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消防部队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便民利企举措

1、咨询答疑。依托各级消防受理窗口,提供消防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对消防行政审批、政策法规、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和在办理中的各种消防事项提供咨询答疑。

2、首问负责。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投诉举报、咨询查询等事项设立首问负责人,负责解释、转办和催办相关业务,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对办事群众申请事项实施全程跟踪服务。

3、首错不罚。当事人首次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消防违法行为轻微未构成严重后果,或未造成重大隐患问题且能及时整改的,不进行罚款处罚,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改正违法行为。

4、窗口帮办。各级受理窗口设置内部流转程序专人负责制,办理内部审批、加盖印章等一切环节。各类审批一并由窗口办结、告知、送达。

5、延时服务。各地受理窗口应遵循当地政务办公实际,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经申请预约,在非工作时间提供延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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