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讹人者索赔1元,老人儿子:他想当白莲花就当吧,对此你怎么看?

蒋军


坚决支持滕先生起诉,老人儿子曹先生虽然说已经道歉并愿意赔偿,可是他的后一句话说什么他愿意当白莲花那就当吧!这是什么话,明摆着就是讽刺,并没有所谓的真心实意的道歉,而是想敷衍了事,想着既然事情败露,又怕一家人会受到影响,故而才道歉,这明显就是心不甘情不愿。



所谓的道歉赔偿看起来似乎更像是施舍,换成任何人都受不了这种侮辱,笔者并不是煽风点火,而是实事求是,假如没有监控拍下了讹人的一幕,怎么可能良心发现的去道歉,并且讹人老人媳妇还说什么好人做到底,应该去医院看看,这是什么话,凭什么去医院看,又不是滕先生的错,凭什么还要去医院看,难道说讹人还有理了,真是理直气壮的讹人。


滕先生说已经准备好起诉材料,准备起诉,并且要求公开道歉,赔偿1元。或许对于公开道歉多数人能理解,可是对于赔偿1元所有人都理解不了,其实不难理解,滕先生不想背上为了赔偿金而起诉的名头,他要1元一是为了警示,二是想点到为止,并不需要经济赔偿,他需要的其实只是一个公道,一个道歉,对于自己名誉的道歉。

其实笔者觉得这1元赔偿确实要的好,也是在打脸那些讹人的人,让他们知道并不是为了钱什么事都干,这就是滕先生的高明之处,他能救人说明他是一个有良知的好人,他被讹诈而起诉说明他眼里也不揉沙子,他需要一个道歉,也是给全天下有良心的人做榜样,哪怕是一时被误解,只要坚持自己的原则,总会有还自己公道的一天。

最后坚决支持滕先生起诉,也算是给自己的一个交代,也是给全国那些心术不正之人的一个警示。


珞珈评论社


中国有句老话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看看浙江金华市男子滕某遇到的这一家是个什么德行:

滕某好心扶起身后骑电瓶车不慎摔倒的男子曹某,曹某报警反咬一口称滕某将其撞倒。

曹某不讲理,他的老婆更过分。9月4日调解那天,她一直在骂滕某‘你这个人太缺德’等,还让滕某赔偿1万元医疗费等。后来事情弄清楚了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还对滕某说‘你好人做到底,为什么不去医院看看我老公’。”

得知被讹小伙要起诉索赔1元,曹某儿子说:他想当白莲花让他去当好啦。

看看,看看,这一家都是什么人?

一个字:渣!两个字:无赖!三个字:不要脸!

中国还有句老话叫“人要脸树要皮”,一个人,不,是一家人连脸都不要,你还指望他们会发自内心的悔过,真切诚恳地道歉?区区1元钱会对他们有什么触动有什么制约?都不能。

那么,遇到这种无赖讹人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比如滕某来回警队的打车费、事故拖车费等还要他自己掏腰包吗?滕某过分诉求,会被人误解;诉求1元,起不到任何作用。久而久之,谁还会去做好事?正义得不到匡扶,社会风气必定堪忧。

个人认为,我们的人大代表可以为民提案,将讹人者从法律层面上规范起来。

一、情节严重的、社会影响恶劣的以敲诈勒索论处。

二、罚款。不要等我们的当事人比如滕某要求对方赔偿,而是从法律上规定必须作出赔偿,打车费、拖车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因为讹人造成的通通要赔。还要罚款,“打蛇要打七寸”,既然讹人者看重的是钱,那么就让他偷鸡不成蚀把米,重重的罚,狠狠地罚。

三、告知或者公示。有单位的告知单位,没有单位的到社区张贴告示,使其丑恶行径曝光,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



凤栖桐


听了摔倒者儿子曹先生的采访语音,我表示很失望!

确实没有表示任何的歉意,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还不要说什么诚恳。

如果不是小伙子救你加为老不尊的家伙,估计已经奔黄泉了,看你还无所谓的样子。

你要知道,你老爸摔得那么惨不是因为施救的人,如果不是施救的人,可能连老命也保不住了。

你还好意思说:摔得那么重,有理由怀疑施救者,要不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摔倒,会不会是因为救命者带倒了老人?

这是什么套路和逻辑?

你需要问问这老家伙是怎么想的吧,而不是推论是施救者撞的,这个神逻辑和操作只能说明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另外,救人者滕先生不要索赔1元,应该索赔100万,因为这家人是敲诈,诈骗。对这样毫无道德和廉耻的人,一定要起诉他们,让他们得到严厉的处罚。

确实,像见义勇为的滕先生说的那样,讹人成本太低了,应该改一下这某些规则,让这些人付出高昂的违法代价。

最后,对于小伙子索赔一元,老人儿子回应:他想当白莲花就让他当好了!

网友评论:就冲这句话,就要起诉他们!

想下也是后怕,如果没有监控还原现场,后果会这样?正如滕先生说的,几天感觉都很怕,搜索下来,发现有人被诬陷,最后自杀的案例都有。

严惩这对父子,惩恶扬善,也算功德无量。


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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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炉


昨天刚看了那个视频,扶人者说的一点儿没错:在法律实践中,讹人者需要付出的成本太低了,已经低到他们可以肆无忌惮,想讹就讹。

滕先生之所以向其索赔一块钱,其本意是想通过这个举动,给讹人者一个小小的教训和警醒。这是一种善意的、象征性、也带有挽救性质的惩戒手段。

对方的反应起初很冠冕堂皇:我们已经向滕先生道歉,只要滕先生列出清单,我们该怎么赔就怎么赔。

看到这儿时我都想给丫点赞了。可惜,最后一句话还是暴露出了其丑陋的真实嘴脸:他想当白莲花就让他当好了。

这充分说明讹人一方前面说的话都只是鬼话,他们根本就不理解和接受滕先生的一片苦心。在他们看来:没讹着你就算你小子走运了,还敢索赔!

