杭州的許先生告訴澎湃新聞,其父身體不好,此前喝過鴻茅藥酒,“有效果”,看到這篇文章後,擔心父親身體被喝壞,遂向藥店退掉了1箱(6瓶)鴻茅藥酒。許先生同時表示,他是在電視廣告中知曉鴻茅藥酒的,並不知道該產品是普通酒類還是藥品。

一家公司稱未退貨

兩家公司中,吉林省海山醫藥有限公司則表示,確因該文章向鴻茅藥酒公司退貨,但目前該公司仍在銷售鴻茅藥酒,業務正常;另一家杭州蕭山保康醫藥有限公司一位財務人員表示,並未向鴻茅藥酒退過貨。

根據相關詢問筆錄,杭州蕭山保康醫藥有限公司是退貨最多的單位,退貨鴻茅藥酒43200瓶,涉及2983392元。工商登記信息顯示,杭州蕭山保康醫藥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法定代表人為傅佳青,註冊資本1200萬,經營範圍為批發中成藥、中藥材、中藥飲片等。

4月14日,杭州蕭山保康醫藥有限公司一位財務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從未聽說過向鴻茅藥酒退貨的情況,“一次都沒有”。她介紹,公司的流程一般是,採購項目獲批後,財務就打款給發貨公司,“如果要退的話,肯定有錢退給我們”,但“從來沒聽說過有錢退過來”。

這位人士還表示,目前該公司與鴻茅藥酒依然保持業務往來,不久前剛進了100多萬的貨,“一下就賣光了”。

另一家據稱因“鴻茅藥酒是毒藥”一文退貨的公司,為吉林省海山醫藥有限公司。該公司官網介紹,其成立於1996年,是“目前東北三省較大的一家集醫藥、保健品策劃營銷為一體的綜合性公司”。該公司自稱,“成功並長線運作‘鴻茅藥酒’、‘補肺丸’、‘厚德蜂膠’、‘曹清華’、‘香丹清’等知名醫藥品和保健食品,並取得空前的成功。”

該公司的網站製作粗糙,由陳寶國代言的鴻茅藥酒宣傳廣告,被置於首頁顯著位置,在其藥品信息欄,也僅有鴻茅藥酒的商品信息。

4月15日,該公司一位劉姓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承認,確因“鴻茅藥酒是毒品”一文影響,公司此前退掉了一批已經訂購的鴻茅藥酒,此外不便多說。但她提到,目前公司仍有鴻茅藥酒,“仍在賣著”。

4月15日,涼城縣公安局一位張姓辦案民警稱,該案已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不便多談。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辦公室主任張萬綏表示,對此事尚不清楚,將聯繫專門人員回覆。截至發稿未獲答覆。

律師將做無罪辯護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在譚秦東網帖發佈前,鴻茅藥酒已經在市場上飽受質疑。

有媒體根據近十年的職能部門的公告文件做出不完全統計,鴻茅藥酒廣告曾被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10省市18次採取暫停銷售的行政強制措施。

譚秦東的代理律師胡定鋒分析,《刑法》第221條對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規定如下: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

他認為,譚秦東的文章內容,來自公開報道或政府部門的行政處罰公告,不存在“捏造”的前提;至於“重大損失或其他嚴重情節”,需根據證據的真實性和關聯性,再進一步質證。他表示,將為譚秦東做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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