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城关镇:“铁腕禁毒” 发挥社区戒毒主体作用

近日,城关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联合县禁毒办、县公安局拘留不服从管戒的吸毒人员1名并将其送入强戒所强戒。

平江县城关镇:“铁腕禁毒” 发挥社区戒毒主体作用

据了解,今年2月,城关镇浮桥街社区居民周某某因吸食毒品被县公安局处罚并责令社区戒毒,依照相关规定,周某某应于3月6日之前到城关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报到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接受社区戒毒,但迄今为止周某某未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报到,经查,周某某无逾期不报到的正当理由,属于拒绝接受社区戒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相关条款,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周某某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自2018年于7月18日至2020年7月18日)。

平江县城关镇:“铁腕禁毒” 发挥社区戒毒主体作用

城关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始建于2014年,是按照湖南省禁毒工作要求部署,获得省白泥湖强戒所、县政府、公安局、司法局全力支持,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理念,以城关镇为中心辐射三阳乡、瓮江镇等周边乡镇,为戒毒人员提供监管教育、指导、心理咨询、帮扶救助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该站多次被评为“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一级站”。目前有登记造册签订协议、纳入监管人员394人,提供心里咨询200余次,成功戒毒205人,指导成功就业42人,周某某系该站今年首例不服从管理,移交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城关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站长表示,社区戒毒工作近年来已与戒毒人员及家属之间建立了平等信任的工作关系,构建了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为主体、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集监督管理、戒毒指导、康复治疗、救助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体系,对于挽救吸毒人员,减少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城关镇党政办 王赞 15074021444)

(城关镇综治办 杨林 15274000260)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