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谨防“雷声大,雨点小”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7月24日至27日到黑龙江省调研时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思想,深化政治巡视,抓实巡视整改,认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指出,抓好巡视整改,是对“四个意识”的直接检验,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

众所周知,深入推进市县巡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市县巡察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通过巡察干部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把党内监督送到群众身边、家中,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从严管党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通过巡察,涉及党组织或党员干部的诸多问题和线索被反映上来,并通过巡察结束后的反馈大会反馈“下去”,这是巡察工作的最后环节,其目的就是让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明确部门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让巡察整改工作切实“落地生根”。

然而,现实中我们不难发现有的被巡察单位在落实整改中“玩聪明”、“耍心眼”,存在消极对待、被动应付的现象,善做表面文章、文字游戏。有的将问题大而化之,“合并”执行;有的整改不彻底甚至出现反弹;有的则进行部分整改、搞选择性整改等等,使整改工作流于形式,走了过场,反馈会上的“表态”可谓信誓旦旦、掷地有声,反馈之后则“风平浪静”、“泰然处之”,可谓“雷声大,雨点小”,社会有反映,群众有意见。

巡察出的问题不整改,比不巡察影响更坏,还不如不巡。整改就要改出战斗力、向心力,就要改出制度化、规范化,就要改出清风正气、生机活力。对此,被巡察单位在整改中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作为改善机关作风、提升干部素质、严格纪律规矩、增强廉洁自律的良好机会,正视问题、彻底整改,破除“雷声大,雨点小”的思想和行为。

既要“雷声响”,还要“雨点大”,如此才能收到整改的真正效果,发挥政治巡察的监督和震慑作用。在笔者看来,一方面,市县委要发挥好巡察监督的主体作用,通过召开共性问题“反馈会”、整改落实“推进会”、被巡察党组织书记“约谈会”等形式,让相关人员认识巡察出问题的“重要性”,不整改的“后果性”,提高整改的自觉性。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以及对整改问题的监督力度,确保在问题查处、责任追究中形成震慑,在督促整改中形成“高压”态势。

避免巡察整改“雷声大,雨点小”还需强化“新官”、“旧官”配合意识。巡察出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产生的,有的会涉及几任领导干部,对此,整改既需要“新官要理旧账”,还需要“旧官要认旧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强化主体意识,党组织书记要强化主责意识,明确责任、勇于担当。党组织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发挥好“头雁效应”。历任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书记或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积极配合整改,切实形成整改合力。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巡察整改中凡有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一经发现,可通过约谈提醒、严肃问责等形式倒逼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到位、工作敷衍的启动“回头看”,切实通过严格追责,维护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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