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鵰俠侶》:你可知這不是我真名!

《神鵰俠侶》:你可知這不是我真名!

這幾天閒來無事把原來在電視上看的斷斷續續的《神鵰俠侶》又從頭到尾看了一邊,而且把原著也看了。

這篇小說當時連載在金庸創辦的「明報」上,

其實“神鵰俠侶”並不是原名,金庸在寫的時候,原是叫“天地殘缺”,這更符合小說主題的。世間本就大多難全之事,更何況是紛亂江湖。

在這部小說中金庸似乎特別中意一種殘缺美。

楊過青年斷臂,小龍女不情失貞。

郭芙生而俠門之後,對楊過愛而不得;

李莫愁對陸展元因愛生恨;

大武小武生為兄弟為愛甚至刀刃相見;

武三通與養女何沅君的不倫之戀,最終也沒有結局。

林朝英、王重陽、瑛姑、周伯通、裘千尺、公孫止、程英、陸無雙、郭襄,他們或蓋世英豪,或美貌佳人但都是因情亂了浮生。

《神鵰俠侶》:你可知這不是我真名!

小龍女一共離開了楊過四次,每次楊過都是天涯海角,追求等候。

第一次是二人出古墓之後,在茅屋前小龍女誤會楊過,憤而離開,直至武林大會二人相見。

第二次是武林大會後,小龍女聽了黃蓉的話離開楊過,到了絕情谷,差點嫁給公孫止,直至楊過誤入絕情谷,二人還中了情花之毒 。

第三次是郭襄出生時,襄陽大戰,楊過為阻止武家兄弟為郭芙武鬥,謊稱他和郭芙已經定親,被小龍女聽見而離開,之後楊過斷臂,直到終南山大戰才再次見面,小龍女受了重傷 。

第四次是絕情谷小龍女跳崖,一別十六年,楊過十六年後跳下去兩人才重逢。

“姑姑,倘若我有不是,你儘管可以打我罵我,就算你一劍殺了我,我也心甘情願!但是你不能不認我!”

如果前兩次楊過不知如何許諾,但絕情谷一次,楊過很清楚。

“什麼師徒名份,什麼貞潔清白,通通都是放屁。死也罷,活也罷,我不要我們孤苦伶仃,因為從今而後你不再是我師父,你是我的妻子。”

《神鵰俠侶》:你可知這不是我真名!

可金庸偏偏沒有讓他們就此相伴一生,而是隻給了他們18天的時間。

楊過和小龍女都中了情花毒。中毒之人,只要一動情慾,一旦念想心愛之人,就會毒發,痛苦不已。

“18天的時間太短了,為什麼老天這麼殘酷,只給我們這麼短的時間!我想永遠和你在一起,一百年,一千年,一萬年!”

18天能做什麼呢?小龍女知道過兒一定會和她一起赴死,但是她想過兒活著,她再次選擇了離開,也許過兒能忘了她。

不過,她錯了,楊過因為黃蓉編的一個南海神尼的故事而等了小龍女十六年。

十六年,太漫長了。

楊過十六年等來的結果卻還是一場虛幻,一個騙局,自己枉活了十六年。

“到底什麼是對,什麼是錯?這十六年我都沒有想明白,不過現在不想了,因為我馬上就要見到你了,不知道你現在什麼樣子。”

斷腸崖一躍,從此了結此生。

《神鵰俠侶》:你可知這不是我真名!

最後結局想必大家也知道,楊過卻在斷腸崖底找到了小龍女,從此隱居古墓。

其實這不是金庸要寫的結局。

金庸先生的一貫手法,就是創作時給讀者留下足夠的想象空間,特別是武俠小說。

《天龍八部》最後的結局就是蕭峰自盡、段譽離開王語嫣。《射鵰英雄傳》的結局,郭靖和黃蓉遠赴襄陽。《雪山飛狐》、《俠客行》的結局皆是如此。甚至有時乾脆就不給結局!

那為什麼金庸卻寫出如此老套路的結局呢?當初小說在明報轉載,讀者聽說金庸會把小龍女寫死,就因此寫信抗議,說了一些如果把小龍女寫死,就不買明報之類的話。金庸無奈,就想了個用白魚蜂蜜解毒的方法,這個解毒方法雖然很牽強,但終歸讓讀者滿意了。

金庸的十四部小說:

“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的主題都可以用三個字概括,就是“求不得”。

求而不得,有你如此,缺了你如此,這江湖,太累。

最後就用郭襄的話結束吧。

風陵渡口初相遇,一見楊過誤終身。只恨我生君已老,斷腸崖前憶故人。我走過山時,山不說話,我路過海時,海不說話,小毛驢滴滴答答,倚天劍伴我走天涯。大家都說我因為愛著楊過大俠,才在峨嵋山上出了家,其實我只是愛上了峨嵋山上的雲和霞,像極了十六歲那年的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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