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公安局關於對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採取臨時性管理措施的通告

公 告

浙江省第十六屆運動會開幕式將於2018年9月16日在我市奧體中心舉行。為維護我市奧體中心及周邊區域空中安全,確保省運會開幕式活動的順利舉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市公安局決定在開幕式舉辦期間,對一定區域內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採取臨時性管理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適用於對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小型以下無人機、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繫留氣球、孔明燈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的臨時性管理。經依法批准用於電視轉播、航拍、警務、應急救援、氣象探測等活動的除外。

二、以湖州市奧體中心體育場為中心半徑2公里內(東經E120°06’23.82″至東經E120°03′54.06″,北緯N30°53′50.48″至北緯N30°55′53.57″,東起沿玗灣大橋與太橫路連接線,西至弁山大道,北起後北塘村,南至仁皇山路)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禁止用於飛行、施放。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理。對危害公共安全、擾亂公共秩序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通告於2018年9月15日9時至2018年9月16日23時施行。

湖州市公安局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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