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浙江省第十六屆運動會開幕式將於2018年9月16日在我市奧體中心舉行。為維護我市奧體中心及周邊區域空中安全,確保省運會開幕式活動的順利舉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市公安局決定在開幕式舉辦期間,對一定區域內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採取臨時性管理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適用於對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小型以下無人機、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繫留氣球、孔明燈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的臨時性管理。經依法批准用於電視轉播、航拍、警務、應急救援、氣象探測等活動的除外。
二、以湖州市奧體中心體育場為中心半徑2公里內(東經E120°06’23.82″至東經E120°03′54.06″,北緯N30°53′50.48″至北緯N30°55′53.57″,東起沿玗灣大橋與太橫路連接線,西至弁山大道,北起後北塘村,南至仁皇山路)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禁止用於飛行、施放。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理。對危害公共安全、擾亂公共秩序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通告於2018年9月15日9時至2018年9月16日23時施行。
湖州市公安局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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