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酒駕有許多理由
比如:距離近、喝得少、技術好……
運氣好的平安回家
運氣不好的可能永遠回不了家
今天這位女司機和丈夫都喝了酒
但是她覺得自己喝得少
就親自開車載丈夫回家
結果半路就出事了……
2018年8月16日凌晨1時12分許,深圳交警在平湖街道新廈大道南園學校門口路段處理事故時,發現粵B牌小車的駕駛員黃某有危險駕駛的嫌疑,執勤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01mg/100ml,隨後經抽血鑑定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為105.85mg/100ml,達到危險駕駛的標準。
8月15日晚,黃某與丈夫還有幾個朋友在平湖街道荔園市場附近一家飯店吃飯喝酒,期間黃某喝了幾杯自釀的白酒,一直到16日0時,酒足飯飽後,與黃某夫妻同席的朋友先行步行回家,黃某覺得丈夫喝得比較多,自己喝得少,就提出由自己開車。
只要喝了酒就不可以開車
不要以為喝的少就心存僥倖
否則,一旦出事後悔莫及
黃某駕駛小車行駛至平湖街道新廈大道南園學校門口路段掉頭時,對向車道迅速駛來一輛二輪摩托車,小車車身右側與摩托車相撞,造成了摩托車駕駛員陸某受傷、兩車部分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黃某夫妻馬上下車把摩托車駕駛員扶到路邊查看傷情。
路人報警後,執勤民警趕到現場發現黃某與摩托車駕駛員陸某都是飲酒後駕駛。黃某的吹氣值為101mg/100ml,屬於醉駕;而陸某屬於酒駕。
在這起事故中,黃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在禁止掉頭路段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車輛通行,負事故的主要責任;陸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現如今犯罪嫌疑人黃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於2018年8月17日被刑事拘留。
有些人覺得摩托車酒後開車不算酒駕
摩托車本就禁止上路
酒後駕駛更是危險重重
摩托車屬於機動車
醉酒駕駛摩托車
將被以危險駕駛罪進行立案入刑
摩托車酒後駕駛屬於酒駕
那電動車呢?
醉酒駕駛超標機動車並認定為機動車的
也將被以危險駕駛罪進行立案入刑
點擊圖片查看鏈接:首例醉駕電動車被入刑!超標電動車+醉駕,一定坐牢!
夫妻雙方外出還一起喝酒
這對夫妻太任性妄為
安全意識亟待提高
蜀黍提醒廣大市民
不管喝多喝少
都不可以酒後開車
閱讀更多 慶城公安交警微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