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雲這2家餐飲店被投訴!一查發現竟是同樣的問題

近日,縉雲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到兩起市民投訴,位於朝暉路與南塘路的兩家餐飲店存在油煙亂排放問題,對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影響。

縉雲這2家餐飲店被投訴!一查發現竟是同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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縉雲這2家餐飲店被投訴!一查發現竟是同樣的問題

根據《城鎮汙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排水戶如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傾倒劇毒、易燃易物質、腐蝕性廢液和廢渣、有害氣體和烹飪油煙等,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給予警告;

逾期不採取補救措施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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