所以我觉得,既然这样,滕先生就甭客气了,直接给丫列一清单出来,让他们该怎么赔就怎么赔吧。

人有善心是好事儿,但不能对谁都这样,否则就成了滥好人。一件很漂亮的西装,要送也得送给适合穿它的人,不能随随便便就套在猪身上。

对坏人的仁慈,也是一种不负责任。


冀彦伟GG


老子无赖儿无耻,脸皮一代更比一代厚,人品一代更比一代渣!

我感觉这父子俩的演技远不止如此,他们完全应该继续演下去,儿子应当让老子躲在医院装死,然后再反诉小伙子,因为滕先生的反诉导致父亲急火攻心犯重病,应该让滕先生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医药费。

白莲花!亏你说的出口。听了记者采访老人儿子的采访录音,真的是气不打一处来,那个语气,那个态度,毫无道歉的诚意可言,不但对滕先生毫无实心实意的感恩,反倒还大言不惭的说:他当白莲花就当吧。这是个直立行走的所谓高级动物说出的话吗?骂他们人渣都是便宜了,他们的所作所为还怎么配得上一撇一捺。

看到无耻的儿子,不由的想起了那句老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什么父亲教育什么儿子,讹人的老人养育出不讲理的儿子也算正常,因为他们的血脉里压根就没有诚实守信和知恩图报的血液。

人家热心的小伙子滕先生,要求一点不过份,只是让你们公开道歉,然后象征性的赔偿一元钱,人家做的很仁义,有礼有节,可以说是以德报怨,没有一点难为你们的意思。可看看你们爷俩,好像吃了多大的亏一样,还有脸在那说别人。

我只能在这里祝福一下了,如果下次家父,或者是你再遭遇到车祸时,希望围观的吃瓜群众有掌声。


元芳有看法


白什么莲花?那是婊

我说你父亲47岁了,上街扑街有人扶一把

之后你们全家诬赖人家撞的

你妈要人家垫付1万医药费理所应该

你说人家白莲花

呸!

一家的荷塘小烂泥

污浊我社会主义真善美


hooto


问:男子向讹人者索赔一元,老人的儿子:他想当白莲花就当吧,对此你怎么看?

我孤陋寡闻,还真不知道白莲花指的是什么。滕先生起诉的时候要为我们向那个曹姓男科普一下。

我认为滕先生做的也不对,你太手软!你起诉他的时候不应索赔一元钱,你应该让他赔够你所付的拖车费等一切费用和误工费等之外,他向你勒索多少,你就应双倍的索赔,这就符合"污告反坐"的道理。

你象征性索赔一元,说你怕被人误认为反讹,但你完全可以把向他索赔的这几万块钱,做为一个奖励"见义勇为反被讹”的基金捐献出去,即证明了你的清白,又沉重打击了咬农夫的蛇!让他们知道,碰瓷也要付出代价的。





金苹果老楊


真的有人仔细看过视频吗,一辆红色轿车右拐想进入摩托车行驶的道路,小伙注意到后踩刹车,但是后面的老人车速过快,反应也慢,怕撞上前面摩托车所以摔倒。当然老人说小伙子撞到他是不对的。客观的讲责任划分红色轿车前后摩托车都有一定责任,但是我们交通法并没有对非机动车间的安全距离进行规定,所以以存在法律盲区。我们还是好好看视频,好好想想假如你骑车在小伙后面,小伙忽然踩刹车,你摔倒了,你会不会怪小伙。就闭着眼睛瞎评论一件事情很容易。德阳女医生也是被这样的舆论逼迫的,网上的这些人都是健忘的人。


儿童智能教育


奇葩!奇葩!奇葩!

滕先生奇葩,老人奇葩,老人儿子也奇葩!

先说奇葩老人,看录像明显是自己为躲小车而滑倒,好心滕先生扶你并送医,你反倒讹诈。更神奇的是,老人的妻子在真像大白时怪滕先生不去医院看他。你们说,此话怪不怪?坏人变老了吗?法律不是儿戏,肆意妄为是要付出代价的。

再说老人奇葩的儿子。道歉了,那叫道歉吗?说人家装白莲花,装纯洁,装高尚。这话是你说的吗?你父母年纪大了,不明事理,不懂法,你也不懂吗?你应该主动诚挚道歉,去求藤先生原谅。你是不是认为你父亲活够了,藤先生就不该去救他,你是不是想让你父亲从此离世,不再找你麻烦,你是不是认为可以发笔财了?真诚道歉就这么难吗?真的奇葩!

再说奇葩的藤先生。你是不是闲的蛋痛,是不是钱多没地方用。如果钱多,直接给老人好了,何必去起诉。一元钱,你是不是在炒作?你这样做,反而使这些人认为成本太低了。以后谁还敢去做好事了。法院起诉,时间,金钱都要,你以为法院是你家开的呀。你这样做反而会使他们认为成本太低,其它人仿校,岂不是物极必反?

打比国外,这种事情根本就没人去帮,他们不懂医,搬动老人后可能造成更严重后果,直接打120或110得了。

最近,老人事件网上一件接一件。藤先生,好好利用法律武器,道歉是必须的。一元我不赞成,几十百把万也太多,最起码要他们讹你多少就陪你多少,这不为过吧?

真的希望国家在这方面有法可依,别让好人伤心流泪,更不让坏人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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